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對於朋友談到我女兒與她媽媽互動的關係,質疑我們的婚姻關係,我在此特別聲明如下:
2007/04/18 14:51:35瀏覽13870|回應208|推薦570

 對於許多朋友的關心我及家人的一切,我感到欣慰,當然也有許多的疑問,許多朋友到了女兒的日誌,看了女兒的日誌,產生許多的問號?我想藉此來回答你們所有的問題。

 為甚麼女兒日誌常會提到去媽媽的公司,我想如有在她奇摩的部落格寫了很清楚,而也許許多朋友沒看過,我就在次說明給予大家了解,因為當初與前妻是互控傷害,鬧到法院,下面的圖就是法院的傳票,因為當時我倆都有受傷,所以她先提告後,當然我在管區員警協助下也提出傷害告訴,所以後來在法院的檢察官協調下,協議離婚後,都撤回告訴,而女兒的扶養權,當然是歸我扶養,這不說當不當然的事,只是當時她幾乎沒想要與我爭,也許當時真的在她心中事業比家庭重要吧!所以在律師事務所,我們達成了離婚後的協議,在下面圖表裡,寫的一清二楚。

 就這樣自各自的生活,直到我罹患癌症後,我才跟她聊過希望她在往後的日子,能多點時間陪伴女兒,因為我擔心發生的事,如果發生,家裏的父母也都年邁重病,可能無法好好照料女兒,所以她也答應我了,而幾個月前女兒在學校,做健康檢察時,校醫說她牙齒,上下咬合不正,所以必須矯正,而這矯正費用,說實在不便宜,要一萬多,而時間也要好幾個月,而我在知道後,我告訴過女兒,家裏實在沒再有這錢來幫妳做牙齒的矯正,而也要每個星期都要上診所,當時我身體也不是很好,所以希望以後在做打算。

 只是後來女兒,打了電話給她媽媽,告訴這事情,她媽媽知道後,說要幫她出這筆錢,就這樣持續好幾個月,女兒都會在放假時到她媽媽公司,等她有空,在帶女兒去矯正牙齒,說實在我也想借這機會讓她們母女之間的互動關係,能慢慢修補回以前所喪失親情,而且她媽媽都是休星期一,所以幾乎每個星期一她都會跟她媽媽出去吃晚飯,我知道我這樣是在做預防,更能讓女兒體會到母親的關愛。

 所以我想今天在寫這些事,也許大家更了解了我們一家人了,而有朋友曾跟我說我是不是,不需要把自己的隱私,這樣的拿出來給大家看,可能會造成我與家人的困擾,我也很謝謝這朋友的提醒,但我想既然我想自己在這寫寫自己的心事與生活瑣事,也就不必在意大家是用什麼眼光來看待我,因為我相信大家都是我在養病這段時間裡,是我最大的精神後盾,所以我也不必擔心什麼?也許這是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吧!我也在此,再次謝謝大家一直以來,陪伴著我,給我及家人的關心,真的很高興認識你們這群可愛的朋友,祝大家身體健康~事事如意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853232&aid=903144

 回應文章 頁/共 21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雪人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願老天照顧你們
2007/07/10 15:32

哇,你是公眾人士耶,很有"楚門"的味道!

因緣各自,只要在自己的能力掌控和面對之內,都不必太在意別人的眼光。

謝謝來我家流下您的到訪足跡,祝福你身心都得到最佳的照護!


白日的星星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單親孩子
2007/07/09 13:13

我自己也是單親孩子,爸媽在很久以前就離婚。

雖然我和妹妹跟媽媽一起住,和爸爸可能要一個月左右才見一次,

但和爸爸的關係依然很好。

我看betty是很懂事的,相信她會體諒你們。

而且,單親孩子通常比較乖和獨立...

星星把話題扯遠了,不過希望這些可以給你一點鼓勵!

加油啊~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我也是過來人
2007/06/30 21:48

我已經離婚超過十年了!

現在,已經面對的很好了!

我也相信你已經處理的很好了!

加油! 一起努力吧!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夫妻相處易,但是加入了雙方父母就難多了
2007/06/30 10:56

我不知道您的狀況,但是我以過來人來談,
雖然現在我的父母、岳父母,套句馬爺夫人的一句話:他們有事,不會再回來了。

結婚不是男女兩個人的事,也包括雙方父母、兄弟、姐妹,
再加上生活的壓力、父母老邁需要人照顧,
萬一又有個敗家子、敗家女的親戚,
難免會造成夫妻失和。

雖然說女兒是父母兩共有的,
但是您前妻願意花錢幫女兒就醫,
顯然她還是很疼愛這個女兒。

我認識一對夫妻,育有一子,現在已經研究所畢業,去年成家了。
今年有一天太太對朋友吐露一個大秘密- 他們夫妻在十年前曾經正式離婚,
三年後又重新辦理結婚。

我的建議是:夫妻年輕的時候,年輕氣盛,雙方親戚不適應,易導致離婚;
如果是這個樣子,考慮一下雙方是否能互相包容,
畢竟再婚,新的未必比舊的好,特別是已經有了子女,考慮會比較多。

如果雙方都能調整心態,互相容忍,能復合還是比分的好。


初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人生如倒吃甘蔗
2007/06/29 22:02
有人說蹲下是為了跳的更高,祝你漸入佳境!
投石水起波,無爭豈招過;有意心不定,無煩須無惑!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祝平安~快樂
2007/06/25 18:13

做事但求無愧於心......

你的女兒會明白的~

我們畢竟是局外人~

你不須向外人交待.....

 



靜香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123
2007/06/23 20:14

你子女會很幸福的

因為你是愛她的爸爸

加油!!


健康 營養師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加油 再加油
2007/06/15 13:27

加油 再加油

讓自己 好好的

讓家人也好好的


*菜菜子*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 =
2007/06/14 08:12

每到夫妻因故需離異時

常會有熱心人士跟女方說  你就把孩子丟給男的養

反正以後孩子還是會認你這個媽  那時你也存夠錢了 @@|||

我無法認同

只能說........ 孩子的童年是無可取代的

再苦也要一起過><

 


http://yes7asia.pixnet.net/blog

丹書鐵券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由互動弭平往過
2007/06/08 18:44
由體諒再造新望
頁/共 21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