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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8 12:06:27瀏覽692|回應0|推薦2 | |
5月31日 晚上看到方小妙上線,我馬上敲她:「我今天才看到新聞,妳還好嗎?」 「一點也不好!上禮拜收到不起訴通知,前天時報記者留言給我說他們會報導,內容我事先也沒看過,報紙刊登出來後,各家電視台紛紛打來要約我聯訪,我都拒絕了,她們就上網到我網誌抓畫面進行報導。」 「啊,我以為是妳找認識的記者朋友幫忙的……」 「我沒那麼想紅,要不然就會接受採訪,而報出來的內容也不會只提到一個〝前女友〞了。現在我擔心無法順利協議離婚,我好煩。」 「所以記者是看了妳的網誌自己報的?」 「嗯,像T台說我已經請律師提離婚訴訟,可我根本沒有,因為我自始至終都在等我老公出面才要做決定;況且這事明明發生在三個月前啊~現在搞得大家都知道……甚至連分手七八年的前任男友,昨晚也打電話來"關切"。我真的很無奈……」 「雖然記者的做法我不認同,但離婚訴訟也未必不是壞事,至少律師可以幫妳;想協議離婚,他也未必出面跟妳協議呀!妳也可以說是因禍得福。」 「可是離婚訴訟聽說至少要花上六個月到一年,我撐不了那麼久……」 「不可以,妳不是一個人……至少想想家人、朋友們都在支持妳!」 「為什麼我老公可以這樣?一方面跟我說要好聚好散,一方面又避不出面,我不懂我愛的人怎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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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