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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雲書齋國學論文集》文選── 孟荀性論之本旨及其在治道上之意義(三)
2013/11/16 10:17:34瀏覽346|回應0|推薦1

閒雲書齋國學論文集》文選──


孟荀性論之本旨及其在治道上之意義(三)


◎吳碧玲.著 



(二)性惡之說是為治理庶民而立者


誠如龍師所言:「荀子是一位長於分析注重談辯的學者。」(註十九)則何以三十二篇中,學者獨於性惡之篇,指責此為荀子立說之「糾結處」、「十分糊塗之處」(註二十)或「牽強附會之處」(註二一)?此點龍師已辯甚明,本文之前言亦已言及。今本龍師之說,進一步探討性惡說之指涉對象。

 

先看荀子性惡之說。〈性惡篇〉云: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

「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今人無師法,則偏險而不正;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古者聖王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是以為之起禮義、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始(使)皆出於治,合於道者也。」

「凡古今天下之所謂善者,正理平治也;所謂惡者,偏險悖亂也;是善惡之分也矣。今誠以人之性固正理平治邪?則有惡用聖王,惡用禮義哉?雖有聖王禮義,將曷加於正理平治也哉?今不然,人之性惡。故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故為之立君上之埶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使天下皆出於治,合於善也。是聖王之治而禮義之化也。今當(嘗)試去君上之埶,無禮義之化,去法正之治,無刑罰之禁,倚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若是,則夫彊者害弱而奪之,眾者暴寡而譁之,天下之悖亂而相亡不待頃矣。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性善,則去聖王、息禮義矣;性惡,則與聖王,貴禮義矣。……立君上,明禮義,為性惡也。……今人之性惡,必將待聖王之治、禮義之化,然後皆出於治,合於善也。」

 

〈禮論篇〉亦曰: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

「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聖人者,人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聖人也,非特學為無方之民也。」

 

這幾段文字,文意與前引《孟子》書中對於庶民的稱述:

 

「后稷教民稼穡,……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滕文公上)

「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梁惠王上)

「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盡心上)

 

云云,極為類似。

 

龍師言:「性惡說,不在於性之果為惡,而在於聖王禮義之不可無。」觀乎荀子此數段之文,確有如此的強調。然聖王與庶民相對,聖王為治理庶民而興──此所以亟稱於聖王禮義者,亦是所以亟言庶民也。而此有待「師法之化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必「為之立君上之埶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者,非「治於人」者之庶民而何?「為之立君上」之「之」;「為之起禮義、制法度」之「之」;以及「先王惡其亂也」之「其」──則皆指涉於與「治人者」之「君上」相對之「治於人者」之庶民也。用聖王,用禮義,「使天下皆出於治」之「天下」,亦是指的「天下之民」也。

 

更明確的是,「今當(嘗)試去君上之埶,……倚而觀天下民人之相與也……」,已明顯指出與「君上」相對,待禮義法正以治之者,即是「天下之民人」也。其次,上所引〈禮論篇〉之第二段,亦以「無方之民」稱述「不法禮」「不足禮」之人──凡此皆可證知「性惡說」之指涉對象乃係「治於人者」之「凡民」也。

 

再以〈性惡篇〉所舉之例來看:

 

「今人飢,見長而不敢先食者,將有所讓也;勞而不敢求息者,將有所代也。夫子之讓乎父,弟之讓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於性而悖於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禮義之文理也。」

「假之人有弟兄資財而分者,且順情性,好利而欲得,若是,則兄弟相拂奪矣;且化禮義之文理,若是,則讓乎國人矣。故順情性則弟兄爭矣,化禮義則讓乎國人矣。」

 

此亦與孟子「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載於道路矣」〈梁惠王上〉之意相類。但所舉禮義功效之例,僅及於父子兄弟孝悌之道,與孟子「性善」之為士君子立說之「治天下可運之掌上」、「茍能充之,足以保四海」,於行事格局上、於氣象上,顯然甚小矣──此固荀子「性惡說」乃指涉於庶民而言者也。

 

從上面所舉之例,可以明顯了解荀子性惡說之指涉與實義為何。然則荀子既不否認「人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性惡篇),且主張「性者,本始材朴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禮論篇)如果此「知之質」、「知之具」、「本始材朴之性」,可以相當於孟子之「善端」的話,則何以荀子於庶民百姓,不道性善(如孟子引《詩》言:「民之秉夷,好是懿德」),而逕言「性惡」?此可從二方面言之──

 

蓋自「性」本身而言,所謂「善端」,所謂「仁義之心」,實幽微而難以掌握的──所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尚書‧大禹謨),所謂「幾希」者是也。孟子曰:「弗思耳矣,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告子上);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嚮。」(孟子‧告子上引)是皆足以明此「道心」(或「善端」,或「仁」)之幽微而難以掌握;即使孔門之賢,能識而察之者亦已寡矣。

 

其次,荀子是嚴謹而務實的學者(註二二),重視聖王禮義是其基本思想(註二三),亦是其救世理想(註二四)之具體主張。則在此前提下,認為與其遵循孟子之「民之秉夷,好是懿德」,闡述那幽微不易把握的「性善」或「善端」,不如主張顯而易見、易於把握治理的「性惡」之說。然而,荀子又恐人真以為其確實認為「人性之果為惡」,使人君以為民惡而賊之也(註二五),則將大悖於其聖王禮義之旨也(其後衍生法家之流,秦政之暴,豈荀子之初心哉?)。故又於〈性惡篇〉同篇明言:「塗之人可以為禹,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以救之──一反其「長於分析談辯」之立說法則,故道此為學者所批評之「糊塗」、「牽強」,於邏輯思辯上「毛病百出」的「性惡」之論:欲使人有所疑而審之也!此遂貽二千多年來學者們爭論不休之學術話題也(非問題)!於此,筆者不得不歎:荀子真用心良苦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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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閒雲書齋國學論文集》。著作權所有。


 

閒雲書齋國學論文集/吳碧玲.著

2011年(民國1001223日出版

(本書獲台大、臺師大等多所國立大學與私立大學圖書館收藏)

書介詳見:

http://blog.yam.com/tztzai/article/4593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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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雲書齋國學論文集》文選──

〈孟荀性論之本旨及其在治道上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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