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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總統丟鞋,早該法辦了!
2013/10/30 11:34:38瀏覽4286|回應51|推薦71

姑息足以養奸,不足以讓其自我反省。

法律之前,上自總統、下至庶民,人人都該受到相同的保障及約束。台灣既然是一個民主法治社會,對於暴力惡意攻擊行為,不管用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沒有人可以置身法律之外,為所欲為不受法繩!

對李登輝丟鞋該法辦。對陳水扁丟鞋該法辦。對馬英九總統丟鞋同樣該法辦。台灣有不毀謗他人的言論自由,但不能有暴力攻擊他人的放肆。只因是學生就可以以暴力行為砸人,無須守法?

不管他是誰,違法就繩之!這才是台灣社會,一視同仁該建立的中道標準。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前天通過國民黨軍系不分區立委陳鎮湘等人提案,要求國安局對民眾丟鞋應加強維安,並協同檢調單位移送法辦,以嚇阻並杜絕不當風氣。國安局長蔡得勝表示可以接受。

贊同!其實一發生丟鞋攻擊元首時,就該這樣依法處理了!台灣就是這樣空喊法治、放縱法治有治外之民!

早在對馬總統丟第一次鞋時,為維護法治國家尊嚴及執行基本法律規定,蔡得勝就該將攻擊國家元首人身安全的歹徒以現行犯捉起來,送交法辦。還要立法院提案,才懂得接受?

雖然!這些人是想靠這樣當「綠營英雄」,可是該作為還是要作為,國安局不該因此有姑息怠惰。

只會張防鞋網,消極放任書都不知讀那去的暴力,反應未免也太遲鈍了!有推才會動?

在民進黨執政時以法寒蟬媒體及壓人,在野時無法無天的雙重標準作亂下,這些被外界認為是綠營的政治學生,是一般有單純理念的人?

所以不能因其背後有民進黨撐腰,就放縱、就藐視法治。這只會助長暴力,無益於政治和諧及台灣社會法治公平。

抗議不能美化暴力。對人丟鞋,不是攻擊人身生命的暴力,什麼是暴力?

台灣不是戰亂、無法治秩序的國家,不要以什麼反抗不公不義、公民不服從來暴力攻擊他人,作為美化違法行為的藉口!

一個連人都不懂得尊重的丟鞋者,何須尊重其抗議權?

再怎麼抗議表意也不能合理化暴力。成為治外之民!

對總統丟鞋,早該法辦了!民主法治社會,暴力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姑息!

今日姑息丟鞋砸人,明日難保不會丟炸彈炸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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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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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12:06

法辦丟鞋者,但法辦得了那些想丟鞋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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