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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無情,下台靠智慧!/黃世銘辭職,法務部建議林偕得代總長。
2014/03/30 10:24:09瀏覽124|回應1|推薦6
黃世銘辭職 法務部建議林偕得代總長

法務部已轉呈檢察總長黃世銘辭職公文至總統府,同時建議代理檢總察長人選,依慣例由最高檢察署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林偕得代理總長,這項任命需經馬英九總統批核後任命。

 

檢察總長黃世銘3月21日因洩密案被一審法院判處有罪,黃世銘兌現諾言,立即發聲明辭檢察總長職,辭職公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洪泰文,親自送到法務部長室。

 

法務部長羅瑩雪已將黃世銘的辭職公文轉呈總統府,上簽呈請求馬總統批示指派代理總長。黃世銘的四年總長任期至4月18日,代理總長任期不到一個月。

 

據了解,法務部人事處向羅瑩雪建議,依慣例由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代理總長。例如,2010年1月,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被監察院彈劾下台,即由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曾勇夫代理總長。

 

目前最高檢察署三位主任檢察官依年資依序是林偕得、朱楠、顏大和。顏大和甫獲提名總長,但法務部考量,如果他代理總長期間發生意外風波,將不利他獲得立法院審查通過,因此依慣例建請總統指派林偕得代理總長。

【2014/03/25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黃世銘辭職 法務部建議林偕得代總長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570480.shtml?ch=rss_BREAKINGNEWS1#ixzz2xPOFOH1Z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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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瑟夫~搞一中意識型態嫖盜魯蛇真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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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洩密案 大事記 (被做掉的棋子)
2014/03/30 10:32

黃世銘洩密案 大事記

中央社 – 2014年3月21日 下午4:27.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決黃世銘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以下是全案大事記:

--民國102年8月31日,黃世銘晚間赴總統馬英九官邸,主動向總統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9月1日,馬總統就黃世銘所報告其中不了解的細節部分,進一步請黃世銘到寓所說明。

--9月4日,黃世銘向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

--9月5日,特偵組將關說案簽結。

--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立法委員柯建銘關說。

--9月9日,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到特偵組,控告馬總統、黃世銘、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涉嫌洩密。

--10月2日,馬總統說,他與檢察總長黃世銘見面,內容是行政不法的調查,而非刑事不法,所以不涉及個案偵查不公開的洩密問題。

--10月3日,北檢以被告身分傳喚黃世銘到案說明;以證人身分傳喚馬總統、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11月1日,全案偵結,北檢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12月14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將黃世銘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

--103年1月7日,黃世銘彈劾案,監察院未通過。

--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決黃世銘應執行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030321

https://tw.news.yahoo.com/%E9%BB%83%E4%B8%96%E9%8A%98%E6%


【亞里斯多德】: 一個人的尊嚴並非獲得這榮譽時,而在於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