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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世報,不予與隔世
2013/09/03 12:25:40瀏覽155|回應0|推薦1

現世報,不予與隔世

 

以心為名,在我所頒布的現世十法中,有一條巧奪豪取不屬於自身的事務者,以等同價值來償還這條法,無物可還者,以時間來償還,人間無法,是以當下生靈無可適從,是以由天取決,此間人類,內心鄙陋如同蛇蠍,以奪取他人為樂,眾神應當為天,此界當為天界,心要以眾神之行為作為考量是否尊重這份該為之責,十法頒布之後,還沒看見有所行徑,今我已此法考量眾神的尊重是口頭上還是實質尊重,並以天界存廢作為考量,無以為天,當然不需存在,就以此間人類作為實際考量,所有違反這條法令者,奪取錢財者,一次以扣除時間一月計算,並以受害者的深刻度作為評斷,奪取價值者,以等同的時間價值償還,有基福德者扣除等同價值之福報.

 

現世報,不予與隔世,過多的時間只是讓惡人可以為惡,所有人類,包含與我相關人類皆在範圍內,無時間價值者,不需為世,所有天災皆可運用,心以為眾神或者無足夠的天災可以取決,是以,今後災難在加兩成,而今年,心要見到眾神的實際行動,違令者,無以為天,離開.

 

而人間有加害於我者,嚴婉馨與許瑋蘭,咨意竊取他人財物,並轉嫁他人,毫無悔意,樂在其中,其內心醜陋,如同擄動的蛇,無時無刻以穿梭在人心為樂,受害者多視其為可信任者,人間無法,此兩人由天定奪,任何人不得更改這兩人其作為,因果循環,現世報答,尤其以嚴姓者曾為兩世佛弟子,其罪一以二計,其靈上並加註心字.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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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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