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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8 04:10:42瀏覽1113|回應1|推薦2 | |
齋戒的小細節
我披閱弘一律師《南山律在家備覽》以及當代持律大德的意見,將齋戒做簡單的討論。《備覽》是僧俗二眾都應該學習的重要著作,末學受持的戒法屬於南山一系,所以不另舉其他傳承的說法,請讀者見諒。
五戒的持犯大家或許比較熟悉,比較不瞭解的或是不非時食、高廣大床、塗香花蔓這幾項。我想用簡短的文字來討論,並就教於方家。
「過中食」-就是普通所講的過午不食,這一條戒是屬於「齋」,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講的吃素。
【制意】(制戒意義)
《毗羅三昧經》:「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制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
早上是諸天飲食的時候,三世諸佛都太陽正中以前吃一餐 過午以後是畜生吃的時間,日暮就是太陽下山的時候是鬼神食 世尊為了要斷除輪迴六道的因緣,使令同於三世諸佛的緣故制定這條戒律。
【犯相】(犯的狀態)
《事鈔》云:「律云。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僧祇》:日正中時,名食非時。若食亦犯。時過如一瞬一髮,食者正犯」
「時」→天亮之後至日中,這段時間就是可以吃東西的時候 「非時」→從日中以後至隔天日出,屬於不能飲食的時候
每一天日正中的時間都不一定,所以過午的時間每天不一樣,佛陀時代是拿日晷當標準,所謂日中就是日晷完全沒影子的時候,超過一髮絲有影子,就算過午了。現在我們不會用日晷計時,但是手錶上的12點又不一定是正午,如果要持戒清淨,我們可以參考天文台所測量太陽過子午線的時間,不是以我們中國說午時十一點到一點當標準。
注意,在時跟非時的交接的時間「若食亦犯」
例如說11:45過午,我們就一直吃到11:45筷子放下,這個時候就是「亦犯」,犯比較小的過失,所以最好提早吃飽。 我們是不是覺得世尊太過嚴格、苛薄,連一秒也不通融,這種情形就要檢查我們的心態,怎麼講呢? 因為我們眾生就是貪,一秒也不浪費的吃到11:45剛好,這中間就有貪心的成份,叫你要提早吃飽就是制我們的貪心。縱然說時間太晚吃,還吃不飽時間就到了,但是我提早結束不吃,這種精神就是修道的心。
「時」跟「非時」在交接的時間吃到剛好也是犯,犯過失比較輕一點
【列緣】(列出犯的緣有四項)
事鈔云:「四緣。一是非時,二非時想,三時食,四咽咽犯」
這條戒要具足四個緣才是所謂「犯戒」,少一個都不算犯戒 第一「是非時」 吃飯的時間過午了
時間已經過午,我們內心當中也確實知道是過午了 反過來說,我們在吃飯的時間還認為時間沒有過午(時鐘壞掉等等)就是沒有正犯,犯比較輕的過失,或叫方便罪。
就是說所吃的東西是正食,並不是水或糖水等「非食漿」
咽咽就是吞一口就是犯一個過失,並不是說桌上的東西都吃完了才犯一個過失。所以吃飽飯最好就是要去刷牙或漱口,因為牙齒縫有菜渣、米渣。 嚴格來講持戒就是要這樣子。 或許有人說沒關係,不要那麼嚴,能夠持齋日已經很好了! 確實也沒錯啦,但是這是持60分的說法,我想討論的是100分是怎麼回事,大家心中都有尺可以檢視自己的。不能說有持就好,硬是把60分當100分來鼓勵,這不是正見。
【區分食用的食物種類】 豆類、五穀、牛奶、乳酪、餅乾、水果、飯菜及米汁、粉汁 這些屬於日中前可以食用的,日中之後就不可以了。 從固態的食物去想比較容易記得,但是牛奶、豆漿、麵茶一類是不OK的
那過午後允許食用的食物包含
清澄之果汁、及蜜等併一切鹹苦辛甘不任為食之藥,如胡椒黃耆等
很清澈果汁、甘蔗汁,過濾後裡面沒有雜質的 或是蜜、糖我們泡水可以飲用 或是平常不當食物食用的藥類,如同胡椒黃耆等等中藥材 【開緣】 過午可以吃黑石蜜 它是用甘蔗糖跟糯米煎成的,我們過午吃不算犯 至於為什麼他明明是固體食物,卻能食用?我想是因為看來或許就不太好吃吧,是特殊狀況使用的。詳細的精神,有機會我會詢問律師。
菜葉煮了以後把它過濾,不能有雜質,過午也是可以用 我也問過律師,咖啡是可以的,黑咖啡、黑咖啡加糖都可以,但是放奶精就不行。 如果真的有病痛,醫生說必須飲食,如此是業障深重,要慚愧懺悔。可以煮粥飲用,但是粥要比較稀,不能用筷子畫出痕跡那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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