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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太偷懶 開庭找人代班 讓淫狼跑了
2013/01/15 08:58:24瀏覽188|回應0|推薦0

法官太偷懶 開庭找人代班 讓淫狼跑了

蘋果日報 2013年01月15日

【劉昌松、劉志原╱台北報導】有性侵女友前科的淫狼吳鑑洲,前年又被新女友指控,下藥迷姦並偷拍性愛影片,扣案手機中還發現另兩名受害女性,情節宛如李宗瑞案翻版,一審吳男被重判14年,但高院法官林銓正卻太偷懶,找同事代班開庭訊問吳男,導致延押裁定被最高法院撤銷,有高度再犯可能的淫狼,竟獲改判6年並以5萬元交保重獲自由。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延押是法院每天都要處理的事,竟還出現這種烏龍,相關法官恐構成移送懲戒事由。」律師林翰榕也批:「林銓正沒去開庭,但裁定書上卻有他署名,張冠李戴已涉及偽造文書罪嫌,檢方應好好查一下。」律師林鈺雄指:「第一次聽到這種案例,法官請同事去代班開庭,卻自己在裁定書上署名,這種合議庭成員根本不合法。」

迷姦手法如李宗瑞

35歲淫狼吳鑑洲早在2008年間,就曾持刀挾持性侵前女友,被判3年定讞,2010年10月假釋出獄後,吳男又和另名女子交往,但吳男的新女友指控,2011年6月間,吳男帶她到台北市西門町好樂迪KTV唱歌,吳男疑在酒裡下藥迷昏她,把她帶回住處性侵,情節宛如李宗瑞案翻版。

被害人指控,吳男不僅用異物插入她下體,還用手機錄下性侵過程,甚至拍下她的裸照及下體特寫照片;兩個月後,吳男2度用相同手法迷姦她。

被害人發覺有異提分手,竟遭吳男拿裸照恐嚇,直到同年9月間,被害人受不了內心煎熬報警,警方到吳男住處搜出28顆FM2迷姦藥丸,還發現他的手機記憶卡內有被害人遭迷姦過程的照片、影片,吳男因而遭收押。

沒開庭卻違法簽名

一審原依施用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吳男14年重刑,且因影片中出現另兩名女被害人,另建議檢方擴大偵辦。吳男上訴後,去年11月高院法官林銓正竟委託同事王屏夏法官,代開庭訊問吳男,然後再找原合議庭另2名法官簽名製作書面的延押裁定書,吳男的律師認為,合議庭的延押是違法裁定,而提出抗告。豈料林銓正看到律師的抗告理由後仍置若罔聞,僅簡單批示、交代書記官「如未逾期檢卷送抗告」,就直接把抗告書送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發現,高院由審判長周煙平、受命法官林銓正與陪席法官陳如玲,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延押時卻找不相干的王屏夏法官開庭訊問吳男,然後做書面裁定時,署名的3名法官又是原承審的合議庭。

改輕判6年5萬交保

最高法院認為,如果林銓正不能親自開庭,至少也應由合議庭另兩名法官代開庭,否則合議庭討論吳男刑度以及是否羈押等問題時,3人心證形成過程會出現瑕疵,因此今年1月2日裁定撤銷吳男的延押。不巧的是,最高法院裁定出爐前5天,林銓正所屬的合議庭以無法證明吳男有下藥等理由,改依較輕的乘機性交罪輕判吳男6年徒刑,且在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後,仍未設法補救,反而改用吳男所犯是輕罪且已沒有羈押必要等理由,改以5萬元讓吳男交保。林銓正昨坦承:「臨時有事才請同事代班開庭,事後疏忽沒請對方在裁定上簽名。」審判長周煙平也說,已請同仁未來避免再犯相同疏失。高院行政庭長洪光燦表示:「須深入了解裁定過程,才能確定是否需移送法官自律委員會議處。」

怠惰錯失補救機會

有高院法官私下說:「找同事代班開庭很常見,但如果是延押就不該請人代勞,法官不能太偷懶。」有法官指出,吳鑑洲以合議庭成員違法為由提抗告,高院收到抗告書後,因羈押期限還沒到,本可「自廢武功」,將之前請同事代班開庭的裁定撤銷,再開一次合法的庭,重新裁定羈押被告即可,「結果看都不看,就直接將抗告案送最高法院,救都救不回來。」吳鑑洲委任律師余西鈞昨說:「他交保至今,還沒跟我聯絡是否上訴。」《蘋果》記者昨前往吳男3個登記住所,都沒找到他,鄰居們說:「很久沒看到吳鑑洲出入了。」不過吳鑑洲個人臉書,已在本月9日更新動態近況並新增兩名女網友,已35歲的吳男在臉書上,還謊報年齡為28歲,其好友群幾乎都是年輕美眉。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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