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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警察啊....不是什麼大難題啊...咱來想想啊...該怎麼辦呢?
2019/02/19 21:41:03瀏覽153|回應0|推薦0

 

流浪警察啊....不是什麼大難題啊...咱來想想啊...該怎麼辦呢?

咱就這麼順口一提啊...覺得不妥,就算了啊,咱只是個路人甲,沒說咱的方案一定有用啊,所以看不慣的人,不好意思浪費了您寶貴的時間,先抱歉了...

咱說啦:就...用中小學代課老師哪一套啊...

1.所有警察局,遇缺不補,若真有警察退休或離職,所遺留職缺,改為"控管警察",每個單位保留一到兩位,控管警察,一次聘用一年,非正式缺,所以不用考慮佔缺或晉級的問題,沒有考績,也沒有年終,不管待幾年,永遠都是領180級(初任第一年)薪...

2.控管警察若滿兩個後,再有警察退休,則新任警員,一律納入"臨時約聘警察"每三個月一聘,領時薪,有突發事件,或正常編制外的需要,才臨時成軍,依照任務的時數,每小時折算260元,任務解除,立刻解散,等候下一次任務...(有點類似新喜劇之王,在片場門口,那些等候機會的臨時演員)...三個月一到,約聘資格自然消失,想當"約聘臨時警察"者,得再重新報名,重新報考,經錄取公告後,才有"資格","在家等候任務通知",取得"賺時薪"的機會...

3.還有一種"臨時代理警察",當然首先還是要先取得"約聘臨時警察"的資格,在"等候通知臨時任務"的"無任務時段",若有任何一個"基層警察因故不能執勤(如受傷或請假)"時,則可以"臨時代班",若是代"公傷假",每小時320元,若是代"普通請假",則每小時260元...

依此類推...很簡單吧...

嚴格說來,就算要改革,也應該有落日條款,說好幾年後,就是幾年後,可是誰知道,咱這個政府,不知啥緣故,一天也不願意等,說好的十八趴六年歸零,也是突然在去年去年七月一日,會計年度的第一天,就突然瞬間歸零,一天也等不得,像這樣魯莽的行動,硬要大口喝熱粥,就算沒燙著喉嚨也得燙著舌頭,所以說了...等著看吧...這樣的後遺症,後面還多著呢...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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