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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01:57:37瀏覽93|回應0|推薦0 | |
100黏3月政府宣布要打房 嚇壞一些建商 等所有條例及施行細則完成, 建商等於是排除在外 當然打房沒辦法打, 打房市兩家仲介公司員工為了客戶買房而打起來才叫打房 政府要處理的是''遏止短期炒作房地產''的行為 名為打壓, 實則為增加稅收 政府沒錢啦 但是確實也讓一般老百姓麼不著頭緒拉 標題是知識+網友的疑問
基本上你3個問題可視為同一個問題 而所謂''自用住宅''的定義 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税條例有明確定義 1.沒有租賃或營業行為 2.需戶籍遷入 3.直系親屬沒有第二棟房產 以上單純自用 4.或是先買而後賣, 賣掉後仍為單一房產 以上換屋 5.非自願性因素 公司倒閉遷廠失業等因素 以上個人賣屋都不會課到奢侈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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