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2018年11月24日
2019/06/24 09:59:51瀏覽118|回應0|推薦0

2018年11月24日,東京奧運代表隊隊名,經公投後最新民意,在5,774,556票反對更改名稱為"台灣"的公投認證下,等於是確定了:“中華台北”,成為台灣地區,現階段,"最有民意基礎"的"正式名稱"...(有5,774,556個得票數,占比54.80%)...

從2018年11月24日,台灣正名公投失敗後,這些話再說也無用了,因為中華民國,已經收到了“臺灣住民公民投票表達否決臺灣命名乃是自願接受中華臺北之中華民國內戰時期暫時行都中華臺北與併入中華民國領土”之意願...

用土話來說,就是:同居那麼久,終於領結婚證書了...

既殘酷,又諷刺,是吧!!!!!

"台灣公投歸屬中華民國"這等大事,連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阿扁,馬英九都不敢做的事,居然在彈指之間,就讓"蔡政府"給辦齊了,把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最後一塊"公民投票直接授權"的拼圖給補齊了...你說意不意外?

意外啊...

人家都“領證”了...閒雜人等,願賭服輸...再說:“日屬美佔中華民國代管”的論調,都沒用了....

說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在2018年11月24日以前,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從2018年11月24日以後,便不再完全正確,因為台灣公民投票,已經讓中華民國取得了夢寐以求的"台灣主權"...這也就是為何美國突然加大對台灣"主權強調"的力道,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說,晚了...台灣已經經由"最新民意",往"中國"(廣義中國包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傾斜,只要是讀過歷史,知道國際法意義的人,都很明白2018年11月24日公投的意義,雖然托名為"東奧正名",彷彿有關的只是"奧運名稱",通過與否似乎無傷大雅,但是,事實並非如此,東奧證明的失敗,其歷史與法律的意義,決不是刻意忽略,淡化處理,就會自然消失的...

看好了,台灣現階段,最有民意基礎的"正式名稱",不是台灣...

看清楚了啊....不是台灣啊...是"中華台北"...

台灣就是"中華台北",就是"中華民國"...這是2018年11月24日,台灣人自辦公投的"最新民意"...

中華台北就是"中華民國內戰時期暫時行都台北",基本上其地位,相當於"抗戰時期陪都重慶"。

以史觀來說,所謂的"行都"是代表國家處於內戰,"陪都"是代表國家處於外敵入侵。但都是屬於"中華民國"戰時首都",足以"代表其仍然可以主張治權涵蓋整個中華民國",因為"內戰或外地入侵",僅是"暫時狀態"。

從歷史的觀點來說,中華台北=中華民國,是"有權的主張"。你的說法,在2018年11月24日以前,是正確的,但是2018年11月24日以後,因為台灣公民投票,已經讓中華民國取得了夢寐以求的"台灣主權"...這也就是為何美國突然加大對台灣"主權強調"的力道,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說,晚了...

台灣已經經由"最新民意",已經往"中國"(廣義中國包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傾斜,只要是讀過歷史,知道國際法意義的人,都很明白2018年11月24日公投的意義,雖然托名為"東奧正名",彷彿有關的只是"奧運名稱",通過與否似乎無傷大雅,但是,事實並非如此,東奧證明的失敗,其歷史與法律的意義,決不是刻意忽略,淡化處理,就會自然消失的...

比如達蘭撒拉主張擁有西藏主權。比如騎士團主張仍擁有封建領土主權。人們並不會認為他們胡說八道。

再來說,台灣怎麼會變成中華台北呢?

簡單的說:在奧運,台灣本名是台灣,後來改成中華台北,後來:在2018年11月24日,台灣說要正名公投(以東奧正名作為掩飾台灣獨立公投的藉口)失敗之後,意外讓中華民國"正式取得"台灣的主權。

所以,從2018年11月24日以後,再說"台灣是日屬美佔"的說法,或是"台灣地位未定",已經不符合"最新台灣民意"與"正確史觀"了...

不是蔡政府不想張揚,這樣的"事實"就不存在...或是別人都看不出來...或是"自然消失"...

台灣已經經由"正式自辦公投",用"最新民意"把主權無條件送給中華民國了...這已經是"驖一般的事實了"...按土話來說,就是"被搶來的押寨夫人終於,心甘情願的,公開地在與寨主的結婚證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了"...從此以後,"押寨夫人"的"押寨"二字,已經消失,只能說是"寨主夫人",因為"這是夫人自願嫁給寨主的"...

歷史既殘酷,又諷刺,"台灣公投歸屬中華民國"這等大事,連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阿扁,馬英九都做不到的事,居然在彈指之間,就讓"蔡政府"給辦齊了,把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最後一塊"公民投票直接授權"的拼圖給補齊了...你說意不意外?

意外啊...

歷史真是...意外...

既然如此,這樣吧!

兩岸同時簡稱"中華國",既不明講"民國",也不明講"人民共和國",在"一個中華,各自表述"的前提下,制定"中華聯邦",只"名義上統一",但治權仍互不干涉,可是"資源共享",如"南海共同駐軍,海南島共管",聯合國各式各樣的組織,兩岸均派員參加...

可以考慮一下...

( 創作另類創作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uowuTaiwanNo1&aid=12770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