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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00:04:36瀏覽696|回應0|推薦1 |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 97年度辦理「數位就業服務營運中心試辦計畫」業務促進員甄試簡章 一、 職稱:業務促進員。 二、 員額:1名(正取1人,備取5人)。 三、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以上企業管理相關學系、社會學相關學系、人力資源相關學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 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四、任用期間:自通知錄用報到日起至 五、工作內容與薪資福利: (一) 工作內容: 1、專管作業(人才專管與職缺專管)服務 2、辦理各類型現場徵才活動。 3、負責網站之客戶管理服務 4、訪視廠商作業。 5、協助維護網站內容。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人員錄取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之「業務促進員」薪資標準遴用,每月薪資按教育程度敘薪:學士學位者每月薪資29,627元,碩士學位以上者每月薪資30,596元,享勞健保,無上班交通津貼。 (三) 本中心參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自願提撥之精神,每月按就業服務員薪資6%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就業服務外展員亦得在每月薪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 (四) 業務促進員年終獎金發給標準比照行政院訂頒之「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五) 差勤及考核相關事宜另依本中心相關管理規範辦理。 六、 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及所屬各就業服務站。 七、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請於 97年3月18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達至臺北市就業服務中心,地址:10323 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之1號第三課黃小姐收(電話︰25942277分機301),且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業務促進員」。 (二)報名表件: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報名者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應繳證件,於報名截止期限內郵遞寄達。 1、報名表。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3、2吋照片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上)。 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現役軍人報考,需能於97年3月18日前退伍,並能於通知錄用報到日立即上班者,否則錄取後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以上證件請以影本照順序排列整齊,如有虛偽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將不通知參加甄試,亦不辦理退件。 (四)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撤銷錄取資格。 八、甄試與進用 (一)甄選方式:由本中心成立甄選委員會,按口試成績予以評分,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總平均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試地點及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將於 97 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公告於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esctcg.gov.tw)和台北人力銀行招考專區(網址:www.okwork.gov.tw),不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缺件者亦不另通知。 (三)甄選日期:97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開始。 (四)放榜日期:97年3月25日(星期二)。 (五)放榜地點:本中心網站(網址:www.esctcg.gov.tw)和台北人力銀行招考專區(網址:www.okwork.gov.tw)公告。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六)本項甄選正取人員預定於97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辦理報到(如有變動將另以電話通知),未依指定之報到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中心視實際出缺情形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進用。 ※注意事項: 一、 經本中心公告之參加甄選人員須於97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40分至本中心第三課報到,並於同日上午10時整開始舉行口試,經本中心工作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異議。 二、 口試時未唱名之應試者,請遠離會場,以免喧嘩影響秩序。 三、 應試者請務必填寫可以連絡到本人之電話,若未留導致無法通知口試,則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 備取人員係儲備候用性質,由本中心視實際出缺情形於97年12月31日前依備取 名次依序遞補進用,逾期限不再進用。 五、 能獨立作業及具備CRM概念及企劃能力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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