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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腫瘤標記的真義
2014/10/08 17:07:11瀏覽942|回應0|推薦0

正視腫瘤標記的真義

[最後編寫日期:2014/10/01]  轉載自和信醫院雙周刊第265期

 

/ 胡涵婷醫師 (血液與腫瘤內科)

 

  我有一位高齡,但過去身體很健康的子宮內膜癌病人。她因為腹腔積水,肚子不舒服,腳腫,有如懷胎八月;上半身卻因為食慾不好,日益消瘦。我建議她接受化學治療,但是顧慮她八十一歲的年紀,選用每週一次低劑量的用藥方式。治療一個月之後,她的腹脹減輕了,腳也不再浮腫。重驗醣抗原125Carbohydrate Antigen CA 125 ),通稱腫瘤標記(tumor markers),也下降了。

   我將電腦螢幕轉向病人和她的女兒,讓他們檢視 CA 125 化療前,及化療後的變化。我告訴她們,看來化療的效果不錯,也沒有太大的副作用,所以會繼續這樣的治療,也會繼續以病人的症狀,理學檢查(也就是醫生對病人的望聞問切,觸診,聽診),及每隔一段時間的抽血檢查 CA 125,來決定治療的療效與後續的計畫。

   女兒問:治療的目標是不是要把腫瘤標記降到零?

   我莞爾一笑告訴她,腫瘤標記是不會降到零的,而且即使沒有癌症的人,血中也會有所謂的腫瘤標記CA 125

   很多醫護人員可能對這個問題的立即反應是,怎麼會問這麼天真的問題。這個家屬問的可愛的問題,卻讓我思考許多醫師及一般民眾對腫瘤標記的迷思。

   「腫瘤標記」這個名字有點像是「招弟」、「進財」,被寄予厚望,但是現實裡,招弟的媽媽可能使終沒有生到兒子,而進財的家庭也沒有富裕起來。

   腫瘤標記顧名思義,的確容易令人誤解是與腫瘤息息相關,因而導致不恰當的使用。在過去數十年,醫學界林林總總的,也發展出許多這個「腫瘤標記家族」的血液檢查,包括AFPalpha fetal protein ),PSAprostate specific antigen ),CEAcarcinoembryonic antigen),CA 125CA 15-3CA 19-9CA 27.29SCC等等。

   這些血液檢查多數是適用於已經確定診斷癌症的病人,做為協助治療評估的工具,例如上述的子宮內膜癌的例子。對於曾經罹患早期癌症,經過治療後,做為定期追蹤偵測癌症復發的工具。極少數的腫瘤標記可能有助於發現早期癌症,例如 PSA(攝護腺癌)AFP(肝癌);但是即便是這兩項對攝護腺癌、肝癌有高敏感度的檢驗,也仍然不免許多的瑕疵,包括過多的偽陽性(false positive)及偽陰性(false negative)結果。至於台灣醫界經常將一長列腫瘤標記檢驗包含在一般自費健檢,或所謂癌症自費篩檢的項目內,則是不恰當的做法。

   在我著手寫作這個題目之前,先做了電腦網站的蒐尋。我發現不少既存的好文章,例如「尚捷醫學檢驗專頁網站」林偉平先生所著「使用腫瘤標記的基本概念」。有些文章則有令我無法認同的觀點。以下我以問與答的方式及真實故事,說明腫瘤標記的適用與誤用。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進一步上網閱讀,並思考各家言論的得失,才能做出明理的結論。

 

腫瘤標記用於癌症早期診斷篩檢(cancer screening/surveillance

 

問:腫瘤標記檢驗(抽血檢查)沒有特別的身體傷害(non-invasive),對於無法負擔定期做胃鏡、大腸鏡,或電腦斷層掃描的民眾,不失為合理的癌症篩檢方式。

 

答:首先,對癌症篩檢開宗明義的目的,是在早期偵測高致命率癌症,以便做有效的治癒性治療(curative treatment),以降低癌症的死亡率。

   一般而言,癌症診斷得愈早,愈有治癒的機會。癌症治療的代價是非同小可的,可能包括冷刀、熱線或毒藥(cold knife大手術、hot beam放射線治療、poison化學治療);若是能逃過死亡一劫,換得有意義的存活,這樣的代價也無可厚非。

   讀者可能不能置信癌症也有生長緩慢型的、非高致命率的,而且可以與之和平共存的;例如多數七、八十歲以上的攝護腺癌,通常是生長緩慢的癌;因此而有病人「帶著攝護腺癌但死於其他原因,而非死於攝護腺癌“ Die with, not of prostate cancer.”的智慧語珠。這樣的情況,癌症篩檢的意義就不大,也不值得去付出類似的高昂、痛苦的治療代價。

   至於生長快速,高致命率的癌症,能否早期診斷,的確可能是決定病人存活或死亡的重大因素。最成功的癌症篩檢以降低死亡率的例子,有日本的胃鏡篩檢早期胃癌,歐美國家的糞便潛血大腸鏡篩檢大腸直腸癌,子宮頸抹片檢查篩檢子宮頸癌,乳房攝影篩檢早期乳癌,以及最近獲得認可的低幅射量胸部電腦斷層掃描(low dose chest Ct)篩檢長期抽菸者的早期肺癌。這些檢查方式仍遠不如理想,往往篩檢上千人才救一條命。其他缺點包括偽陽性結果,造成額外的檢驗,及病人身心的重大負擔;並且檢驗方法也有可能對身體有傷害性(invasive)。那麼,非傷害性的腫瘤標記檢驗真的可以取代其他的癌症篩檢嗎?

   理想的腫瘤標記是敏感度(sensitivity)及特異性(specificity)都很高,才能做為診斷早期癌症的工具。而目前的腫瘤標記沒有任何一項能夠符合這樣的需求。

   以CEA做為大腸直腸癌篩檢檢驗而言,它的敏感性及特異性都不夠。即始在第三期大腸直腸癌的病人當中,八、九成CEA是在正常範圍內的;更遑論第一或二期癌。一個健康的,無腸道症狀的中年人,希望做大腸直腸癌篩檢,不論有無癌症家族史,適當的建議是糞便潛血反應或大腸鏡檢,CEA並無任何附加價值。當CEA因癌症之故而高於正長值時,往往表示癌症已經比較嚴重,其意義也就無法呼應癌症篩檢的目的,也就是早期診斷的訴求。

   這樣的思維,也適用於其他的腫瘤標記如CA 125CA 19-9CA 153CA 27.29 SCC,對癌症篩檢是沒有意義的。

   PSA是歐美國家唯一用於癌症篩檢的腫瘤標記,雖然PSA用於攝護腺癌篩檢已有將近二十年的歷史,卻仍然爭議不斷。理由是敏感度過高,但特異性不足。這是造成一些大型臨床試驗無法一致地做出PSA攝護腺癌篩檢能有意義地降低死亡率結論的原因之一。

   高敏感度及不足的特異性,意味著許多偽陽性結果,造成額外的檢查及身心負擔。而PSA在老年族群偵測出惡性度不高的攝護腺癌,到底該不該治療,也造成很大的困擾。筆者的意見認為PSA仍有其做為篩檢的角色,只是篩檢的對象及頻率應慎重思考,並針對受檢者的年齡、家族史、過去PSA數值的高低變化做各別的考量和建議。

 

問:因為人種、民情的差異,歐美國家的做法及想法能適用於台灣嗎?

 

答:台灣近年來因生活型態漸趨西化,一些過去比歐美國家發生率低的癌症,如乳癌、大腸直腸癌已經急速上升。對於這些歐美國家常見的癌症,我們可以借鏡他們豐碩的研究經驗及成果,適當地使用在我們的病人及整個社會的照護上。至於我們比其他國家多的癌症,例如與EB病毒有關的鼻咽癌,與抽菸、嚼檳榔有關的口腔癌,及與B 型、C型、酒精性肝癌有關的肝癌;應著力於針對高危險族群的篩檢,如定期耳鼻喉科檢查,AFP腫瘤標記及肝臟超音波或電腦斷層掃描篩檢檢,以提高早期診斷率,改善治療結果。更重要的是致力於推廣健康的生活型態、戒菸、戒檳榔、戒酒的宣導,以降低癌症發生率。

 

以腫瘤標記評估癌症治療療效

 

  這是最沒有爭議的腫瘤標記臨床應用。但是我要說一個故事,來進一步思索這個議題。

   黎女士是一個氣質高貴的八十九歲乳癌病人。她在五年前從另一位腫瘤科醫師轉來讓我診治。她的乳癌轉移至多處骨頭,還因為大腿骨骨折,開刀固定並接受放射線治療。她原來的腫瘤科醫師給她不停地換用化學藥物,因為她的腫瘤標記不停地攀升。

   她其實沒有因骨轉移造成疼痛,也沒有其他臟器如肝或肺轉移,卻因為不斷的化療,令她虛弱、疲憊不堪並且也因為化療造成貧血,經常需要輸血。我在仔細研讀了她的病史之後,發現她的乳癌是荷爾蒙受體陽性的乳癌,並且她還有一些尚未使用的荷爾蒙治療選項。我也與她確立治療的目標在於改善癌症相關症狀,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而非特定的腫瘤標記指數高低。

   在往後的五年,我不曾給她用過化療,只以各種荷爾蒙治療及症狀輔助治療來照顧她,也真正實踐了我對她的承諾。黎女士的看診通常在週五上午。她總是一身梳整得得體動人,因為她在看診後要趕赴一個飯局,或是約了朋友打橋牌。她在八十九歲高齡終於因為腦部轉移而過世,我很辛慰她最後的五年是滿有生活品質的。

   黎女士不是一個特例。第四期癌症的治療不能以腫瘤標記做為唯一治療的評估或決定因素。醫生對病人的望聞問切,聽診、觸診,及周全合理的治療目標,比腫瘤標記的數據更重要。

   我用不用腫瘤標記呢?我也用的。但是我告訴我的病人,我在治療她(他)這個人,而不是在治療腫瘤標記數字。

 

腫瘤標記用於癌症緩解病人的長期追蹤有用嗎?

 

  有一回,我在團隊治療會議上提報一個較罕見的癌症。我提出美國著名癌症中心報告的經驗及做法。一位同事好心地提醒我:「胡醫師,妳偏重參考美國經驗;其實應該也看看日本的經驗。」

   雖然我在美國住了將近二十年,我還是道地的台灣人,也深知入境「問」俗的重要性。我會立即「隨」好的俗,但是我不能也不會事事隨俗。令我不解的是,我們在癌症的治療上,多數是完全參照歐美的模式;但是在長期追蹤上,卻另外自創一套做法。

   腫瘤標記在癌症緩解病人的定期追蹤上,歐美國家也歷經台灣目前的不怎麼合理做法的時期,過度檢驗,卻忽略了對病人的衛教,及症狀的詢問。以乳癌而言,各個學術機構及醫療指南(guideline)都一再宣導腫瘤標記的種種缺點,建議不必要例行的檢驗腫瘤標記。這樣的建議也漸漸成為醫界及社會所接受的顯學。

   有台灣同事問我,美國這些做法是不是保險公司的陰謀,想節省開銷?美國的醫師有「陽光法案」,別說是勾結廠商圖利,連一根原子筆,一個三明治都被嚴厲禁止的。這斷然沒有任何陰謀,而是建立在紮實的科學證據上的。

   沒有任何人能保證病人,他(她)的癌症永遠不會復發。腫瘤標記正常並不一定表示沒事,而因著腫瘤標記異常偵測到的復發,也並不見得就能更有效的治療。

   我如何追蹤我的緩解(in remission)癌症病人呢?望聞問切,聽診、觸診,並且一再提醒他們要立刻告知身體的異樣,以尋求即時、適當的診斷與治療。

 

 結語

   早期診斷癌症以提高治癒率是個簡單,有說服力的概念。但是,真正的執行卻是極端複雜。尋求理想腫瘤標記的努力,並未灰飛煙滅,希望將來會有接近完美的新檢查。當前多數的腫瘤標記遠不盡理想,就別用「招弟」,「進財」,甚至「罔市」的心態,做這些無益的檢查了吧!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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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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