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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
2010/09/27 10:58:02瀏覽263|回應0|推薦6
責任是個很有趣的問題。

當然,它也是個很嚴肅的課題。

為什麼很有趣呢?因為我發現,人都很喜歡追究別人的責任。

只要發現別人需要負責任,多數人都會一陣窮追猛打,幾乎是要打到對方跪地求饒為止(甚至是到對方跪地求饒都還不肯善罷干休)。

但是,這樣就能討回公道嗎?

其實多半是未必。為什麼呢?

  1. 我們真的找對人了嗎?有很多時候我們越是以很高的姿態、很強勢的追究責任,真正該負責任的人越會躲起來(讓別人頂)。所以我們找錯人的機率相對就增加很多。
  2. 我們追究責任的目的為何?不外乎希望獲得一些補償,或者希望當事人以後不要再犯錯(不再有人受害)。但是,我們越是以很高的姿態、很強勢的追究責任,對方要不就是設法躲起來、以逃避該負的責任,要不就是強烈反擊、拒絕承認錯誤。總之,這只會使問題被延後解決,甚至就此失去解決問題的時機;而當事人更學不到功課,下次再犯的機率很高。

所以,責任是該追究;但是,追究責任不可以無限上綱、用窮追猛打的方式。(更不宜用作秀的心態與方式來追究責任)

追究責任應該要就事論事,找出原因,解決問題;同時讓當事者有所學習與成長,這樣才是雙贏。若只是逞一時之快、欲置對方於死地,結果真相完全無法大白,事情根本無法解決,到頭來你還是輸;對方當然也沒贏,因為被你一陣窮追猛打,他沒死也早就去了半條命;結果是兩敗俱傷、是雙輸的局面。

可惜的是,在大眾傳播媒體的推波助瀾下,人已經越來越熱衷於作秀式的追究責任,而且姿態越來越高。所以整個社會的問題界越來越大,因為沒有一個問題真的真相大白,沒有一個問題真的被解決。

而真正該負責任的人也已發展出一套不必面壁思過、切實檢討改進的應對模式,只要表示很委屈、很難過、多在鏡頭前掉幾次眼淚,必要時甚至下跪也在所不惜──因為,假使這樣就可以讓責任的問題過關,還蠻值得的。

也就是說,現在的社會趨勢,應付別人作秀式的追究,最好的方法也是作秀。結果居然也是雙贏:追究的人與被追究的人都聲名大噪(因為作秀的結果);輸家則是整個社會、全體老百姓。但老百姓喜歡看秀的心態,卻是造成這個結果的最大幫兇,所以也怪不得別人。

更何況,現代社會幾乎人人都喜歡追究別人的責任,可是,卻從來沒有人喜歡被別人追究責任;既然我們都不喜歡被追究責任,為何要對別人窮追猛打呢?

俗話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孔子說:己所不欲、勿施予人。耶穌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聖經新約路加福音第六章31節)

你要別人怎麼待你,你就先要怎麼待人;我們追究責任的方式真的得改一改了。

這是今夜(201009260402)我靜坐窗前趕稿,看著後院的一地月色與落葉,突然想到的問題,但願可以拋磚引玉,引來整個社會更深沉的反思。(希望森林/www.seewant.org/20100926清晨,李良達寫於洛杉磯)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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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aron0413&aid=444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