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軍購特別條例版本應送出的最後期限前夕,國民黨版本終於在5日送出,搭上最後一列班車。讓爭吵近3個月,程序委員會遭阻擋10次的軍購特別條例初見曙光,有機會在這個會期完成三讀。但目前三黨版本在預算總額、執行年限及採購案項目上都有極大的差異,未來審查過程朝野還會有一番交鋒。

國民黨團版本的軍購特別條例草案以「支持對美軍購,反對爭議商購」為主軸,把握台灣國防戰略需求、維持台美關係及穩定台海和平三大方向,在預算規模上以「必須獲得美國政府正式發出的發價書」(LOA)為限,匡列3800億元,並保留未來擴增軍購的可能性(3800億+N),後續美國政府向我國正式發出軍售發價書後,都可以依據「第二階段」規範函請立院從速完成三讀程序。

整體而言,國民黨軍購特別條例草案兼具國際現實、看緊荷包以及保持彈性三大特點,可以向藍營選民交代、向美方壓力交代,在中間選民輿論市場與民進黨版本也有相當的抗衡能力,在政治上,可說有85分以上的水準!

依藍綠白三黨的版本分析,第一、在預算總額部分,其實不論是院版的1.25兆,民眾黨版的4000億,或是國民黨版的3800億,「數字不是問題核心,而是編列的依據。」院版的1.25兆是打造「台灣之盾」的「夢幻清單」,但是否真正符合台灣的防衛需求,學界與專家的看法有所保留;而國民黨的3800億元則是「務實清單」,將已取得LOA的海馬士遠程精準打擊系統等8項軍售案納入,並保留未來擴增的彈性,間接督促民進黨政府盡力爭取美方更多的LOA。

其次、在執行年限部分,賴總統一次匡列8年1.25兆特別預算,並且承諾在2030年實現國防部門預算達到GDP的5%,的確有「好大喜功」、「債留子孫」的爭議;而國民黨版本特別點出軍購「總成本」的概念,1.25兆特別預算僅是初期投入,如果考量到包含後續後勤成本,總規模將高達5兆以上,需要考量長期財政負擔,並將執行年限設定在「賴清德任內」,而不是8年的「遠期空白授權支票」。

第三、更重要的關鍵是,國民黨版本明確區分「商購」與「軍購」的差異性。「軍事商業採購」未來將回歸政府年度預算編列,而特別預算則是我政府對美國政府的軍事採購,不僅凸顯了特別預算的「特殊性」,彰顯中華民國主權,更避免過去商業採購的種種爭議,大幅凸顯國家主權、準時交貨與台美關係的重要意義。

目前朝野版本的差異極大,但在野黨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的版本差異甚小,未來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審查及朝野協商時恐怕很難獲得三黨的共識,最後仍難避免投票表決的最終命運,。

台灣民眾支持合理的對美軍購,有關「空白授權」與「務實清單」之爭,朝野應以國家最高利益為優先考量,盡快取得共識,完成預算編列。(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