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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2 12:00:48瀏覽2224|回應1|推薦12 | |
從一開始我就覺得,這個案子很奇怪。 我是指當時清大校長劉炯朗的處置很奇怪,那個男的(曾煥泰)當然是德行有虧啦,但也不是多誇張的不道德,很多所謂壞男人都在劈腿,很多男人無法抵擋女性的誘惑力,這是生物本能,而且他沒犯法,案發後這男的被退學了。 而殺人的女學生(洪曉慧)呢,又一個愛情痴呆女,為了一個不好的男人去殺情敵(許嘉真),要殺也該先去殺那男的吧。這個手段極度兇殘,是非不明,又犯下泯滅人性的重案的女學生,清大校長竟多次去探監,一再宣稱:妳永遠是清大人! 這真讓我儍眼! 第一、殺人犯法的,永遠是清大人;而沒犯法的男學生卻無法當清大人?合著那男學生也該去殺殺人才能永遠是清大人?想想看,在學校裡打架、考試作弊或是頂撞師長,都有可能被記大過退學,那麼,殺人呢?永遠是清大人?而那個男學生又犯了哪一條校規要被退學?校規規定不能劈腿嗎?我當然贊同對於一時衝動鑄成大錯的年輕人要多加鼓勵與開導,也要給予寬容和同情,但是有必要做到如此是非不分的地步嗎? 第二、我不免要有點小人地懷疑,這個案子如果性別角色互換,清大校長還會是這種態度嗎?如果現在是女的劈腿,男人互殺,校長大人還會把那劈腿女退學,而聲稱殺人男永遠是清大人嗎?還會付出如此的溫柔和暖意嗎? 結論:美貌果真是女人最大的武器,愛情更是女人最大的罩門。 今天看到新聞,洪曉慧申請假釋被駁回,讓我想起這個舊案,因此寫了這些過去一直以來對此事件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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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