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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4名詐欺犯有何好爭的?
2011/02/07 11:26:56瀏覽2562|回應8|推薦37

菲律賓將逮捕到涉及跨國詐騙的14位台灣人犯嫌,送到大陸去審判。

很多人都義憤填膺般說菲律賓漠視中華民國台灣的主權,不將台灣人看在眼裡,怎可以不將台灣人交給我們司法來審判呢?

就國家捍衛主權、高揭司法管轄權的立場,台灣人詐欺犯由台灣人自己的法律來審判,當然是要聲明的。

但是就給予壞人嚴厲的懲罰觀點來論斷,這14名詐欺犯有何好爭的?

回到台灣,就目前台灣的法律,詐欺罪的刑度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刑很輕!縱使可能一罪一罰,但由於受害人全為大陸的民眾,以目前台灣司法官良莠不齊的恐龍水準及兩岸情結,可能會是不打小孩給外人看的結果。這14名詐欺犯被遣送回來審判,比被大陸司法審判,可能反而是一種福利及保護。

所以中華民國主權是要強調,但是大陸這些受害民眾被這些可惡的台灣人欺騙,他們的公道希望大陸司法自己討回來的心情,應該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這就跟一個外國人在台灣犯案、逃出境。而被害的台灣人,希望能用台灣的司法審判,還自己公道一樣!

因此抗議菲律賓的漠視及不尊重那是要的!但是無須無限上綱到為了14名為非作歹的人,傷害了彼此的可能發展及合作關係,那是很不值得的非理性行為!


又不是在爭國寶!

為了爭這些可惡的台灣人詐欺犯,搞到台灣、大陸、菲律賓三方,把焦點及力氣放在主權上爭得面紅耳赤,陷入有如『二桃殺三士』的情境中。

這樣的過度爭奪,有如在搶寶藏,那不是被這14名詐欺犯覺得好笑嗎?

這14名詐欺犯有何好爭的?很不值得!

如果大陸不願意送回,自己要司法審判,那就讓他們判吧!以後這些人服完刑,再叫大陸送回來。如可以,再判他們一次嚴懲啊!

反正對於受害當事人,主權這樣高來高去的大事,不是他們生活中要的切身感受,如何要回錢,找回公道,才是要緊!

至於這些詐欺良民,有如人渣的台灣人,當然是誰能重判就誰做去吧!

至於菲律賓這樣的處置,就他們的國家立場來說,也沒有什麼錯的!

國際場合的競合,本來就是利益為上!

與其一味的想菲律賓對中華民國台灣的漠視,在那裡感到怨恨、憤慨。而陷入菲律賓挑撥兩岸矛盾、謀其國家利益的手法中!那會很短視!

倒不如自立自強,不要內耗,放大腳步向前行!

我們的主權是掌握在自己手上,不是菲律賓說不存在,就不存在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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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4861113
 引用者清單(1)  
2011/02/10 21:23 【中國論壇】 神風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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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2011/02/10 13:35
這些詐欺犯本來就應該受到懲罰,受害者都在彼岸,引渡到“那邊”受審也是天經地義。如果有一天“那邊”的人到台灣來犯罪,再跑“回去”,也可以 “比照辦理”引渡回台受審。 這些詐欺犯的家人 還好意思到立法院開記者會,儼然受害者的姿態出現,要不就把被詐欺的錢財,變賣家產,通通賠出來,再開口不遲!

非常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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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爭強出頭 博版面
2011/02/07 22:59

這些政治人物  不是替別人而爭

是在替自己爭 強出頭 博版面 救金主

是非不分  是這些政人物的特質

金主有難  當然要營救

如果這14人  是泛泛之輩

這些勢利眼的政治人物  怎會管這檔閒事

詐騙集團有的是錢  政治人物選舉最需要錢

有錢好辦事  是非擺一邊  對錯無所謂

選中最重要  管它自己有幾量重 

爭權奪利是目地  人民死活管它去

國家主權不是喊真的

是要搶金主的錢


~嗨!相逢;不相見的網友好!網路一線牽 相逢在眼前 歡迎光臨 非常女 部落格~

北美隱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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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米蘭達警告 -- 好人壞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011/02/07 16:32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4861921

台灣一些民眾及部落格的看法是台灣詐欺罪最高只判五年,而依照大陸法律詐騙數額特別大時一律無期徒刑,因此支持這十四名嫌犯交給北京來加重對他們的懲罰,我想這種看法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這十四名嫌犯交給大陸處理或交給台灣處理,應該和兩岸刑罰輕重無關,重罪輕罪無罪的人法律之前都應該平等,更何況這十四人目前是嫌疑犯。    如果大陸可以判到無期徒刑而台灣只能判五年,判的太輕,那麼台灣民眾應該做的是請立法院修訂刑法加重詐欺罪的刑罰,而非讓他們在中國大陸司法體系下被判重刑(假定他們不會像江國慶一樣在中國大陸被「說服」承認自己的犯罪),否則這次這十四個嫌犯可以交給大陸判無期徒刑,以後台港大陸的詐欺犯都學到教訓,來到台灣施展電信詐騙,台灣的犯人逮到仍然只能判五年。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7 18:34 回覆:
確實要考慮修法提高加重詐欺犯刑度!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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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兄& JUN 兄新春愉快
2011/02/07 13:37
剛開工大吉,休兵一下,大家有個好的開始吧!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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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綠吱吱
2011/02/07 13:21

你認為美國的金融海嘯,老美沒有受害者?

又,我再問你,如果這詐騙集團是在我們的邦交國犯案,且受害者全是臺灣人,你認為10名大陸嫌犯應該交由我們來審理還是交給大陸審理?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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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個晚年...
2011/02/07 13:04
另外,這篇文章和樓下網友的邏輯如果說得通...

『怎麼美國的金融海嘯,好幾百億的連動債詐欺,沒從美國,抓幾個美國人給台灣受害傾家蕩產的老百姓瞧瞧呢?』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7 18:25 回覆:

 美國也不能從台灣本土抓人啊!

可見...。也拜個晚年...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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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由大陸審理比較合理
2011/02/07 12:37
一、受害者都是大陸人,若將14名臺灣嫌犯遣送回台,臺灣在沒有受害者的情況下,要如何審理?

二、詐騙集團成員包含大陸人與臺灣人,若14名臺灣嫌犯遣送回台,審理期間,14名嫌犯勢必將所有責任全推給10名大陸嫌犯,屆時要如何對質?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7 18:38 回覆:
受害者是大陸人,我也認為回台審判,台灣司法如處理不好,將陷入兩岸政治敏感漩渦,被DPP大做文章。

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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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國寶沒錯
2011/02/07 12:09
 “狡猾的台灣嫌犯為逃避遣返,故意不提出中華民國護照,
  結果反被送到中國接受更嚴厲的司法制裁。真是人算不如天
  算!”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136982.shtml

 這不是國之活寶嗎?簡稱國寶,沒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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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Q兄新年快樂,開工大吉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1-02-07 18:21 回覆:
草山兄新春愉快!
大吉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