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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元也要偷
2013/04/20 00:51:48瀏覽279|回應0|推薦0

牧師偷肥牛緩刑 自稱清白會上訴

04 - 19 05:01

【明報專訊】恩光使團總幹事林鏡初牧師,今年初在超市將價值37元的肥牛及肉丸放入公事包後,未有付款便離去。他經審訊後被裁定盜竊罪成,昨日被判囚3星期、緩刑3年。林鏡初在庭外表示自己清白,並會提出上訴。

53歲被告林鏡初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他指根本沒有犯案動機,故會提出上訴。林在庭上自行求情時說,事件引起教會信徒困擾不安,導致公眾誤解基督徒的形象,亦令恩光使團蒙受不必要的損害,他為此致歉。

此 外,他呈上42封證明品格的求情信,全由其上司、曾服務機構的董事及教友等撰寫,包括中大生物醫學學院教授徐國榮、前九龍城區議員陸偉綱、靈光中文堂牧師 楊錫鏘。綜合林讀出的6封求情信,指林有誠信,若他貪錢便不會到泰北宣教,加上林已年過50,身為宣教機構總幹事而面對沉重工作壓力,一時疏忽無可避免。

林鏡初呈42求情信 向教會致歉

裁判官稱不知道林因何原因引起貪念,但基於林沒有犯罪紀錄,年逾50歲,遂判囚3周、緩刑3年。

案 情指今年1月27日下午3時,林於藍田啟田大廈的佳寶超級市場,將1包肥牛及1包肉丸放入公事包後離開,店員見狀到門外攔截林。審訊時,控方在庭上播放事 發時的閉路電視錄影,林在店內手持肉丸及肥牛閒逛、與店員交談及打電話。離開超市1分鐘前,他走到店員背後再打開公事包,將肉丸及肥牛放入去,沿收銀處的 人龍離開。

林自辯稱曾在店內與妻子及叔叔傾電話,因一時大意才誤以為已付款;但裁判官認為林偷竊後欲逃離現場,其辯解太巧合,令人難以置信。

【案件編號﹕KTCC6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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