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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mory of Running」讀後
2007/09/26 11:28:15瀏覽521|回應0|推薦2

「The Memory of Running」讀後



四十三歲的史密斯艾德是一個 loser。他單身﹐沒有朋友﹐過胖(兩百七十九磅)﹐吸煙不斷﹐喝酒不止(常常醉醺醺的)。住在羅德島﹐在一家玩具工廠當一個 inspector。

到了這個年紀﹐每年他還是跟父母到同個地方度假﹐租住在同一個小木屋﹐那是他從小跟父母度假和租住的地方。這一次﹐在度完假﹐他留下來清潔和整理環境﹐他的父母先行返回﹐卻在途中車禍去世。

他辦理喪事後﹐回去他父母家整理書信雜事﹐在一封信中﹐發現他失蹤多年的姐姐貝芬妮在洛杉磯政府機構的一個停屍間裡。突然間﹐他發現整個家庭就只剩下他一個人在這個世上了。

他在整理父母家的車庫時﹐看到牆上掛著一部腳踏車﹐那是他少年時代他的父親買給他的。那時他很瘦﹐也很喜歡那部腳踏車。他騎那部腳踏車去釣魚和幫忙尋找他的姐姐。

他的姐姐貝芬妮長得甜美﹐可是精神上有點問題﹐說是會聽到聲音。在她正常的時候﹐是令人喜歡的女孩﹐可是在她「聽到聲音」的時候﹐她就會離家出走﹐在某個地方裸體擺姿勢﹐說是「聲音」告訴她這麼做的。每當她突然沒有返家的時候﹐她的父親就開車到處找﹐母親打電話到各地詢問﹐史密斯則跑到附近尋找。史密斯的父親買腳踏車給他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為騎車找貝芬妮比用兩腿跑要快速有效得
多。

看著腳踏車﹐許多陳年舊事都回到心頭。在醉眼迷濛神志不清中﹐史密斯騎了腳踏車到他少年時代常去釣魚的廢置工廠。他在濕漉漉地草地上醒過來後﹐竟然心血來潮的決定要騎腳踏車到洛杉磯去探望貝芬妮的屍體﹐並決定要如何善後。

他從羅德島騎腳踏車﹐經過紐約市﹑印第安納﹑聖路易斯﹑丹佛﹑鳳凰城……一路飲食簡單﹐有如餐風飲露﹐紮營在路旁草地﹑玉米田和向日葵的園地裡……

在路途﹐他想起充滿愛心的父母﹐想起貝芬妮的種種﹐想起父母對貝芬妮的愛和憂慮和至死都放不下捨不得的心﹐想起因車禍而半身不遂卻堅強獨立的﹐那個小他四歲﹐從小就愛他的﹐從未嫌棄他體重過胖的諾瑪﹐他想起在越戰時遭遇槍擊受了重傷﹐那搶救他的黑人夥伴……

在途中﹐他遭遇到許多事情﹐救了人﹐被警察槍擊﹐被人的車子撞了……

在途中﹐他仰望星空或讀著手邊的書﹐他在心頭重溫過去種種……

在旅程的終點﹐在冷凍停屍房裡﹐他看到姐姐貝芬妮的屍體﹐那曾經皎好的面貌已被多年精神不正常﹐無家可歸生活無依的悽楚折磨和風霜所掩蓋。

靠輪椅代步的諾瑪飛到洛杉磯向貝芬妮的屍體致上最後的敬意﹐因為比諾瑪大好多歲的貝芬妮在少年比較正常的時候曾經待諾瑪非常友善愛護﹐有如自己的妹妹。

這樣的一個旅程﹐對史密斯有如重新再發現自己。身心在旅程受到的鍛煉﹐所看到的﹐想到的和遇到的人﹑事﹑物﹐都給他很多啟發。因為長途的騎腳踏車運動和吃簡單的食物﹐他身體瘦了也結實了﹐而且﹐他終於發現﹐他是愛諾瑪的。

這本 Ron McLarty 所寫的書有點特別﹐那就是先發行有聲書(2000年)﹐因為風行一時﹐才在 2004 年印刷出版的。有聲書也是由作者 Ron McLarty 錄音的。作者是個演員和寫劇本的人。這本書的原稿好像是寫於1995 年﹐因為他是演員﹐常為有聲書公司朗誦錄製別人的書﹐有聲書公司的朋友問他有沒有自己的作品﹖他拿出他1995 年所寫的「The Memory of Running」原稿給朋友看﹐那位朋友很喜歡﹐灌錄出版後﹐竟然一炮而紅﹐因此後來才經由出版公司印刷出書的。

對照著有聲書和印刷出版的書做個比較﹐我發現一個有趣的情形﹐那就是有些有聲書所唸的內容在印刷出版的書上並沒有﹐有些在印刷出版的書上所有的卻又沒有錄音在有聲書上﹐有的字句甚至人名竟然也是兩個版本各有不同﹐這是我看那麼多書以來﹐第一次碰到這種令我覺得有點混亂的情形。

(09/25/2007)

【後記】

這本書看完一段時日了﹐一直都沒有記錄下來﹐一方面是忙著寫別的文章﹐一方面工作忙和累﹐再一方面大概也是懶吧﹖今天總算下定決心寫它幾句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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