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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3 09:23:35瀏覽462|回應0|推薦9 | |
出事之前,他正騎著黑色野狼瘋狂地奔馳。身上手機鈴聲響個不停,他知道是美琴逼他攤牌,但他完全不想接,只想拼命前衝,忘記一切。 驀地轟然一聲巨響,連煞車都來不及踩,就見到一個中年婦人自斑馬線滾向路邊,動也不動,鮮血泊泊從衣衫滲出。他連人帶車滑倒,意識到從四面八方洶洶襲來的眾目和驚呼。 腳猛一磴,車頭迴旋,慌忙中他做了抉擇,拋下身後的紊亂、驚訝和詛咒,加足油門不顧一切地逃逸。 為了怕路人記下車號或尾隨,他很快就鑽進陌生的巷道,三轉五轉故意讓自己迷路,再想辦法找路回家。 到家之後,他趕緊把車牌拆除,再騎弟弟的機車去買零件,把撞碎的大燈和凹陷的前輪擋泥板全換掉。 美琴的電話繼續撥來,他倒是開始接了,而且還吵得特別大聲。他要讓家人以為他的心神不寧,祇是為情所苦。 第二天一早買了份報紙,知道婦人姓李,58歲,是穿越馬路到對面藝文園區散步運動時被他撞傷腦部,送醫急救。肇事者還未找到,因為附近的監視攝影機全都故障了。現場只有賣鹹酥雞的婦人,依稀看到黑色機車上的長髮年輕人和逃逸的方向,卻來不及記下車號。至於鄰近測字攤的盲人老爹,也只能描述碰撞聲和哭喊聲罷了。 七天之後,李姓婦人不治,家人忿忿不平,在出事街口自力救濟,貼黃色告示牌,散發傳單,尋找目擊者: 車禍現場是他經常路過之處。為了擔心被人指認,整整三個禮拜他上下班都繞道,也不敢在現場附近駐足。 但他想想這也不是辦法。如果家人發現他生活習慣突然改變,難免也會起疑。不如先到那兒探探路,確定沒人認得他,也在萬一被懷疑時證明自己沒有心虛。 理髮之後,他戴了副眼鏡,換了件鵝黃色外套,騎著弟弟的速克達到了出事現場。一切如常,除了路口找尋目擊者的告示牌,和遇難者家屬繼續無助地向路人發送傳單之外。 他刻意到賣鹹酥雞的攤販處買了幾串,又從哀戚的小弟手上接下傳單閱覽,沒有人對他懷疑。想想逗留的時間已夠長到讓週遭的監視錄影機拍下他的身影,這才悠哉地準備離開。 這時他的手機響起,聽鈴聲又是美琴打來找他理論的。他正猶豫是否要接。 「就是他!他是肇事者!」路邊測字攤的盲眼老者突然指著他大叫,附近的人聞聲都轉過頭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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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