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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2 23:43:20瀏覽274|回應0|推薦3 | |
昨天去客戶那。客戶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受傷的老公,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客戶只能很無奈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聽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 但要向警察局 ,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 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重點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150萬死殘理賠,和20萬的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的意外住院門診理賠 。 請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 , 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 , 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想到客戶憤憤不平的說,當時警察只丟下一句話:"您較衰"。 而警察也不會主動提醒受傷者, 能自己申請理賠,只會說風涼話。 唉... 希望這些警察都能更專業點。 強制責任險,若對方車跑了,我們的車體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強制險理賠? 因政府強制險,只負責"人"的理賠。 每一人死殘上限是150萬,醫療費是20萬上限。 故車體部份不得要求,由政府強制險理賠。 但若您有買車體損失險(如甲,乙或丙式車體損失險) 則對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報案,就一樣可獲得自己產險公司的車體 險理賠。 萬一出險時,收據多印幾份(都要蓋醫院章)。 同一個費用,至多可申請三份理賠。 第一份:原始收據交給個人壽險或團體險的保險公司 (實報實銷)。 第二份:收據影印本,交給強制險的產險公司申請政府強制責任險理賠。 第三份:申報所得稅時,醫療列舉扣除額,申請減免申報。 ps.如有任何不懂的,詢問自己的保險人員,是最快與最清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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