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的陽明山七七行館,有兩筆土地是二○○六年以八四六五萬元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產署前身)購得,但國產署一週前以陽管處撤銷建照為由,發函劉政池要求撤銷其中一筆土地的買賣契約。
國產署官員指出,陽管處是以劉政池涉嫌偽造地形圖為由撤銷其建照,由於劉申購國有地過程涉及偽造資料非法取得法,因此,該署除了要求撤銷買賣契約外,也將與律師討論,劉購地價款四千多萬元能不能不返還。
國產署官員說明,劉政池的陽明山七七行館,涉嫌占用國有地的部分,除了以竊占罪嫌移送偵辦外,該署已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回復原狀並追討不當得利二百多萬元,目前已開過一次庭。
劉家若不還地 將提告
至於劉家二○○六年申購的兩筆土地,其中一筆土地已遭陽管處撤銷建照,而根據陽管處內規,有合法建物才能購買陽明山國有地;因此國產署一週前發函劉政池,要求撤銷買賣契約並返還土地,若劉家不願還地,國產署將再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