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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的關說案
2013/09/12 15:56:02瀏覽466|回應2|推薦5

http://blog.udn.com/ying6100/8409776

特偵組在偵辦法官集體貪污案時,查到陳榮和的辦公室跟家中有不明來源的現金,其中90萬元說不出來源,所以特偵組繼續調查,沒想到偵辦中又發現柯建銘涉嫌關說某件假釋案,同時間有不明的現款流入帳戶,涉嫌貪污,於是申請監聽他的手機0938....,最後查到金額與關說假釋案無關,所以9月5日簽結。

在監聽手機期間,赫然發現柯建銘為了自己全民電通1200萬元的背信罪,在更一審推翻一二審皆判有期徒刑之判決、改判無罪後,為了讓無罪定讞,找了王金平與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連絡,去指示負責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林秀濤不要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果然在可上訴期間內,林秀濤檢察官沒有提出上訴,而讓柯建銘的官司無罪定讞。

關說的時間點跟內容(今年102(2013)年):

6月18日,更一審判決無罪。
6月21日18:35pm柯建銘打電話給自己的律師討論上訴問題,律師提到通常檢察官會比較晚收到判決書,等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提上訴,一般檢察官此類案子都會上訴。
6月25日,胡姓助理收到判決書。
6月26日16:53pm柯建銘打電話給胡姓助理,確認檢察官姓名。
6月26日,柯建銘與陳守煌連絡,知道檢察官由原先孫檢察官換成是林秀濤,柯建銘請陳守煌不要再上訴。
陳守煌找林秀濤到辦公室,要求林秀濤此案件不要再上訴,林秀濤告知尚未收到判決,要看判決內容才決定。陳守煌即以司法機關有預算的壓力,建議林秀濤檢察官不要上訴。林秀濤檢察官返回辦公室後,就向同辦公室的陳○○檢察官說「真好,不用寫上訴書。」
6月27日,林秀濤檢察官收到判決書。
柯建銘怕自己不夠力,所以又連絡王金平,希望王金平幫忙再向陳守煌關說一下。
6月28日11:50a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75秒。(因為沒有監聽,只能調閱通聯紀錄。)
11:52am,王金平打電話給曾勇夫,講了93秒。
11:58am,王金平再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25秒。
20:30:18pm,王金平跟柯建銘連絡:
王:喂,要找你都沒人
柯:我靜音啦,我下午有開了。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有打電話來了
柯:怎樣?
王:他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說他是勇伯啊的人
柯:喔!勇伯啊的人喔!
王:所以他叫我跟勇伯啊說
柯:(不清楚)
王:沒啦,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
柯:他怎麼說?
王:他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ㄘㄨㄥˇ台語)
柯:勇伯要處理沒?
王:勇伯要處理
柯:沒問題吧?
王:不知道,就讓他處理。他就說他要處理啊
柯:好好好。謝謝。
王:就讓你知道一下,今天就是要跟你說這個,你電話都沒有聽哩
柯:我轉靜音忘記了。
王:我以為你在賺錢哩,好啦,今天沒,好啦,知道了吼。
柯:好啦,謝謝。
6月29日13:34:12pm,王金平、曾勇夫、柯建銘都到土城區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王金平再打電話給柯建銘:
柯:喂。
王:(年輕男子聲音,不清楚)
柯:喂。
王:(不清楚,疑似叫柯外號某某)
柯:對。剛離開,要先走了。你先走了喔?
王:你有來嗎?你有來這裡嗎?
柯:我剛離開。你在那裡?
王:我離開後,要另外休息。我跟你說,剛才那個人在那邊你有看到嗎?
柯:啥?
王:伯啊,就勇伯啦,那一個伯仔、那一個。
柯:你說那一個?
王:勇伯啊。勇伯啊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柯:好好。謝謝。
王:好好。
7月1日16:58pm王金平打電話給陳守煌,講了172秒

格友「我愛台灣」有把新聞稿存檔:

 、  、  、 

依照司法慣例,如果一、二審都判有罪,更一審卻判無罪,檢察官應該要調卷審核,決定是否提起上訴,結果林秀濤檢察官完全沒有調閱相關卷宗進行審核,也無研究更一審判決內容是否有違背法令的地方,在10日上訴期間內都不提起上訴,讓柯建銘的背信罪直接無罪定讞。

特偵組特別針對柯建銘的背信罪重新審核,發現更一審的無罪判決有多處有問題,根本就應該上訴,例如:1.證人原先證詞與提出的合約證物相同,後來翻供有利柯建銘,一二審不採信,更一審卻漠視證物及原先證詞,反而採信翻供後的證詞;2.全民電通花3200萬元買隆X國際股票,柯建銘卻跟隆X議定為2000萬元,然後拿這價差款項去抵銷原先欠全民電通的1200萬元票據,等於柯建銘在這買賣當中就賺了1200萬元,讓全民電通損失慘重,多花六成股款,事後被查到才開立票據想補回,更一審以此認為沒有損害行為,判決無罪,違反應有的判決(按這法官邏輯,以後偷錢、搶錢、貪污被抓到,只要還錢就沒事了。)

從上述柯建銘、王金平、曾勇夫、陳守煌的通聯紀錄及通話內容,加上林秀濤檢察官違背一般司法案件的處理常規,既不調卷也不審核就不予上訴,如果這樣不算關說,那甚麼才算關說?

可恨的是,關說沒有收錢,就沒貪污的對價關係,無「法」可治,就算立法委員行為法第17條,立法委員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之規定,法條訂的很漂亮,卻完全沒有罰則。就看立委臉皮厚不厚、有沒有良心把法律看在眼裡,看來台灣藍綠兩大立院龍頭,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當自己是造法者,權力大於司法,所以才敢如此妄為操弄司法圖利柯建銘。

因為是在追查柯建銘涉嫌關說假釋案才申請監聽,所以在「偵查不公開」情形下,直等到該「關說假釋」案9月5日偵查終結,9月6日才將這更嚴重的「關說不上訴」案給公布出來。原來柯建銘干預個案搞關說司法案件已經是駕輕就熟了,這種沒違法卻嚴重違背道德操守、藐視法律干預司法個案的醜陋行徑,怎能讓立法院那些豬公可以橫行霸道下去?尤其還是立院藍綠龍頭,更是無法無天到極點。

許多人說馬總統干預個案,這「關說不上訴」案沒有法律問題,所以不是干涉個案,但是牽涉國家最高立法機關首長道德操守,身為國家元首,如果不出來譴責這無恥關說行為,等於縱容默許關說的存在。特偵組考量這「重大司法風紀事件」涉及層級達立院院長及行政院部會首 長,依憲法第44條規定:「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黃世銘檢察總長乃據以向總統提出報告。

許多人拿基隆市長張通榮來比較,如果認定張通榮是關說,這王金平、柯建銘的關說成功壓住上訴不是更加確定嗎?不是更該譴責嗎?那些綠營的還在鬼扯抗議甚麼?愚蠢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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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藩市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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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23:09
借用好讀網薛中鼎先生,老馮與老金的例子,老馮上任以來,就知道老金跟一群老利混的很兇,老馮一開始就不理老利,可是老利仗著人多勢眾,只要老馮題的意見,老利就問買路錢在那?沒有提錢來見一律免談,所以老馮很不得人緣,加上一些蒼蠅嗡嗡個不停,具蒼蠅們說,老馮的人望已經不到十個百分點了,蒼蠅們要把老馮趕下台,才有腐爛的臭包可以吃,現在好不容易得到幾年乾淨日子的褐寬博,知道不知道乾淨的日子得來不易呢?只要老馮一走,腥臭的臭包又要滿天飛舞了!會罵老馮的是誰?都是想念臭包的老利,和嗡嗡的蒼蠅吧!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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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愚蠢
2013/09/13 19:34

是邪惡.

一種明知不對, 為了意識型態與政黨利益, 把不對故意唱成對的的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