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8月27日在中國評論新聞通訊網,發表一篇名為「何仿讓姚明訪台 開啟兩岸窄門呢?」文章(本文同時也在本網誌與朋友們見面)。特別呼籲主管兩岸事務部門,千萬不要因為奧運聖火繞境台灣等因素,而拒絕讓姚明訪台,喪失台灣的國際能見度,進而阻斷台灣的國際空間。
文章見刊之後,也藉機和相關部門官員電話溝通,希望能夠再三考量拒絕姚明來台的後遺,以免滋生不必要的麻煩,害人害己,作繭自縛而又自討沒趣。今晚
閱讀中評網報導指出:台灣當局稱:通過姚明到台進行交流申請。(詳如所附資料)
看到這樣的消息,不禁令我興奮不已。雖然主管部門通過此案,未必是因為本文發揮建議的效果所致。但身為時事評論員,就是要敢言人所不敢言,對事不對人的據理力爭,具體建言。今後將繼續本著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寫手本份,為這個多災多難的地方,多盡一點責任,無忝父母所生,無負社會所託。
朋友們,在這紛亂的年代,我們應該做一點微不足道,但卻能讓我們光明磊落的告訴敗壞社會的當局者,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是不報,是時機未到。讓我們的努力和正義,能夠喚醒執迷不悟的當權者。則台灣甚幸,人民甚歡!
台灣當局稱:通過姚明到台進行交流申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30 22:03:21
台當局稱,通過姚明赴台交流申請。
中評社香港8月30日電/台灣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表示,“陸委會”及“移民署聯審會”今天通過台灣籃協邀請大陸籃球員姚明到台灣交流的申請。姚明可望在9月7日到10日,以專業人士身分到台進行交流。
陳明通今天晚上稱,日前媒體報道“陸委會”不准姚明到台灣訪問的消息不確實,“姚明曾經兩度來台,(民進黨)政府沒有理由不同意姚明再次來台”。
他又說,今天他們已通過讓姚明以專業人士到台灣。之前,因為姚明申請的項目在兩岸的專業交流裡沒有這個項目,所以主辦單位也積極的調整了這個行程,那麼就是以專業人士到台交流的方式,“我們就同意讓他來”。
他又表示,籃協之前申請姚明到台灣參加公益募款活動,不過並不符合兩岸交流的項目,在籃協更改行程重新遞件後,聯審會因此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