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郝大膽?...違反採購規範仍發包?/承辦員不敢蓋章 科長陳智盛自己辦?
2010/09/15 02:53:36瀏覽255|回應0|推薦5

2010/09/08 08:58

新生高案/承辦員不敢蓋章 科長自己辦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9/05 09:55 記者邱瑞杰/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公布「新生高架橋改建工程」專案調查報告,提到確有廠商報價遠高於預算金額等多項疑點,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調查時任新工處長的黃錫薰、總工程司章立言、養護工程科長陳智盛,以及負責設計監造的昭淩公司是否違法。

 

疑點包括新生高架橋和中山二橋工程第六次招標時,三家投標商報價都遠高於預算,疑有浮報情形。新工處相關官員和昭淩公司對第七次招標增編預算方式說法不同,且昭淩公司拒絕市府約訪,無法釐清事實。

 

另外,養護科簽辦第七次招標修正預算金額時,沒有承辦人和股長,由科長陳智盛直接承辦核章,違反行政作業流程;會計室當時也認為以廠商報價平均值編列預算有問題,但章立言仍同意決行。

 

郝龍斌強調,專案小組已極盡所有行政手段,但昭淩不願協助,拒絕約訪,市府因缺乏強制處分權,部分事實無法釐清,才決定將所有事證及約詢結果,送檢調調查。

 

市府原定下周六公布調查結果,前天昭淩發表措辭強烈聲明後,市府昨天提前公布調查結果。

 

新生高架橋改建工程(含中山二橋工程)在九十六年十一月六日第一次招標,後續接連發包五次,都因無廠商投標流標。九十七年四月,第六次招標時有三家廠商投標,但投標價都遠高於底價而廢標。半個月後第七次招標有五家廠商投標,由工信得標。

 

日前議員質疑這工程用的景觀植栽,採購費用高於市價太多,引爆全案。

 

市府政風處長楊石金說,本案共訪查十四名新工處人員,當時的承辦員和承辦股長曾向上級表達預算編列方式不妥,陳智盛告訴兩人不敢負責就不要蓋章。

 

陳智盛昨晚表示,當年為讓工程順利發包,決定第七次招標的底價應高於第六次招標廠商投標的最低價十九億五千萬元,昭淩公司最後編出的預算是廿億兩千萬元。

 

他未明確表示有沒有對下屬說不敢負責就不要蓋章,只說只有他蓋章也合法,還好兩名下屬當時沒蓋章,否則也會被拖下水,承受壓力。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b9409y&aid=441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