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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10:12:54瀏覽501|回應0|推薦1 | |
森林法實施細則第二條:森林所有權及所有權以外之森林,除公有或私有者外, 概屬國有。 森林法第五十一條:於他人森林或林地內擅自墾殖或佔用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六十萬以下罰金。 十年樹林百年樹人,一棵樹長到一甲子、甚至百年是多麼不容易的事,樹和人一樣是有生命的,樹和人的關係應該像朋友,彼此尊重相互包容。我一直認為;樹對人的貢獻、大於人對樹的貢獻,樹為人類製造氧氣、為我們遮陽、擋風、造橋、舖路、甚至成為人類的傢俱、或永恒欣賞的藝術品。感嘆的是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利以為樹。 台灣的珍貴木材有檜木、櫸木、杉木、樟木,這些都是十分有經濟價值的木種,而大型的檜木和樟木的材料更尤為珍貴。樟木可以分為牛樟和香樟,民間流傳可以治癌的珍貴牛樟芝,就是由牛樟木的杇幹中長出。盜採林木者、為了經濟利益盜取珍貴木材,被人們稱為山老鼠。但是;這種亂砍是發生在軍事管轄區內呢?以下就是我要說的一段不為社會大眾所熟知的真實故事。 事情是發生在今年102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上旬。左營海軍軍區內教育準則發展指揮部內的主計室旁(靠近停車場邊)有一棵近百年的老樟樹,枝葉茂盛、枝幹昌勁有力、生命力十分的旺盛。十月中旬的一個週末,老樹先是被剃了頭(由該部的勤務隊王姓副隊長帶隊執行),隔天星期一大家來上班都嚇了一跳,老樹己被砍的面目全非只剩樹幹。部內同仁們對老樹的被剃頭都以為是勤務隊為了打掃清潔問題嫌落葉太多而便宜行事,被砍掉的樹幹枝葉,明年還是會長出來。因此:也就在服從長官的壓力下沒人敢說什麼,只能私下討論批評。 但是砍樹的動作還沒完,又隔了一個週末、星期一上班時,再看到的老樹己被連根拔起、枝體被大卸八塊,被拔起的根部冒出濃郁的樟木香味,彷彿是老樹對生命終結的最後告白。看到老樹的慘狀,每位同仁都心中不解的搖頭嘆息、甚至為老樹流下同情的眼淚。大家很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要把一棵百年老樟樹隨意挖掉,是誰下的命令? 經過口耳相傳真像慢慢浮現,轄區內除了最高指揮官敢下此命令外,還有誰敢在太歲爺頭上砍樹!聽說、只是聽說;這位指揮官砍樹的唯一理由,只是因為老樹的樹根侵蝕了部份水溝的邊緣,並將部份的水泥撐開。若是只用這個理由就把一梱百年老樹連根拔除,我想這位盧姓指揮官對尊重生命的存在價值觀、和對自然生生不息的運行,有著不知所以然的錯誤認知。 今天的環保意識抬頭,保護老樹是每一個都市的重點工作,我相信沒有任何一位縣市首長敢犯眾怒,隨便砍伐其管轄區內任何地方的任何老樹,若然!定會成為眾矢之的,被萬箭穿心,暗然下台。軍人是老粗、那是過去軍閥時代所建立的觀念,現在的軍人應該有足夠的常識與認知去感受與面對社會的變遷。然而很顯然的是;這位盧姓指揮官對今天環保意識的抬頭、和環保的基本概念是十分欠缼的,否則他又怎會隨便下令把一棵百年老樹剷除而沒有一個側隠或羞愧之心呢! 老樹的生命己結束了,之前老樹所在的地基己經被舖上一層厚厚的水泥,致於老樹的樹根和枝幹到那裡去了?除了指揮官和處理老樹的外包商外,應該是沒有人知道!另外還有一棵腰幹粗的雞蛋花樹也被欄腰砍掉,好在它的根還在。這位盧姓指揮官好像和樹有仇!我們不願把他下令砍樹的用意想的太負面,但我們十分不捨這棵老樹就這樣被毀掉,而沒有任何人應該為這件事負責。 11月26號聯合報有一則新聞;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對保管廠商和相關單位開罰三十萬元,因為他們沒有把華光社區改建時移植的老梅樹保護好。在環保意識抬頭的今天,保護自然環境是每位公民的責任。日月光偷排癈水污染河川除了商譽受損,還要負法律責任。別以為官大就可以姿意妄為,要知人言可畏,為官者做了任何事都會被人放大檢視,就連總統也要為其所做所為負上政治責任,上位者豈可不謹言慎行,否則不知道那一天莫名其妙的下台還不知道是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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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