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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 with the wind 讀後札記
2012/03/03 04:04:55瀏覽1723|回應6|推薦81

Dear 傅詩予(YingFu)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Gone with the wind 讀後札記」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閱讀藝文|新書鮮讀,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年輕時讀 “Gone with the wind”,為了Scarlett得不到的愛情而悵惘。這幾日把書又翻了翻,才覺得Scarlett真是個壞女人。她摧毀了三個男人:Ashley,原本屬於音樂文學繪畫的他,戰後就應該到紐約去追尋他的夢,卻因為Scarlett硬留他在身邊陪她經營木材行,使這位貴族公子終成廢物;因為她不珍惜Rhett,使他最後傷心走天涯,繼續靡爛的人生;因為她的固執,使原本該是妹夫的Kenndy頭部中彈死亡!

打開書,細細品味每一章節,不禁讚嘆再三,Mitchell細膩的摹人寫景功力是該好好學的。此書1936年出版,1937年獲Pulitzer 和National Book rewards等二大美國最高文學獎,1939年拍成電影,造就了不朽的傳奇。既是純文學而又能暢銷的,恐怕非此書莫數了。1/12

◎“ Gone with the wind” 的作者Mitchell女士有兩次婚姻,前夫是Berrien “Red” Upshaw,一個蓄酒又有暴力傾向的酒類走私者,婚後四個月Red 離開她,再也沒有回到她身邊,兩年後Mitchell以他的施虐行為和他離婚,不久改嫁給從事編輯的John Marsh。

我很相信書中男主角Rhett,就是她前任丈夫的原型。比如“Red”和“Rhett”幾乎同音,書中Rhett也是這種危險男人。據說Mitchell同時認識她的兩位丈夫,角逐之後選擇了Red,也許她終於發現John才是和她同性情的人吧,並且還一直在等待她,所以最終做了對的選擇。 至於Ashley,有人說是她的初戀情人克利福特‧亨利少尉(Clifford West Henry)。他有著詩人般的氣質,英俊瘦削,正是Ashley的寫照。這位軍官後來戰死,帶給她永遠的傷痛。

僅管如此,我覺得Mitchell心中還是有遺憾,內心深處不受理性控制的那部分還是著迷“Red”吧,所以書尾才會以Scarlett要找回Rhett收場。

Rhett是個危險男人,不只吸引Mitchell,也吸引廣大讀者。多少女人做夢要找到像Rhett一樣的男人,但沒有Scarlett的美麗和叛逆,是捉不住的。 此外造成這種全球瘋費雯麗和克拉克蓋博的情況,當是電影影響的。2/12

◎任何一本暢銷經典,最可怕的就是 “續集”。為什麼要寫續集?多半是商人想再撈一票,而作者不想被忘記。

最可怕的例子就是“歌劇魅影”的續集,我簡直看不下去!所以“Gone with the wind”,若有續集,我是不會去看的。每次重讀此書,我都會一路不停地看到Scarlett變成寡婦又生了遺腹子時才停止。

Mitchell女士細細摹寫所有人事物、景色以及Scarlett的心理,許多段落事實上都是一篇又一篇精美的散文。我總是讀得愛不釋手。由於手邊只有原文,細細讀不只使我英文精進,更不被譯者牽著走。

此書談的不只是愛情,還有更嚴肅的主題,即戰爭、死亡、種族問題、對生長的土地的愛和女權。後世批評家認為Mitchell女士過分失真的描寫當時的地主如何善待黑奴,透過她的人物之口,嚴重的歧視黑人。這點是Gone此書最惹人非議的地方!也許黑人剛被解放時,確實過得比跟著地主時差,甚至今天還是有很多黑人爬不起來,但追求人類的平等是一種價值,更何況今日各行各業都有成功的黑人。不過 ,我倒覺得這不是作者蓄意寫的,他只是很忠實的記錄當時白人,尤其是有錢的白人的心態而已。3/12

◎“ Gone with the wind”一書中,反戰者只有Ashley 和 Rhett。書的第11,12章詳細敘述他倆反戰的觀點。Ashley是詩人性格,站在緬懷過去的純樸上,看見此戰不管輸贏,都將使南方各州加速 “功利化”,因為親臨戰場,也驗證了Rhett早先說根本打不贏的說法,而Rhett反戰,不只是打不贏,更直指南北戰爭都只是為了 “money”,甚麼是聖戰,根本是無稽之談。Rhett說戰爭的神聖性,當在外侮入欺時視死如歸保衛自己的國家上,而不是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戰,主動侵略的,更是Ashley說的:War is a dirty business!。

Ashley明知無意義卻準備白白犧牲,為他的同胞愛及對南方土地的愛而戰。而Rhett趁機發戰爭財,突破封鎖線將棉花運到北方,再將北方的產品,包括傷藥服飾等日需品運到南方,幾年下來富可敵國。這種機巧,若對國家有利,自然沒話說,問題是這些投機客有人開始屯積商品哄抬物價,甚至運來的都是劣質品,就讓人不恥了。書中似乎含沙射影或說含糊其詞,並不指明Rhett是否也是這類商人。但戰後他幫忙北方政客繼續吸南方百姓的血加以一付玩世不恭,愛潑冷水愛嘲諷的屌兒郎當樣,又從不願辯解的性格因此遭鄉親蔑視,包括Scarlett。只有Melanie,一個近乎完美的女姓,很早就看到Rhett潛藏的良心,一直很respect他,這也是Rhett很感激她的原因。。4/12

 ◎我喜歡Ashley超過Rhett。因為他有許多高貴品質,電影裡沒有強調。包括他厭戰卻知其不可而為之,硬著頭皮和南方父老兄弟們一起火拼,比起機巧自私,尤其是血洗亞特蘭大時,還在情婦那兒;當醫生沒日沒夜救傷患時,還在那兒穿著漂亮衣服騎馬閒逛嘲弄這場戰爭的Rhett人品好太多了;軍隊中他疼愛下屬,看那些兵都沒鞋穿,他想脫下他的軍官鞋一起裸足野戰;被俘虜時,北軍提供自由的條件,要他服兩年印第安役。他寧死不屈。他怎能背叛一路並肩作戰的同袍,為北軍效忠呢?更何況打印第安人,也是另一場醜陋的殺戮;戰後他經營Scarlett的木材行,只要有剩錢,他都寄給戰時殘廢了的同袍,同時告誡Scarlett不要虐待黑奴,還說,戰前他本來就有打算在接下父親產業後,還他們家所有黑奴的自由;還有更重要的是美麗嬌媚的Scarlett屢次柔情蜜意投懷送抱,他都沒有上當!

這樣的Ashley,Rhett譏諷他為:Godlike(神化) and wooden-head (木頭),唉! 這樣具有良善品質的人,如果我來寫續集,我會寫Ashley在失去Melanie的哀痛中慢慢復原,然後把木材行賣還給Scarlett,到紐約黑人區謀了一分教職,不久結識紐約文學沙龍裡的一票詩人,在哪裡他找回了十二橡園中失去的夢,他又重新精神煥發。

其次有人說AshleyScarlett似有還無害Scarlett一生,又有人推斷Ashley根本很愛Scarlett,只是被迫娶Melanie,天啊,怎會有這樣的誤解呢?Mitchell女士的愛情觀在第六章,十二橡園的的最後舞會裡,Scarlett對他求愛的那場戲中,她已經借Ashley的口說的再清楚不過了。真正的愛是要像Ashley夫婦那樣互相信任、扶持和了解。AshleyScarlett只有兄妹之情。正因為這分兄妹之情,因此不願把話說絕而傷害她,而這所謂的兄妹之情就牽成了藕絲,讓Scarlett一直沒死心。至於Ashley二次kiss她,是當時情境設置的結果,我想在那種情境下沒有一個男人可以克制的。5/12

◎要徹底了解“ Gone with the wind”這本書,就非得好好啃一下南北戰爭的歷史不可。據我的研讀,南北戰爭的確不是那麼官冕堂皇的是為人類平等而戰。事實上當時的美國白人中像林肯等富有偉大情操的人是極少數的,掀起南北戰爭的真正理由也正是Mitchell女士借他的兩位男主角所言,是為了利益而戰,而且還是為 “少數”地主和工業鉅子的利益而戰。

由於北方工業團體對歐洲提高關稅以增加收益,迫使歐洲也以提高農產品的關稅來報復美國,此舉使南方以農業為主的諸州在外銷上蒙受極大損失,南北就此槓上條子。1860年林肯當選總統,政綱上特別強調關稅的實施並且大大削減南方奴隸主的利益,南方諸州於是紛紛脫離聯邦成立南方政府。由於南方進出口要港仍由北方控制,於是南方武裝起事奪回要港,北方政府被逼應戰。 戰爭初期北方採取封鎖政策,封住南方進出口要港,欲迫使南方屈服。

如書中所言,這是一場 “ Rich people’s war, poor people’s fight”的戰爭。從古至今許多戰爭不也就是這樣,多少平民百姓被少數野心家矇騙而在愛國心的包裝下莫名其妙的犧牲生命。中外歷史中曾不斷頌讚擴大版圖的君主,但所謂擴大版圖,不就是侵略? 也就在南方物資逐漸短缺的情況下,興起一票投機壟斷哄抬物價的商人,冒險突破封鎖線偷運物資自雙方獲利,我們的男主角Rhett就是其中之一。

這場戰爭原是可以避免的,但當時的美國,所謂民主也尚未成熟,因此無法在議會桌上調合。不過廢奴成了最棒的戰後附贈品。誰希望後代子孫永遠為奴呢? 戰後林肯解放黑奴,但還沒有完全配套措施,所以造成南方白人恨他,無路可去奴性尚未甦醒的黑人也怨他,甚至一些黑人還開始找故主的麻煩,許多衝擊都在那一刻撞在一起。林肯被他所解放的黑奴所殺,正如耶穌基督被他的子民釘上十字架一樣,只是反應人的無知而已。

這場戰爭打了四年(1861/04/12-1865/05/16)。算是美國進入民主前的一次陣痛吧,這次陣痛後,南方開始成立民主黨和共和黨對抗,從此兩黨輪替,所有紛爭都由黨團在議會桌上調合岐異。也許第一、二次世界大戰,美國都不輕易參戰,也絕不讓戰火燒進美國,應該也是這場死傷慘重的內戰帶給他們的教訓吧!總之,一個新興的統一的強大的美國這時才算真正誕生。6/12

即使故事結束時,Scarlett還是沒弄清楚Rhett需要的是甚麼。自年輕時就被逐出家族,45歲的Rhett需要的是肯定和尊敬,如果Scarlett只在乎Rhett是否還愛他,那麼Rhett是永遠不會回來,因為他知道一旦Scarlett真正得到了他這個大玩具,很快的就會故態復萌的一味蔑視他,使他的自尊無處可逃;就像書尾她自以為得到Ashley了,瞬間多年的愛化成灰。從頭到尾,故事循著a road to Ashley 線索走,多少篇章敘述她對Ashley的思念,最後一刻通通瓦解,表現了她冷酷現實和絕對自戀的一面。所以作者決定要好好懲罰她,讓Rhett離開他,還打算把傷心欲絕的Ashley父子留給她去揹個夠!7/12

◎然而無論如何Scarlett還是非常令人欣賞的,就像Ashley說的,渾身充滿生命力,敢愛敢恨,不受禮法束縛,並且非常誠實直率。戰爭之前,除了想辦法俘虜男人外,沒有甚麼壞心眼。是戰爭把她逼得冷酷跋扈,不顧一切的活下來,是戰爭使她為了生存不得不搶妹妹的心上人以留住故園!

她的那句 “I never be hungry again!”是如許撼動人心!原本Rhett可以早點解救她,但書看到後面,我覺得Rhett很狹窄,總因一把妒火故意調戲她刺傷她 (見第19章,如果是我,我還會賞他耳光,根本不會體會到他的濃濃愛意和關心!)

烽火燒進亞特蘭大前,他有很多機會,但他就是不能撂下嫉妒和自尊,總是刺激她,挑起她的野性,直到她發怒,然後欣賞自己的傑作般微笑著。愛情實在會讓人變得很幼稚!如果Rhett可以無怨無悔,甚至包容小女生的幻想,才更表達愛的寬廣,不過這樣就沒戲演了!瑪格麗特在處理這些章節時對於兩人情緒的轉換真是很高妙,那些對話都很絕妙! 8/12

◎整個故事作者安排了一個很大的衝突,一個令人驚異的矛盾,那就是Scarlett竟會為了兌現對Ashley的諾言,而照顧Melanie?為了她,一直沒有逃離烽火逼近的亞特蘭大,成了Melanie的恩人!是因為她太愛Ashley?不是的,我想是Ashley曾說的:…”I know you better than most people and that I can see beautiful things buried deep in you that others are careless and too hurried to notice.”(第15章)。

也就是她潛藏的優質,超越了嫉妒,使她一路相陪,甚至盡全力找醫生,最後鼓起勇氣替她接生,還不離不棄帶著他們母子逃回故鄉。這幾個章節使我眼睛一亮,才想起Ashley的話;這點和Melanie力排眾議,看見Rhett的優質一樣,達到了平行的效果。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一向冷眼觀戰的Rhett,在滿目瘡痍的戰火中,最後燃起了同胞愛,而決定參戰,甚且戰後還積極出錢出力籌組為南方喉舌的民主黨(雖然我總覺得這時候的他很偽善。)。9/12

◎我覺得電影的深度不夠,旨在戲劇性,並沒有細膩的對善惡仔細著墨。尤其是把Ashley演的太懦弱太渺小!也許費雯麗和克拉克蓋博這兩角,一個太美麗,一個太瀟灑,所以遮蓋了很多作者想表達的。

作者創造的Scarlett 和Rhett代表正在沉淪的功利主義,而Ashley和 Malenie 代表已逐漸失去的精神文明。我相信Mitchell是想借正的力量去拉邪的沉淪;比如一向溫文儒雅的Ashley看見Scarlett不把黑人當人看時,忽然非常激動的說是Rhett帶壞她!只可惜Scarlett只讀到Ashley可能是愛的暗示,卻從沒想過背後深意! Rhett一生只在乎自己,最後是對女兒的愛贖回他的靈魂。為了他心愛的女兒長大後不會被同學排斥,他開始在乎別人的尊重,也開始懂得尊重別人。這點他倒是比Scarlett長進。Scarlett即使到最後還只在乎別人是不是愛她,事實上是一種嚴重的自戀!10/12

◎我很奇怪的是,Rhett那麼愛Scarlett,為什麼她很晚才真正感受到(第54章,一夜激情後Scarlett醒來,甜蜜的想著:Rhett loved her)!只是這種甜蜜很快的又因Rhett的情婦浮上檯面,使原來可以喜劇收場的,又變成一場大鬧!讀到這裡,我就禁不住一再的想,這裡面倒底是甚麼不對了?

也許是Scarlett對Ashley的盲目愛情使她一直沒看見真愛,還以為Rhett只是玩玩而已;在Rhett這邊,也許是他的玩世不恭、妒火和自尊,使他總是表面上刺激她、蔑視她,吵架時惡言惡語的貶低對方…。只有蜜月那段時間是甜蜜的,Rhett聰明的話,應該帶她遠離南方,或者出國去,時間久了,她對Rhett的依賴會越來越強,她會忘記Ashley的。但如果這樣的話,又沒戲唱了!作者帶給我們更大的高潮,還在後面呢!之後Rhett帶著女兒離家出走,回來時又譏諷Scarlett和Ashley珠胎暗結,Scarlett摔下樓流產,更殘酷的是作者又安排女兒摔死!唉,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為了要懲罰他們,而做這種安排!11/12

◎故事結束時Rhett對Scarlett說了一番語重心長的話。他說男人到了像他這樣四十五歲時,會重新去尋找年輕時丟掉的東西,包括家族、榮譽、安定、根,以及那無聊透底的other people’s respectability(別人的尊敬)。他說過去他不知道這些東西有多slow charm (隱喻著慢火細燉的媚力) 。

接著Scarlett想起了Ashley說的一句話,剛好也是Rhett想說的: “A Glamor to it-a perfection, a symmetry like Grecian art”( 一種魅力,完美的,像希臘藝術般的勻稱)。這詩句據說是從自莎士比亞戲劇中脫胎而來的,但我總覺得有濟慈希臘古瓷頌的味道。總而言之,是尋找一些永恆古老的東西。讀到這裡深獲我心,卻忍不住要大罵Scarlett愚蠢,因為Rhett一聽,雖正合他意,但“always Ashley!” ,Rhett說完沉默一陣子後又說了一堆她聽不懂的話,最後起身對她說: “my dear, I don’t give a damn.” ! 這兩個從頭至尾彼此傷害的怨偶,留給我們讀者永遠永遠的遺憾。12/12 

結語:終於合上這本厚磚般的書。仍然想問作者,為什麼要讓Melanie 死?這個佈局的用意是甚麼?是為了讓Scarlett 夢醒過來,還是為了 “free” Ashley? Ashley最大轉彎點是為了義氣和妻子的願望,接受Scarlett的工作,使他失去了自己。Melanie 的死,是不是為了促使他無掛慮的遠離,而到北方尋找自己的天空?書中Mitchell早已數度下了伏筆。 “going north”

許多作家在完成自己作品時都會「懲惡揚善」,自私自利的Rhett夫婦最後連失去兩個孩子,婚姻破裂,或許正是Mitchell以上帝為名所下的因果。她一生都不再應讀者要求寫圓滿的續集,她死後,她的丈夫和她的弟弟也都不願出售版權讓別人寫續集,正表示他們都堅持這樣的結局。而他們沒有趁機寫續集海撈一票,也正是是一種不服膺功利,忠於文學的態度。

 

人世間一切有形的物質,終將隨風而逝,除了無形的精神文明,包括善德善行以及真愛;除非有一天地球毀滅了,那麼一切的一切就真的都隨風而逝了!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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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orever great book!
2012/04/11 09:16
Thanks for sharing this forever wonderful book. Need to reread again.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4-12 22:19 回覆:
Indeed! forever wonderful book!

張鳳哈佛 哈佛問學錄 得首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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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見您回來UDN發表
2012/03/30 20:42
佳文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4-01 21:02 回覆:

總是有寫不完的感想。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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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集不如原著
2012/03/18 04:49

20年前Mitchell的繼承人授權Alexandra Ripley寫了Scarlett,算是Gone with the Wind 的續集。我只看過根據Scarlett拍的電視劇,故事相當不合理,除了繼續原著中的人名,其他都差遠了。

Scarlett 是一個嬌生慣養的任性女孩,越得不到的越想要。Ashley 根本不適合她,她執意追求,真的可能到手時,又覺得沒意思了。Rhett 跟她是天生一對,可是兩個強勢的人在一起,就是忍不住互相傷害。

讀者大多喜歡「壞男人」白瑞德和「壞女人」郝思嘉,對善良的衛西理和韓媚蘭反而沒有那麼深的感情。這算不算人性本惡?微笑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3-18 21:07 回覆:

應該是克拉克蓋博和費雯麗旋風與媚力所致。電影只演好的,不去探討壞的。現實生活中如果真有這種人,誰會喜歡呢?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3-18 21:29 回覆:

Gone with the wind 的續集共有四個版本。1994年由Mitchell的版權繼承者授權Alexandra Ripley寫了Scarlett其次又授權Donald McCaig寫了Rhett Butler's PeopleRhtee的心路歷程重寫整個故事;另外未被授權的Alice Randall寫了The Wind Done Gone由黑奴的心路歷程重寫整個故事,因未被授權,一度遭版權繼承者控告模仿,法院駁回。此書出版後一度登上New York Times Best Seller;另外Katherine Pinotti寫了The Winds of Tara為了避開版權爭議,2002在澳大利亞出版;此外蘇俄有多種版本,看來想替Mitchell寫續集的還真不少呢!為了怕糟蹋我對原著的感覺,所以我全部拒絕看聽說Scarlett這本最無法說服讀者,幸虧沒去搶購。Mitchell女士生前拒絕寫續集,她的丈夫和弟弟照辦,可見得沒有續集就是最好的結局。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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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們談電影明星的時候
2012/03/04 15:20

女兒說她喜歡費雯麗,我回答說我不喜歡,因為費雯麗是個笨女人。當然故事中的角色是能幹的,但是她不懂得辨別真愛,就是笨。

記得我年輕的時候,一直都偏好 Melanie 跟 Ashley但是不懂為什麼大家都迷 Scarlet 跟克拉克蓋博。好多年後我也受到大眾的同化,同意克拉克蓋博是個迷人的男子,那種壞壞的樣子,又有做好事的心腸,的確是有他的魅力, Ashley 就顯得像個死板的呆頭鵝,但是他卻是一個忠實的男人。

我喜歡你的詮釋。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3-05 00:55 回覆:
電影加強了Rhett深情部分,沒有演出他自私偽善粗暴的一面,是違反原著的。同樣的對Scarlett也進行了包裝。大家喜歡的是費雯麗和克拉克蓋​博,不是書裡面的Scarlett 和Rhett。這點要分清楚。

山鷹(寄三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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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有理
2012/03/04 07:00
難怪好男人娶不到好女人。不過能使好女人投懷送抱的壞男人,通常指的是有個性的男人,不是真壞。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3-05 00:58 回覆:
壞男人就是壞男人,有個性並不能加分的。

山鷹(寄三平)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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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喜歡壞男孩
2012/03/03 08:58

女人呢?

還是喜歡親近壞男人。

至於婚不婚?看她的智慧了。

傅詩予(YingFu) 於 2012-03-04 02:44 回覆:
不是女人喜歡壞男人,是壞男人比較懂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