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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說法:「享受」而不必「擁有」
2012/04/05 09:41:30瀏覽3|回應0|推薦0

 

奇摩知識家最近有個發問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2032902294


發問者述及:

「我有一位好友,他為了享受田園生活,退休後跟老婆做了一個勇敢的決定。他們去年花了六百萬,在苗栗山區買了一棟小木屋……

 

我在該題意見欄回應,現整理如下:

………………………………………………

 

說真的,我有六百萬的話,我寧願去全台風景名勝住小木屋度假飯店,

每次可以去不同地方,徜徉不同的山水風光,又不用自己整理打掃,可以好好享受山水之樂而不費事!

 

以一天四千元的小木屋度假村來算,「六百萬」可以住多少次?一輩子恐怕還享用不完呢……

 

以前聽說有個朋友,也是花了幾百萬在山上買了一棟別墅,打算假日去住……

 

哈~!結果……

由於不常上山,結果每次去,都要整理花園、拔草,室內還要打掃,擦擦洗洗……

每次都累得人仰馬翻,腰酸背痛,假日時間也過了大半,根本沒有享受到,簡直是上山做苦工……

 

後來打算賣掉不住了~~哈哈!!

 

所以,聰明的人,是不會去當「小木屋別墅」的台傭,

而會選擇最悠閒悠遊的方式來達到徜徉山水的樂趣!

 

一個人「擁有」的物質越多,煩惱掛礙就越多;

「享受」而不必「擁有」,如同蘇東坡赤壁賦說的:

「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

 

何等灑脫自在呀!

我常常這樣跟人家分享我的想法。

 

其實,進一步深思,人生短暫數十寒暑,有什麼事物是可以真正「擁有」的呢?一切所花費購買的物質,我們「擁有」的只是暫時的「使用權」罷了,正是佛教所謂的「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所以,何不放開胸懷,隨緣自在的享用美好事物,不必勞形傷財,而可以心無掛礙的做山水的主人!

 

阿彌陀佛!

 

自在老師隨講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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