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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因緣觀之修習理論(摘錄自正覺電子報 )
2018/12/30 16:52:59瀏覽2149|回應0|推薦14

第一、要先確立四聖諦的現觀與實證是因緣法觀行能否實證的基礎,第二、要先確立名色由另一個根本識出生,緣覺果的實證才有可能成功,同時也要有至少初禪具足的定力實證,否則終究只是因緣觀的乾慧而無實證本質。但若不是從聲聞法的阿羅漢位增修因緣法,而是直接觀修因緣法的人,就必須先有初禪離欲的功德(梵行已立),再加上先作十因緣法的正確觀行,滅除了不知「名色由識生」的無明(知如真),然後修十二因緣法才能成功(所作已辦);故說十因緣法也是因緣法觀行能否實證之關鍵,由此可知十因緣法於觀修因緣法中的重要性。這個理由詳第二章中另說,於此節中只解說十因緣觀之修習理論。

十因緣法的修習要先作逆觀,然後再作順觀加以檢查驗證。逆觀時,要從現象上分明存在的老病死憂悲苦惱向上推究,其根源即是生;若無五蘊十八界之出生,即無老病死憂悲苦惱。生之所以出現,則是源於前世死時具足了後有種子;推究前世後有種子的由來,則是因為前世的種種身口意行攝取了能引生的種子。

既然前世取了後有,即有死後重新入胎之事,方有此世的生與老病死憂悲苦惱;若不想再有後世的生與老病死憂悲苦惱,此世就不該再攝取後有種子,當然就是要斷集。那麼前世的後有種子存在,則是由於身口意行之中具足種種的取;既取欲界境界等我所,更取欲界我,永不放捨;或者修行以後捨離欲界法、欲界我,卻放捨不下色界法、色界我,更放捨不下無色定中的定境法塵與無色我;取如是法與如是我,於是後有種子便具足了;若能放捨一切取,自然就斷了後有,就不會再生而有老病死憂悲苦惱。

至於眾生會不斷地有各種取,則是源於對三界法及三界我有所貪愛,不忍三界法及三界我壞滅,於是才有各種取;若能將愛斷除,就不會再有各種取,後有便告斷盡,也就沒有生與老病死憂悲苦惱。

然而眾生對於三界法及三界我的貪愛,其實源於有受;因為有受的緣故,就對各種受產生了執著,於各種受之中能夠產生自我認識,覺得有自我存在是最重要的,有受的緣故就會產生貪愛,就會流轉生死。接著探究這個受蘊的產生,其原因就是因為能觸;由於欲界我、色界我、無色界我,對於相應的境界能夠有所接觸,因為接觸才能領受其中的種種境界相,心中產生愛樂而不能放捨自我,於是就有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於今之計,欲離三界輪迴苦,就得把觸知各種境界的觸心所法捨棄;若能滅了觸,就不會有後面的流轉了。

然而能夠有觸的原因,卻是由於有六入;假使沒有六塵境界相入於覺知心中,就不會有觸這個心所法;所以應該滅除六入,就不會有觸,也不會有後面的受、愛……等有支;但是生在人間一定不可能斷除六入,乃至生在無色界也都還有意識、意根對定境的法塵入,所以出離三界生死的唯一辦法就是斷除對六入的執著。

想要斷除六入的唯一辦法則是探討六入的來源,就是因為有名色;具足了名色就會有六入,自然就會有觸、受……等。名色就是學佛人熟知的十八界我,歸納起來就成為五蘊我;色蘊即是五色根加上六塵,名則是四蘊受想行識以及意根;具足名與色了,即是人間正常的人類,就是住於人間的生死中;具足色界的名色,就是住於色界的生死中;具足無色界的名,就是住於無色界的生死中。

換言之,若是永遠拋棄了名色自我,「我生已盡,不受後有」,就不會有後面的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觀行到此地步,就必須探究名色從何而來?都因為有名色所以有生死流轉,滅除了名色就不會再有生死流轉。然而吾人當知名色不可能是無因而有,不可能唯緣而有,也不可能自己出生了自己,當然也不是與別人共同來出生名色自我,所以 龍樹菩薩的《中論》說:諸法不自生、不從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

意思是說,名色所函蓋的五蘊、十八界等諸法,都不是自己出生自己,因為自己還沒有出生以前是不存在的空無,不可能由不存在的自己來出生現在的自己,這就是諸法不自生。亦不是由另一個有情的名色來出生自己這個名色,因為別人的名色不能出生我們的名色,否則別人的名(受想行識)與色將會分散而在最後失去大部分功能,乃至消失;而別人的名色也是不可能分給我們的,這就是諸法不他生。

但也不是單由種種助緣(譬如父精母血等種種緣)而沒有第八識,便能出生我們自己的名色,因為這樣就沒有正因的心而只有藉著助緣物質來出生我們的身心,將會成為物能生心的過失,成為單由各種物質共同來出生我們的覺知心,落入現代醫學家物能生心的死胡同裡,這就是說諸法不共生。更不是無因而生自己這個名色,而是「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滅世間」,是要有根本因第八識而藉業緣及父母的色法來作助緣,如是因與緣具足時才能出生名色自我;當然也得要有因與緣,才能使我們修道以後可以滅盡自我而不會成為斷滅空。

單憑父精母血而沒有另一個第八識心作根本因,是不可能出生名色自我的,這是因為物不能生心。父精母血只是物質,沒有心,不能出生名色中的名——不能出生識陰六識心及受想二個心所法;必須是心,才能出生我們的名色——特別是「名」所含攝的覺知心。那麼,這個能生「名」的心就稱之為「識」,因為凡是「心」一定會有識別的功能,只是這個能生名色的「識」不在六塵中生起識別性,但還是有祂自己不同於覺知心的識別性,在六塵境界之外相續不斷地運作著。

就像識陰六識被稱為識,也像意根被稱為末那識一樣,在《阿含經》中,這個能出生名色的心就同樣被稱為識」,在南傳《阿含經》(《尼柯耶》)中就稱之為阿賴耶識,或者稱為本際、諸法本母、心,在北傳大乘經中還稱之為心、阿陀那識、如來藏、真如、非心心、無住心、不念心、無心相心。

每一個人都一定有這樣一個「識」常住不壞,才有可能由這個「識」藉業種、無明、父精母血,而與意根同住於母胎之中,來出生此世的名色五陰,這就是十因緣法中逆觀而推究名色之所從生時所說的「名色緣識」。

那個出生名色五陰的識——「彼識」,當然要稱為第八識,因為名色中的名,已經有識陰等六識及第七識意根了,這七個識都含攝於名之內,也都是被「彼識」所生,當然那個識要稱為第八識了。

《雜阿含經》卷12 有如是觀行十因緣法的記載: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憶宿命未成正覺時,獨一靜處,專精禪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緣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實無間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緣故老死有。如是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緣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實無間等生,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

我作是思惟時,齊識而還,不能過彼;謂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這總共十個有支的因緣法,意思是說:「我釋迦牟尼佛憶起往昔無量劫前還沒有成為無上正等正覺時,獨自一個人住在安靜之處,專精於禪思,我這樣想:『是什麼法有的緣故使得老死有了?是緣於什麼法而使老死也有了?』隨即正確地思惟,『生』猶如真實而無間等持續著,緣於『生』而使『老死』有,是以『生』為所緣而使『老死』有。

如是往上推究,『有、取、愛、受、觸、六入處』而推究到了『名色』。最後推究是什麼法有的緣故使得『名色』有了?是以什麼法作為所緣而使得『名色』有?隨即正確地思惟,也是猶如真實而無間等的出生了所見,正是由於第八識有的緣故而使得名色跟著有,是因為以第八識為所緣才會使名色跟著有。我作了這樣的思惟時,只能思惟到那個第八識就退回來了,不能超過那個第八識而思惟到還有什麼法;所以詳細而正確的思惟後的結果就是說,緣於第八識而有名色,緣於名色而有六入等處所,緣於六入等處所而有能觸,緣於能觸而有種種境界中的受,緣於種種受而產生愛貪,緣於愛貪而有了各種後有的取,緣於各種的取而出現了後有種子,緣於後有種子而有未來世的出生;緣於生,就有了老、病、死、憂、悲、惱、苦。就像是這樣子,就像是這樣子,純屬三界生死的大苦也就聚集起來了。」

換言之,十因緣法的觀行,必須以八識論作為基礎,去觀行十因緣法時才不會產生錯誤與矛盾。若是在十因緣法觀行時,仍把其中的「名色緣識」如同觀行十二因緣法時的「名色緣識」作一樣的解釋——同樣把「識」解釋為識陰等六識,那他對十因緣法的觀行就會產生錯誤,有智慧的人就會覺得扞格不入,否則就會產生自我矛盾、互相牴觸的解釋,因此無法信受十因緣法的內涵,就不可能實證因緣法的觀行智慧了。因為,名色之中已經具足七個識了,也就是末那識意根與識陰六識,名既是被另一個識所出生的,當然那個能生名的另一個識不可能是被生的意識或意根或六識心,一定就是第八識真如心。

但 世尊說還沒有成佛的無量劫前,祂那一世觀行十因緣法時,為了想要明白名色從何而來?就觀察到一個事實:「識有故名色有,識緣故有名色有。」有那個第八識存在的緣故而使名色出生了,有那個第八識的緣故才有名色這個欲界有。這是在推究名色從何處出生的,不是像十二因緣法在探討識陰六識夤緣於名色而產生自我的愛貪、執著,而說識陰六識貪愛自我而有的種種行,導致後世再有名色出生而說為無明。

世尊在這個十因緣法的最後開示說:推究名色出生的處所時,只能推究到那個第八識為止,再往前面推究時並無一法可得,因此推究到那個出生名色的第八識時,就只能從那個識退回來了,終究不能超過那個識而有任何一法可以被推究出來,所以最後特地指出來說:「齊識而還,不能過彼。」

可見這是在推究出生名色的那個法是什麼,不是在推究第八識出生名色的原因——行、無明。名色出生的原因是緣於六識覺知心的種種行,愛樂覺知心自我的種種行而產生了死後再去投胎獲得後有的勢力;也是由於不瞭解名色的無常、苦、空、無我,執著自我為實有的常住者,不瞭解這二個道理的人就是住在無明之中。這才是十二因緣法中逆推時所說的「名色緣識、識緣行、行緣無明」。

無明與行是後世名色出生的原因,但不是能夠出生名色者,因為無明與行都不能自己存在;真相是,由於有無明及行作為所緣,因此由第八識入胎而出生了名色,然後才有世世不斷的生死輪迴。這是修學十因緣法時應該斷除的另一個無明,與十二因緣法的修學時面對不瞭解三界有的緣起性空而有的無明不同,因此修學十因緣法之目的是要確定名色 2 全部從另一個能生的「識」中出生。

所以《長阿含經》卷10有一段 世尊與阿難尊者間的問答:「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為何義?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若識出胎,嬰孩壞敗,名色得增長不?」答曰:「無也。」「阿難!若無識者,有名色不?」答曰:「無也。」「阿難!我以是緣,知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我所說者,義在於此。」

語譯如下:
「阿難!緣於識而有名色出生,這是在說明什麼道理?如果彼識不進入母胎中住,會有名色產生嗎?」阿難答覆說:「沒有名色會產生的。」「如果彼識進入母胎以後都不出胎時,會有名色出生嗎?」阿難答覆說:「沒有名色出生的。」「如果彼識中途出了母胎,胎中的嬰孩就壞敗了,名色還能增長具足嗎?」阿難答覆說:「沒有名色可以增長具足的。「阿難!如果沒有彼識的話,會有名色嗎?」阿難答覆說:「沒有名色的。」「阿難!我就是以這樣的緣故,知道名色是由彼識來出生,所以說緣於彼識而有名色,我所說的緣識有名色,道理就在這裡。」

所以說,在名等七識心之外,還有另一個識,世尊在《阿含經》中為了區別眾生我等七個識,就說是「彼識」——那個識。還特別說明必須有「彼識」入胎而住,才能出生名色;而且必須住胎滿足時間,才能使名色具足圓滿而出生。

這個十因緣觀的觀行,必須先滅除一個無明:名色要有「彼識」為因,才能藉父母為緣而出生。若不滅除這個無明,不相信確實有第八識能生名色,縱使把五陰十八界具足觀為無常、苦、空、無我,即使具備未到地定了,還是不可能斷除我見、斷除三縛結,證初果就不可能,何況能證緣覺果?那麼想要證涅槃就成為空想了。這是因為疑根未斷,心中深處還疑著:把五陰、十八界全部否定之後是否會成為斷滅空?由於這個懷疑之所見未能斷除的緣故,所謂斷三縛結證初果,都只是空言而無實質。

第四節 十二因緣觀之修習理論

觀修十二因緣法的條件是什麼呢?必先有十因緣法的觀行,確定是有那個第八識能出生吾人的名色,才會有我們的色身及覺知心,然後才能在人間有種種身口意行,才能認同名色永斷、「不受後有、我生已盡」的無餘涅槃境界不是斷滅空;因為滅盡此世五陰又不再受後有之後,仍有自己的那個第八識繼續常存,不是斷滅,所以 佛陀說阿羅漢所證的無餘涅槃是「寂滅、清涼、清淨、真實」,而且說「常住不變」才是聖弟子們的「聖慧所見、聖慧所知」。

以這個正見為大前提而且具足觀行五蘊、十八界的內涵以後,我見、我執等無明才能真的滅除而無恐懼,才能在死後真的「不受後有」而說是「我生已盡」成阿羅漢、緣覺。若不是已證聲聞解脫道成阿羅漢,然後轉修因緣法者,則都必須先有初禪降伏欲界惑的功德——就是「梵行已立」的功德已經證轉了,同時也如實修習十因緣法而且具足修習了,並且已經使十因緣法的觀行智慧如實證轉了,這時當然就可以開始觀修十二因緣法,如是觀修十二因緣法才會有成就。

如果自身在觀修因緣法之前已經降伏欲界愛,也就是已經發起具足圓滿的初禪而且不退失了——「梵行已立」的功德已經證轉了,並且也有十因緣法的正確現觀了,在這二個大前提下,觀修十二因緣法時就能確實斷除我見、我執。在具足這些基礎時,只要反覆把十因緣法與十二因緣法如實觀行——連續幾次深入而且如實觀行時,所獲得的因緣觀智慧就屬於證轉,已非乾慧。

若是沒有先作十因緣法的正確觀行,也沒有初禪的圓滿具足不退「梵行已立」的超越欲界功德,就不會有「我生已盡、不受後有」的斷惑功德;即使持續不斷觀行十二因緣法的結果,仍將是空無所證,都無正確的因緣法智慧可以運轉,絕不可能是辟支佛。這個大前提,請讀者們必須注意。

十二因緣法的內涵是什麼呢?《緣起經》如是開示: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誓多林給孤獨園,與無量無數聲聞、菩薩、天人等俱。爾時,世尊告苾芻眾:「吾當為汝宣說緣起初差別義,汝應諦聽,極善思惟,吾今為汝分別解說。」苾芻眾言:「唯然願說,我等樂聞。」

佛言:「云何名緣起初?謂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起愁歎苦憂惱,是名為純大苦蘊集,如是名為緣起初義。」

「云何名為緣起差別?謂無明緣行者,云何無明?謂於前際無知,於後際無知,於前後際無知;於內無知,於外無知,於內外無知;於業無知,於異熟無知,於業異熟無知;於佛無知,於法無知,於僧無知;於苦無知,於集無知,於滅無知,於道無知;於因無知,於果無知,於因已生諸法無知;於善無知,於不善無知;於有罪無知,於無罪無知;於應修習無知,於不應修習無知;於下劣無知,於上妙無知;於黑無知,於白無知,於有異分無知;於緣已生或六觸處,如實通達無知。如是於彼彼處如實無知,無見無現觀,愚癡無明黑闇,是謂無明。」

「云何為行?行有三種,謂身行、語行、意行,是名為行。」「行緣識者,云何為識?謂六識身,一者眼識,二者耳識,三者鼻識,四者舌識,五者身識,六者意識,是名為識。」

「識緣名色者,云何為名?謂四無色蘊:一者受蘊,二者想蘊,三者行蘊,四者識蘊。云何為色?謂諸所有色,一切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此色前名總略為一,合名名色,是謂名色。」

「名色緣六處者,云何六處?謂六內處:一、眼內處,二、耳內處,三、鼻內處,四、舌內處,五、身內處,六、意內處,是謂六處。」

「六處緣觸者,云何為觸?謂六觸身:一者眼觸,二者耳觸,三者鼻觸,四者舌觸,五者身觸,六者意觸,是名為觸。」

「觸緣受者,云何為受?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是名為受。」
「受緣愛者,云何為愛?愛有三種,謂欲愛、色愛、無色愛,是名為愛。」
「愛緣取者,云何為取?謂四取:一者欲取,二者見取,三者戒禁取,四者我語取,是名為取。」
「取緣有者,云何為有?有有三種,謂欲有、色有、無色有,是名為有。」
「有緣生者,云何為生?謂彼彼有情,於彼彼有情類,諸生等生趣,起出現蘊,得界、得處、得諸蘊,生起、命根出現,是名為生。」

「生緣老死者,云何為老?謂髮衰變,皮膚緩皺,衰熟損壞,身脊傴曲黑黶間身,喘息奔急,形貌僂前,憑據杖策,惛昧羸劣,損減衰退,諸根耄熟,功用破壞,諸行朽故,其形腐敗,是名為老。

云何為死?謂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類,終盡壞沒,捨壽捨煖,命根謝滅,棄捨諸蘊,死時運盡,是名為死。此死前老總略為一,合名老死,如是名為緣起差別義。」

「苾芻!我已為汝等說所標緣起初差別義。」時薄伽梵說是經已,聲聞、菩薩、天人等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得未曾有,信受奉行。經文中 世尊開示說:緣起初,就是十二因緣法。因為有無明才有身口意等種種行,然後才會具足十二有支,這就是種種緣起法生滅現象之初始——緣起初,所以無明就是緣起初。

世尊又開示緣起的差別,一一詳示十二有支的內涵。說無明就是眾生對五蘊的前際、後際、前後際無知,也就是對於五蘊出生之前究竟是什麼?五蘊死後剩下的又是什麼?五蘊出生前、死壞以後全部都是什麼?對這些事實都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五蘊背後的內法第八識無所知,對於外法五蘊的全部內涵也無所知,對於內法第八識與外法五蘊的全部內涵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善惡業的業力無所知,對於造業之後必然會產生的異熟果報無所知,對於業力現行後的異熟生滅現象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諸佛的智慧境界、究竟解脫境界無所知,對於解脫三界生死之法及佛菩提道之法無所知,對於實證三乘菩提的僧寶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八苦、三苦的內涵無所知,對於八苦、三苦種子的集無所知,對於滅盡後有即是解脫的境界無所知,對於如何滅盡後有之道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生死之苦因無所知,對於生死苦果無所知,對於苦因已經生起的種種果報之法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善法無所知,對於不善法也無所知;身口意行造作以後,對於如何是有罪無所知,對於如何是無罪也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在解脫道上,對於什麼是應修習的法義與行為無所知,對於什麼是不應修習的法義與行為也無所知;對於下劣之世間法、出世間法無所知,對於上妙之世間法、出世間法無所知;對於黑法、黑業無所知,對於白法、白業無所知,對於未來世會有不同於此世的異熟果報無所知,就是無明。

又說,對於此世的所緣已經出生了或是對於六種觸的內外所依處無所知,就是無明。修習解脫道的人,應該這樣如實通達各種無所知;但是卻像這樣子對各種不同的六入所依之處都完全的無知,既無所見也沒有現前觀察到,住於愚癡之中而成為無明、黑闇,就是所說的無明。

在以上這些無明之中,有一個是學佛人通常自以為知卻普遍錯會的地方,就是這段經文中說的:「名色緣六處者,云何六處?謂六內處:一、眼內處,二、耳內處,三、鼻內處,四、舌內處,五、身內處,六、意內處,是謂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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