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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20:56:03瀏覽358|回應0|推薦0 | |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刊登於報紙的半版廣告 (2008年9月1日) 法律的外衣,黑道的行徑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過去不到五年的時間內,遭到檢調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的名義,進行三次大規模的搜索。其受到執法機構青睞之程度,遠遠超過國內外任何毒窟、賊窩與犯罪集團。 或許正因為聯電是一家正派經營、國際知名且頗具規模的大型企業,不會躲躲藏藏,故提供了少數檢調人員絕佳的作秀空間,而三番兩次,假借名義,登台表演 。 檢調執法之行徑,完全無視必要原則、比例原則等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僅披上法律條文的外衣,即以所謂保護股東權益為名,大肆傷害公司;其行徑無異於黑道、強盜。大批人員,帶著紙箱,衝進公司,四處搜刮,押走員工,疲勞訊問,傳喚職員,或為證人,或為被告,或為嫌疑人,或為關係人,裝神弄鬼,然後還神色凜然的對著你說,已經是客氣禮遇,應思感激。 經過數週激情演出,媒體鎂光燈漸熄之後,便將案件久懸。三不五時,零星傳訊,以免被指延宕辦案期限。然因根本沒有犯罪證據,礙於時間壓力,終究起訴。法院當然判決所謂的被告無罪,此時檢方仍不自覺反省,還振振有詞地指責法院之不是,上訴到底,繼續對所謂的被告,無止境的纏訟,殃及企業與無辜,其危害實更甚於黑道。 當然,我們可以冬烘式地說,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依法辦理。但前提是,不 應只有法律的外衣,卻沒有法治的內涵。正當程序(due process)與相互制衡( check and balance)仍建立法治國家的兩大支柱。沒有正當程序,將流于暴政; 沒有相互制衡,將流於獨裁。新竹地檢署少數檢察官對聯電之騷擾迫害,可謂為 所欲為,蠻橫跋扈,而整個社會、國家竟無人能與之相互制衡。難道在其轄區的 企業員工必須永遠忍受其欺壓與無窮無盡的身心殘害嗎? 或許前朝領導,忙於洗錢,無暇顧及人民疾苦。如今,新政府上台百日,明白宣示苦民所苦,相信不是空話一句。茲斗膽建言,盼新的領導能針對檢調濫權行為, 詳加調查,立予防治,以安定企業經營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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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