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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9 14:57:32瀏覽453|回應0|推薦2 | |
『這場除夕之夜,發生在鳳凰電子蘇董事長豪宅的大火,足足延燒了四個小時。由於寒風凜冽、天乾物燥,火勢異常兇猛,直到黎明才被消防人員控制。蘇董事長當時並不在家,幸虧鄰居及時趕到,在火勢一發不可收拾之前通知消防單位,並合力搶救被困在火場中的陳太太、菲籍女傭及一對雙胞胎女兒,才使得無人傷亡。這場大火財物損失嚴重,起火點及原因待查。記者本要訪問首先趕赴火場,見義勇為的兩位鄰居林先生和張先生,但他們為善不欲人知,早已匆匆離去。以上是T台記者在蘇宅火場前的報導。』 警察局裡,王警官來回踱著方步,似是十分迷惑。端坐在沙發上的蘇董事長,倒是神定氣閒、成竹在胸。 『董事長,您的豪宅是被縱火的,起火點在一樓廚房 ─ 王警官瞅了蘇董一眼,繼續說道: 『是吧。』蘇董無心地應了應。 『我們也千辛萬苦找到了另一位見義勇為的張先生,卻發現他竟也不是鄰居,而是 ─』 『他起初不肯承認,後來在我們提出現場證據之後,只好招出他是董事長夫人的情人 ─ 失火當時他睡在您的床上。』 蘇董扭動了一下身子,表情冷漠。 王警官見他沒有反應,只有繼續說下去:『他也沒有理由縱火,燒死自己的情人。』 蘇董悠閒地啜了口 為他沏的茶,還有點微溫。 『董事長,事發當天您的確在日本出差,有出入境為証,我們原本也沒懷疑您 ─』 『笑話,我人在日本,怎能放火。再說,我如何忍心殺害家人呢?』 見到蘇董情緒開始激動,王警官更加小心翼翼: 隨著蘇董的臉色轉變,王警官逐步放大了聲量。 『坦白說,如果沒有這個意外的賊,我們還真想不到可能是你呢。』 蘇董面無表情,保持沉默。 『董事長,這個林姓小偷,可是您公司資遣不久的員工哦!他曾去過你家BBQ,現在走投無路,只有找他熟悉的老闆家下手 ─ 他說偷東西是情非得已,但救人卻義不容辭。』 蘇董冷冷一笑,雙手一攤,像是不知從何說起。 『董事長,你可以先謝謝他兩人救了你家人,然後控告林某偷你的財物,張某偷你老婆,然後我們再控告你縱火,謀財害命。你看這樣如何?』 王警官輕聲說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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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