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法起始於認識與接觸,譬如說:交友,當開始與一個人接觸之後,兩者之間各自的緣法就會開始有了碰撞,或者交融,路上遇到人,伸手拉她一把,或者隨處遇見,網路,朋友的朋友,或是芸芸眾生,餵食小動物,摘花折頁,當妳的手,你的心,你的觸角接觸到世間萬物時,雙方的緣份就會有軌跡似的,有相似性質,可以堆論出一種法規,看的見的人稱之緣法,看不見的人就看不見了。
是以,交友,認識,或是開始與人接觸,就已經牽扯到後來的因果
認識一個人,人大抵分做三種,一種:坐井觀天,畫地自限,終身活在同一個框架中,這種人很多,但比較無是非之分。
第二種:寬度,一生都做同一平面的延伸,如同一條平行線,不斷的向外擴張,大部分會比較相信自己眼睛看的到的事物,譬如說:喜歡拍照,喜歡閱讀,喜歡到處旅遊,拓展知識與見識但是又不深究的人,喜好廣泛交友,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看情況做事的人,大抵都是屬於這類型的,這類型的人,為惡很難辨認,她會把自己變成越來越多頁的書籍,當妳看到最後一頁時,早就忘記第一頁的她了,中間很少有連貫性。
第三種人:深度,大抵上這種人比較立體一點,比較有信仰或是相信的一部分,會照自己的精神方面去做延伸。
所以人分三種,深度,寬度,與小框框三種,簡單的劃分一下,不用認識太久,多去辨認就會慢慢的熟練,因為現在的人都很相似,講出來的話都差不多,它們很須要認同感,所以也會嚐試做個別人看起來會認同的人,走在路上常常會看到同樣的人聚再一起講話,它們是比較相似的人,在各自的框架中可以作接觸的,看見別人,別人說什麼話會看得見,也代表一件事,一個人的心境,你的環境與所處的精神狀態。
人是有色彩的,有顏色,只是怎麼看?
有深度的人,比較容易看出它的色彩,拿人的一生來說,1到20歲在讀書,那時候的色彩比較屬於父母長輩的色彩,所以有時候看小孩可以看得出父母的本質,20~35,台灣這年紀的人都比較需要親朋好友的認同,怕孤單,所以大部分都會一群一群的,但本身是沒什麼色彩可言,看人就看她交的朋友,交一個是這樣的人,交兩個也是這樣的人,大概可以猜到她第三個遇到的也是這樣的人,35到50大部分會組成家庭,這很好看,大部分這個年紀的人在思想方面會比較定型,有些人是比較有深度的人,會有氣象,那就有顏色出來,我大部份都是遠遠的看著那個人的顏色,白色至黑色之間的差異性,再配合他表現於外的表象去區別,因為閒閒沒事幹,所以看一下。
當然有些人會信教,譬如基督教,佛教,等,所以在他們的基本色澤上,就容易附著著外來的思想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