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發生的四川大地震,有些倖存的孩童是在父母血肉之軀的覆護下,才得以被救難人員從瓦礫堆中搜救出來。即便知道孩子將來有可能成為孤兒,但他們仍不惜以性命來換取子女的存活,心中的要求唯是希望孩子能好好的活下去.........
但同樣是為人父母,以下的幾則新聞卻又讓人感到無奈:
高雄市籍張姓男子因患有腎臟癌及憂鬱症,且家庭狀況不佳,遂攜二名兒子開車到東港鎮投宿汽車旅館內燒碳自殺。 記者 李莫言屏東 報導
來不及長大的生命...今年50名兒童死於攜子自殺與兒虐 更新日期:2006/12/27 17:14 ET記者: 邱瓊平/台北報導
雙親攜子自殺暴增 孩子更沒生路 更新日期:2006/12/28 04:09 記者: 林倖妃/台北報導
經濟問題 豐原女子攜子自殺同赴黃泉 一名媽媽,疑似因為經濟問題,跟外籍先生冷戰,最後竟然選擇自殺,而且將六歲大的兒子也帶走,現場留下多封遺書。 更新日期:2008/07/02 16:00看到這種攜子自殺的報導出現,心理真是感到難過,但卻又無可奈何!因為不知道他何時會發生,無法及時的予以阻止!這種因為生活上的不如意便輕易的走上絕路,卻又擔心身後留下孩子獨自受苦,而一併將孩子寶貴的性命給帶走……真不知這是什麼樣的心態!同是為人父母,怎會有如此大的差異?
自殺是須要相當大的勇氣,不明白尋短見者為何不肯將這股自殺的勇氣轉變為活下去的意志力?如果他們真的是為孩子著想,不忍身後留下孩子孤單、受苦,那為何不好好的陪著孩子活下去?卻將無辜的孩子拖累當作陪葬,這算是哪門子的好意?為人父母就能如此恣意妄為嗎?
又自殺真的能解決問題嗎?自殺後真的就一了百了嗎?眼前看來似乎是如此,但自殺只能讓自己逃避這一世所不願面對的問題,卻逃避不了下一世,乃至下下世、生生世世所必須面對的問題!
因為從佛法的層面來看,如果在八識田裡播下了自殺的種子,來世一旦再遇上挫折和不如意的事件,自殺的念頭便會再度的現起,進而又驅使自己走上絕路;這個種子如果不能去除,來世若再重新投胎為人,一旦因緣成熟,便會促使業種(自殺的念頭)現行,爾後自殺的這條路將會不斷的重複在未來的人生當中。
如果強將自己的孩子一併送上黃泉,則是犯了殺人罪。雖然父母自認為是好意,不忍讓孩子獨活受苦,但這只是父母無知的妄想;用一個未必實現的須妄想(擔心孩子未來會受苦、自卑,乃至成為社會的負擔)而斷送孩子的性命,來世仍必須承擔殺人的業果。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9: 『心如工畫師 能畫諸世間 五蘊悉從生 無法而不造』
經中所言之心,是指眾生個人本有的如來藏,說此心能創造世間一切諸法,包括了我們的五蘊色身在內,都是由此心所變現而來!故知每個孩子的生命都是獨立的個體,不是父母個人的資產;父母不能因為自身錯誤的抉擇,而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