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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5 04:34:13瀏覽169|回應0|推薦8 | |
北市新生高弊案 收押前處長黃錫薰、包商 案情升高中國時報【郭良傑、陳志賢、林佩怡/台北報導】 北市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弊案,檢調懷疑另有市府高層介入,經抗告成功後,台北地院昨天重開羈押庭。合議庭經過七小時的開庭、評議,認定前台北市府新工處長黃錫薰與昭凌公司承辦人李媺,與其他共犯、證人有勾串之虞,且有不法利益尚待追查,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昨日在羈押庭中,另質疑黃錫薰與市府某高層,涉嫌利用電子郵件與包商負責人聯絡,來敲定新生高改善工程預算價格,但黃錫薰否認,律師也反駁檢方沒有確切證據。檢調進一步釐清中。
針對黃錫薰等人被羈押,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說,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北市府尊重司法,也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希望隨著檢調的腳步,讓整起事件真相大白。
黃錫薰與李媺昨日顯然都沒有被羈押的準備,聽法官宣示裁定後,表情十分凝重,當庭表示不服,並即委任律師提起抗告。
黃錫薰請了三位辯護律師,在羈押庭中與檢方攻防三小時,他一再強調沒有浮編預算的動機,也沒有從中獲得好處。
但面對檢方質疑他如何決定新生高改善工程第七次招標的預算價格,他都以「不清楚」、「不記得」來回答,並稱,「這個工程由總工程司用『丙章』決行即可,不必經過我」。
蒞庭的北檢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及承辦檢察官陳淑雲則直指,黃錫薰身為新工處前處長,對新生高改善工程有預算審核權,並確實指示工程預算必須向上追加,同案被告陳智盛、林慶釩等人都證實此事。
檢方強調,黃錫薰與昭凌、工信等公司負責人都否認犯行,但黃與陳智盛、林慶釩及昭凌公司負責人等互有利害關係,檢方認為此是相互勾串供詞及互為迴護的高度誘因。
檢調在黃錫薰住處查扣到市府政風處報告,內容包含內部調查訪談紀錄。黃錫薰向法官坦承,這份報告是他交代屬下,從市府內部所取得,他強調這份調查報告「只有幾張紙」,當時是因為議員及媒體質疑新生高工程,他才叫屬下去要的,至於是誰交付的,是否有高層介入?他避而不答。
合議庭最後認定,黃錫薰能拿到市府政風處的調查報告,不無可能是利用他的身分、地位,影響共犯與證人,確有勾串之虞。
另一被裁定羈押的李媺,不但是昭凌公司承攬的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案的承辦人,還負責為台北市府編製工程預算書。
合議庭指出,李媺就投標單價平均值調整預算及浮編預算的過程,與陳智盛的供述差異甚大,甚至與其他證人的證詞不符,加上還有共犯未到案,相關的資金及不法所得流向均待追查,合議庭法官在檢視檢方提出的新事證後,認定兩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均有羈押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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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