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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朝”收賄罪和圖利罪”方向偵辦!/花博弊案 北市新工處前科長陳智盛收押禁見27天
2010/10/05 04:24:56瀏覽263|回應0|推薦5
 2010/09/15 04:58

花博弊案 北市新工處前科長陳智盛收押禁見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9/08 09:2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北檢偵辦北市新生高架橋景觀工程弊案,今天(8日)凌晨依貪污罪嫌將前北市新工處長黃錫薰、前科長陳智盛及昭淩公司員工李媺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陳智盛羈押禁見。

 

檢調昨日兵分27路搜索新工處長黃錫薰、新工處前總工程司章立言、陳智盛、副處長林慶釩、副總工程司陳一成等人辦公室及住處,以及昭淩工程顧問公司、工信、皇昌、長鴻等公司及負責人住處,並約談黃錫薰等5名被告與13名證人到案。

 

其中林慶帆飭回,黃錫薰、章立言各以5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李媺則因為不同意夜間訊問,北院將於稍晚開庭。檢方透露,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賄罪和圖利罪方向偵辦,不排除近期發動另一波偵查作為。

 

據新工處資料,新生高案於民國96年辦理第1次招標,歷經6次流標後,第7次招標有5家廠商投標,全案在97年4月23日決標,由工信工程得標。檢方發現,新生高第6次與第7次招標預算金額相差新台幣3.5億元,第7次的預算金額以第6次招標的工信、皇昌、長鴻3家廠商平均值計算,使底價大幅提高,相關公文並無承辦人員及股長核章,而由承辦科長陳智盛及章立言直接承辦核章,有違一般程序。

 

另根據北市府資料,檢方認為除植栽景觀、噴灌系統,新生高的道路瀝青工程、橋梁混凝土、排水、交通安全維持措施、照明系統埋管線,以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等多個分項,都有價款偏高情形,備註欄也只註明「參考3家平均價」,認為均有調查必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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