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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2:07:50瀏覽266|回應0|推薦0 | |
二手衣和二手黃金,從生活上的經驗來說,應該不能相提並論。 衣服的定位應該是消耗品,對比應該是別人吃過的漢堡。 一個漢堡,第一個主人吃過一口,覺得吃不下了,拿給第二個人,第二個人有可能直接丟垃圾桶,也有可能拿去賣,不過,應該是賣不掉,如果這個被吃過一口的漢堡,第二個人覺得既然賣不掉,丟掉又可惜,就順便吃了。 這時候,第三個人說:"哎呀,你們兩個利益輸送。".... 嚴格來說,第三個人的論點,應負理論舉證的責任,也就是說:"從法理上來證明二手衣服的殘餘價值,仍足以構成不當得利"。 要證明的方法也很簡單,就是開一家二手衣,以二手衣當初在精品店或百貨公司的原價出售,能夠完售為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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