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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6 16:14:01瀏覽3514|回應12|推薦64 | |
西藏密宗一向是以佛教徒自居,但卻經常有違背 佛所制定之戒律的事件出現──與異性行淫 。 為此不得不去探討密宗是否真屬佛教的一支!若真以佛教徒自居,就必須了知『宗教』二字之意。 所謂宗者即是佛心,教即是佛語; 每個宗教都各有其不同的宗旨,又為宣揚其宗旨,故須有言說教導等方式使隨學者聽受明瞭,進而得其宗要心法。 然而 佛所傳之心法乃出世間法,因顧慮於眾生根器不一,為免明說而使不能信受者產生謗佛、謗法之地獄重罪,故有八萬四千法門之施教。 由此八萬四千法門之施教而入得佛法大門,即是得 佛之心要!故說佛法乃唯一佛乘,本無顯密之別;三乘(聲聞、緣覺、佛乘)之分,也是匯歸於大乘(佛乘)之中。故知三乘之基礎,乃是建立於大乘而來。 而現前所見的西藏密宗,其所施設之種種教法行門,皆是傳自其所謂的上師而來,並非 佛所施設八萬四千法門之內,唯是將其教法行門冠以佛法名相罷了。 更而甚之,藏密於三乘(聲聞、緣覺、佛乘)之上,自冠以所謂的『金剛乘』,藉以自抬為更高於顯教之佛法! 藏密之所以落至如此地步,只能說是此宗不知守於規矩! 俗話說: 圓是規,方是矩;方圓之中自有規矩。 方圓的形成,必定有其界限,所差者只在於大小之別。 藏密對外皆以佛教徒自稱,若真是佛教徒,則身在佛教方圓之中,自然必須要在界限之內依循著 佛的教戒律儀而修而行,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佛有佛戒故。 但現前所見,藏密的舉止作為早已超越佛法之界限;他們在佛教的方圓之中,又自立了種種與佛法義理相背離的規矩,而恣意妄為,才會一再的出現破戒壞法的性醜聞事件。 達賴在回答大航法師修「無上瑜伽」的資格時,他曾這麼說:『行雙身法時,將精液射出來,那他必須要有辨法一滴不漏的收回,否則就是違背了梵行,就是犯了大罪』。 意思是行雙身法只要不射精,就不違背梵行。但這些都只是睜眼說瞎話,自欺欺人的說法,謂邪淫是毀破佛戒的地獄重罪故! 好比黑幫份子也自立有幫規,但若是依幫規而違法犯罪,一樣要接受國法的制裁。因為幫規不等同國法,而違法與否,更不是幫派角頭說了算數的。 《佛藏經》卷中──囑累品第十: 『阿難。如是未來世癡人。因以我法得受供養。而不信解如來功德。又不能信如是等經。不能堪忍如實說過。自知瘡疣而逆我語。如是癡人依佛自活。而逆是法。阿難。爾時閻浮提內。如是癡人充滿其中』。
藏密喇嘛等眾,以佛法之福德莊嚴而廣受世人供養,但卻廣行貪淫毀戒之壞法行為,豈真無畏懼於三惡道之果報? 若只是自身無畏受惡報之苦果,也就罷了!但可悲的是,許多不知情的隨學之人,卻也往往因無知而跟隨其受災殃。就如前時發生的貝瑪千貝事件中女主角── 在此,要懇切的告誡大眾,西藏密宗實非佛教之屬,也不在密教之列,唯是附佛法外道的喇嘛教罷了。 在《大般涅槃經》卷七──如來性品──中如此記載: 『善男子……何等名為祕密之藏。所謂方等大乘經典。』 故知只有大乘經典才是真正的密教,這是 佛於經中所作之開示,不是藏密那種見不得人的雙身法可將其充當為密教,有智者皆應慎思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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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