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略的將讀者分為四種。一種是探險家♠、他深切地想要到一個迥異於現實的時空中去,探索更多未知的事物。二是波西米亞人♥,他們(多半也是文人、音樂人、藝術家、或中二)尋求的是一種心靈上的慰藉和共鳴。它們常常感到孤寂、不被懂(?),所以想從文字裡面尋找能夠懂得他們的「朋友的感覺」。三是一群盲目追隨的大眾♦,他們是一群服膺羊群行為(Herd Behavior)的小綿羊們(Sheep)。所以重點變成如何引導這一群小羊來吃我的書(當然,這一群羊是很大的。能不能成為「大眾」或「暢銷」,事實上全看這一群羊)。第四是務實者、好學生♣,他們讀書是了學習方法、知識,讀故事(多半是傳記、歷史、勵志書)多半是為了找到一個楷模及人生的方向。這四個象限底下,當然也許還有很多子類別,但是沒關係,細節再琢磨,現在這個就是我仿效Richard Bartle(理查‧巴托)在1996年在『MUD研究期刊』中發表「Hearts, Clubs, Diamonds, Spades: Players Who Suites MUDs 」所提出的Player Suits(玩家花色)理論,然後想要發展的一個模型。這就是關於讀者的分類模型。真正的文字基本教義派,只能從♥與♣中去尋找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