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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採金簡史
2005/08/20 11:25:19瀏覽1777|回應0|推薦2

研究台灣產金史,大底上會從基隆河砂金的發現,作為研究起點。   

    西元1889年(清光緒15年)夏天,台灣巡撫劉銘傳興築基隆、台北間鐵路,一名曾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產金區服務過的廣東省籍工人,他站在基隆河床上架設鐵道時,低頭下望河面閃爍的耀眼金光,偶然間發現砂礫中混有沙金,淘洗後發了一筆小財,事情傳開後,附近住戶紛紛湧至基隆河淘金,掀開了台灣採金的百年扉頁。 

  其實,台灣的採金史遠在元朝開始,就有產金紀錄,迨至西元1895年(清光緒21年)日人據台止,台灣金礦開採權已三易其主。清末台籍愛國詩人丘逢甲詩作中,便有「雞籠山畔陳雲積,辛苦披沙一水深,寶藏尚存三易主,人間真有不祥金。」,透露出採金心酸的一面。 

  台灣採金三度易主,首推台灣原住民率先發現金砂,後有漢人爭奪礦權,最後日本人據台後,以較高的採金技術,攫取大部分金脈成為最大獲利者。

   原住民的採金方法,是潛入河流中,將沉積河床上的礦砂撈回家汰洗得金。但是山胞採金不懂得使用,西元1890年(清光緒16年)的稅關年報中,即指出「蕃人採金而不辨用法,使金塊祕藏於土中深處。」此外原住民也會將金塊置於簍中,作為壓簍之物,委實十分可惜。

民國39年,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出版的「台灣之金」,對於漢、番爭金之事有:「番人雖採金亦不知其用途,後為漢人壓迫,漸離採金地」的批注。因此西元1889年(清光緒15年)後,已少見山胞採金,而成為漢人逐鹿的天下。 

    西元1889年(光緒15年)起,到日人據台之前,漢人在基隆河的覓金動作,已循基隆河上溯到台北縣瑞芳鎮大粗坑,接著是金瓜石、九份、雙溪鄉牡丹坑等三處。推算藏量,金瓜石金礦有五百萬公噸;瑞芳九份海面以上有兩百多萬公噸,海面以下有六十萬多公噸;牡丹坑有十六萬公噸。   

    基隆河發現砂金後,各方採金人馬聚集,最高一日曾有3000人在河邊淘洗砂金,一度弄得河邊田園荒蕪,人與人間爭金奪利,更使主管官署忙不勝忙,西元1891年(清光緒17年)九月,第一次下令禁採,化解日益惡化的採金人互戕之風。

  禁雖禁,私下開採者仍多。官方經過半年研究,西元1892年(清光緒18年)二月,巡撫邵友濂奏設「金砂局」,同時發扎指出:「基隆出產砂金,屬地方自有之利,應歸地方自受其益。現經派員會同地方官,督令本地殷實紳民,妥一章程,鳩及業戶、工人等分界辦理,不准外來客戶遊民混雜淘洗。」

     金砂恢復開採,採金的受益人終於落在地方士紳手中。最先受益的是淡北五大商合組的「金寶泉」商號。

     「金寶泉」在西元1893年(清光緒19年)正月起包租,認繳兩萬兩,包辦基隆河、九份、金瓜石的採金權(黃清連,1995),採金人一律須向他領牌。「金寶泉」以一支牌照需付銀一錢半為價碼,每天至少有兩千人領牌,最多時曾達四千人,一年半租期下來,「金寶泉」獲利超過二十五萬兩白銀,比投下的資本足足賺了數倍。

   「金寶泉」的獲利豐厚,官方在第二年再度收回自辦,同時陸續發現小金瓜、大金瓜露頭,金砂局在九份設置,採金的重心,由基隆河逐漸移到金礦豐沛的金瓜石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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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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