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已轉呈檢察總長黃世銘辭職公文至總統府,同時建議代理檢總察長人選,依慣例由最高檢察署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林偕得代理總長,這項任命需經馬英九總統批核後任命。
檢察總長黃世銘3月21日因洩密案被一審法院判處有罪,黃世銘兌現諾言,立即發聲明辭檢察總長職,辭職公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洪泰文,親自送到法務部長室。
法務部長羅瑩雪已將黃世銘的辭職公文轉呈總統府,上簽呈請求馬總統批示指派代理總長。黃世銘的四年總長任期至4月18日,代理總長任期不到一個月。
據了解,法務部人事處向羅瑩雪建議,依慣例由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代理總長。例如,2010年1月,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被監察院彈劾下台,即由最資深的主任檢察官曾勇夫代理總長。
目前最高檢察署三位主任檢察官依年資依序是林偕得、朱楠、顏大和。顏大和甫獲提名總長,但法務部考量,如果他代理總長期間發生意外風波,將不利他獲得立法院審查通過,因此依慣例建請總統指派林偕得代理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