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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6 07:28:06瀏覽410|回應0|推薦0 | |
【桃園市府&埤塘光電業者達成協議,共創多贏】 聽說承租桃園埤塘光電與桃園市府的爭執已得到解決。 老朽偶經過幾個電話諮詢也確認了光電業者們 均都已得到市政府的容許證了。 事情發展至此,一場無謂的官民之爭, 終因市長鄭文燦能夠順應民意的善意態度而圓滿落幕, 小英的光電政策也得到地方政府的全力配合, 可謂是皆大歡喜的多贏局面。
按農委會「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 第56條及第57條規定, 農田水利設施(埤塘),應定期檢查維護並予必要之更新。 而埤塘之功能在於提供灌溉用水, 故水利會在非灌溉期間安排所屬埤塘進行檢修, 以利明年春季可充分供應農業灌溉用水。 經濟部亦於日前發布新聞稿稱: 有關埤塘之利用管理,農委會已訂有 「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並依該辦法進行管理, 並不會因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即廢棄原有埤塘, 仍保有原來灌溉農用功能。而在國外 亦有許多結合湖泊、水庫、埤塘設置太陽光電成功案例, 兩者可共創雙贏。
鄭市長在前年即曾宣示說: 綠能發展不應該只落在公有房舍, 而要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擴大綠能版圖, 並且最好要能結合地方特色, 桃園有2,800多口埤塘,在不影響灌溉功能下, 可以利用埤塘發展水上浮島式太陽光電系統, 且水上發電效率優於陸地, 希望幾年後,不論屋頂或埤塘,處處都有太陽能, 讓桃園真正成為綠能城市。 =============================== #http://www.storm.mg/article/375934 *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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