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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6 23:55:44瀏覽682|回應6|推薦47 | |
媒體的層次是超乎想像的廣泛,舉凡報章雜誌、影視廣播、網路通訊等等,皆是所謂媒體。因此一天之中很難不去接觸到它,那跟著去認識和解讀它也成了一門重要的功夫。譬如說蘋果人會種蘋果,但是不會帶回家給小孩吃,因為那只是他的工作,而小孩也還不懂得認識和解讀。所謂媒體的影響就是如此深刻! 塑造流行文化或是和流行文化相輔相成,是媒體的一個重要功能。像某Y網站首頁前陣子大改版,它就會號稱它有多大的版面,放了多少的最新流行資訊,又或者什麼是流行只要在它的首頁找就對了。 媒體也要講求利益掛帥,廣告的收入來源很重要。像報紙之所以能夠一份十元或十五元的蝕本賣出,無非是因為它需要大量的讀者,去吸引廣告主掏出鈔票,也只有廣告才夠吃下成本的利潤。因此想完全不看到令人厭煩的廣告,真的很難!但利益不全然只是金錢還包括權力。它就像一個發聲器,能夠讓別人聽到你的聲音,才能發揮你的影響力。雖說廣告不是消費者想要的,但是廣告才是付錢的金主,經營的老闆才能決定廣告的存在。而廣告不單出現於媒體,數量上更有過之而無不及。譬如說高速公路旁的T霸、掛在房舍的招牌、開在路上的公車等等,想想看一日之中我們的生活究竟看過多少廣告? 廣告的本意是為了告知大眾訊息,是好事。但後來有太多普羅大眾不想看到的訊息,是因廣告也開始走起了商業化、藝術化等等的層面。「4A」就是一個很好的廣告獎,在看過之後會發覺廣告比自己想像中的還要偉大。而廣告主付錢登廣告是看什麼?大家都知道──收視率、收聽率、點閱率等,那數字哪裡來?還不都是所謂的市場調查公司,只是有寡頭壟斷的嫌疑,有興趣的人請找「AC」。怎麼調查?以電視為例:「大概就是隨機抽樣一千八百個收視戶,然後簽份保密契約,給一些油水,家裡從此多了個搖控紀錄器,以後要轉台就必須多按好幾個鈕,肯定是件麻煩事。」至於這一千八百戶能不能代表全台灣的電視人口,學過統計的也只能說:「雖不中,亦不遠矣。」 因為種種因素,常常會看到某某電視劇說自己XX時段第一,絕對不是想告訴觀眾有多少人跟你看同一齣戲,而是要告訴廣告主我們的戲有多少人在看,快快快,來買廣告吧。F報也常常搞個菁英調查,說收入XX以上有多少人在看,最近想買車或房子的人又有多少人在看自己家報紙等等。總之廣告提供我們訊息是沒有錯,但強迫我們去看或聽就是錯! 有人說它是第四權、社會公器、無冕王等等,有好有壞的評價。端看媒體影響力的正反,至於影響力的大小我們都知道。而某集團更是深知箇中道理,不但有XX寬頻、XX日報、集團名縮寫FM電台,還有一堆集團名為首的XX新聞台(還有S台)、綜合台、YOYO台、電影台、洋片台、購物台(還有2台)、戲劇台、生活台等,後來也買下一些其他電視台。集團經營得沒話說,可以讓一個人從生看到死的全方位又跨平台的媒體,論影響力真的大到沒話說。 本來想一次寫完,不過忙著準備複習,有空再完成。 寫本篇只是想表達一個高中生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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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