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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窮匕現】侵佔 國民黨銀行存款, 是 督戰隊滅台 首部曲
2016/10/25 00:41:20瀏覽320|回應2|推薦3
2016年9月底, 國民黨將給付黨職人員, 總數五億多的月薪支出, 在國民黨的銀行戶頭之中,
遭到違法違憲的所謂 台獨扁黨政權 黨產會 政治黑手 侵佔, 無法發薪給國民黨各黨職人員.
這是時至21世紀, 現代的金融體系之中, 從未出現的違法違憲, 反法治事件, 直接由當權的
政治勢力黑手, 下手操控金融機構的最基本運作流程. 這樣的事件, 發生在一個所謂現代的
民主法治國家, 可說是前所未有的, 這不僅標誌著這個國家金融法治的終結, 更顯露出這個
國家, 民主法治體系瓦解, 重歸數百年前民主制度誕生之前, 存在的專制體制的未來走向.

首先我們要認清一個與法治有關的概念, 那就是當前所謂的 黨產會, 行使所謂的 黨產正當
或不當與否 的 推定行為, 這個行為, 基本上是不需要任何法治過程中, 必需且不可或缺的
相關證據與事實, 只需要一小撮來歷不明的黑機關份子, 憑空想像的說詞, 即可認定某政黨
的財產是正當或不當, 換句話說, 這基本上是人治而絕非法治. 當然有人會說, 喔這些人組
成的黨產會, 是依據那個違法違憲的 不當黨產條例 作為法源基礎, 實際上, 這只是將這種
人治行為, 包裹一張法律形式的包裝紙, 這個條例的內容, 基本上是在包庇與行使人治行為,
這種缺乏法治基礎的違憲違法行為.

講大白話說, 所謂 不當黨產條例 這種違法違憲的法律, 基本上就是在企圖為 違法違憲 的
各種行為, 建立一個 法律形式 的基礎, 也就是說, 這某一小撮人, 行使諸多 違法違憲 的
各種行為, 他們卻能夠主張, 這是 根據某項法律有據 的. 換句話說, 這樣的行為, 剛好能
證明其所根據的, 這項所謂 不當黨產條例, 基本上正是 違法違憲的法律, 即便是經過某種
立法與頒布施行的程序, 一樣是 違法違憲. 同時這更進一步提供事實證明, 其立法與頒布
施行的過程, 所經手的一切公職人員, 已經通通犯下一系列 違法違憲 的行為, 未來必須要
對經手的一切公職人員, 進行所有相關的法律追訴, 以維護民主法治之基礎.

本次 台獨扁黨政權黨產會 所提出的相關說詞, 聲稱有若干與國民黨關係親近的營利事業,
提供的國民黨政黨營運經費, 這部份屬 不當黨產, 所以不合乎所謂 黨產條例 中合於正當
黨產的規定, 這套說法, 可以說以 黨產條例, 這個 違法違憲的法律 為準則, 來作評斷,
都是違法的.

這個 違法違憲 的 黨產條例 中, 明文規定政黨可以收受政治獻金, 屬於 正當黨產. 今天
若干營利事業, 也就是 企業, 提供國民黨的政黨營運經費, 這當然屬於 政治獻金 的範圍.

如果 台獨扁黨政權黨產會 依此認定這些企業, 只提供國民黨政治獻金, 因此就可以劃歸
所謂 國民黨附屬營利組織, 那麼有很多 台獨財團/企業, 向來只提供 台獨扁黨 政治獻金,
就法論法, 根據 黨產條例, 當然一樣可以劃歸為 台獨扁黨 的 附屬營利組織, 這些 台獨
扁黨營利組織, 獨獨提供 台獨扁黨 政黨運作經費, 從來不提供任何其它政黨所需之 政黨
運作經費, 就法論法, 依 台獨扁黨政權 訂定之 黨產條例, 台獨扁黨 在這種狀況下獲得的
政黨經費, 同樣應該由 台獨扁黨政權 黨產會, 認定為 台獨扁黨 所獲得 之 不當黨產, 一
樣應該被查扣.

然而今天的事實很清楚. 台獨扁黨政權 的所謂 黨產會, 基本上並不實行 法律之前 人人
平等 的 基本法治原則, 將所有 唯獨提供特定政黨 政黨經費 的 所有營利事業, 皆認定
為 該政黨 之 附屬營利組織, 而宣告其 唯獨提供該政黨 之 政黨經費 為 不當黨產, 而
僅對 某特定政黨, 行使這種基本上根本不屬所謂 執法行為 性質的 財產侵佔行為, 這就
充份證明下列兩項基本事實 :

1.台獨扁黨政權 之 黨產會, 基本上屬於 黑機關, 其行使之行為, 基本上沒有 行使法律
賦予權責 之性質, 因此既無任何 正當性+合法性 作為 執法單位, 亦無 正當性+合法性
作為 調查單位, 僅為一 權力當局 之 權力黑手組織.

2.台獨扁黨政權 一手主導之 黨產條例, 基本上並不具有作為 法律 的 正當性 + 合法性.
因為連 台獨扁黨政權 之 黨產會, 自己都不遵守這項所謂的 法律, 基本上是視其為無物.
換句話說, 台獨扁黨政權 一手主導之 黨產條例, 在這個 台獨扁黨政權 之 黨產會 眼中,
基本上也是不屑一顧的, 根本裝作沒看見, 所以 台獨扁黨政權 黨產會 自身的行為, 就
已經推翻 黨產條例 作為法律的地位.

在明白上面的有關法理觀念以後, 我們就可以很清楚的明白, 最近兩個月發生的, 國民黨的
黨職人員月薪支出, 遭到 台獨扁黨政權黨產會 侵佔, 這種 違法違憲犯罪行為, 其行為的
本質, 基本上是與 搶銀行 這種行為, 相去不遠, 這個構成要件非常清楚 :

1.犯罪的場所, 是銀行這種金融機構.
2.犯罪的目標, 是銀行裡面的存款.
3.犯罪的過程, 是搶奪與佔有他人戶頭中的存款.

上列這三項要件, 與 搶匪集團 搶銀行 這種 武裝犯罪行為, 可說是完全吻合, 所以當然是
能夠與 搶銀行 這種 重大暴力犯罪 歸屬於同一類.

到這邊或許又有人說, 喔這次 黨產會 侵佔 國民黨黨職人員薪水, 是 於法有據 的, 那個
法律, 就是那個啥 不當黨產條例, 其實換個方向來看, 這項所謂 不當黨產條例, 正好就是
一個將 犯罪行為 合法化, 為 犯罪行為 作 法律基礎 的 犯罪法律.

這個名詞大概幾乎絕少人聽過吧, 居然有一種法律, 本身就是 犯罪行為.

其實這在歷史上並不罕見, 最有名的例子, 就是 二戰前後的時代, 由 德國納粹政權 所頒布
一系列 大屠殺猶太人 的法律.

現在台灣的中學, 由於 倭獨掩蓋史實課綱 的橫行, 導致台灣中學的史學教育, 幾乎已經不大
教授真正的歷史, 所以新一代台灣小孩, 對於人類近代史上, 許多發生過的重大事件真面貌,
已經所知甚少.

納粹德國政權 大屠殺猶太人, 並不是像土匪一樣, 在街上或者闖到老百姓家裡, 見到猶太人
就亂殺一通. 納粹德國政權 大屠殺猶太人, 首先是建立一套法律, 讓 大屠殺猶太人 這種反
人類罪行, 於法有據, 也就是先讓 大屠殺猶太人 這種反人類罪行, 在當時的德國法律之中,
是 一切合法, 能夠 有法律條文 作為根據的, 然後要建立起一套 大屠殺猶太人 的 大屠殺
流程, 能就快速有效率的, 對 猶太人口 執行 種族滅絕.

所以, 在這種 反人權/反人類 罪行 上, 如果有任何人說, 喔那是 於法有據+一切合法+一切
依法 的, 呵, 這真是讓人笑了.

如果讓 陳進興 來立法, 他絕對會立出一套法律, 支持他綁架殺害 白曉燕, 這樣的 反人權/
反人類罪行, 是 於法有據+一切合法+一切依法 的.

法律 有沒有 真正的 法律地位, 首先要看 立法者 是些什麼人.

罪犯 所立的法, 一定是將 罪行 合法化, 讓 罪行 有法律基礎, 這樣的法律, 當然就100%
是 不折不扣 的 罪行法律/犯罪法律, 這種法律, 本身就是 罪行/犯罪 的一部份.

罪行法律/犯罪法律, 這種法律, 本身就是 罪行/犯罪 的一部份, 所以作為一種 罪行/犯罪,
本身就沒有作為 法律 的真正地位.

所以回到今天的案例, 所謂的 不當黨產條例, 這種完全不需要 法律上的 事實與證據, 只需
某些 黑機關的黑權力份子, 任憑一己之意念或意圖, 就可以決定人民的財產, 到底是不是能
合法擁有, 這實際上當然是為 某些陰謀權力集團 的 搶劫強盜行為, 開了一條坦途大道.

今天的國民黨, 當然只是頭一個此種罪行的受害者. 然而國民黨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

當今舉世所共知, 台獨扁黨權貴集團, 一向有 祖傳 神聖歷史使命 督戰隊滅台 :


台獨扁黨集團 的 神聖歷史使命, 就是 - 發動 台獨人民戰爭, 重建台灣 400 年 歷史上,
規模空前的 軍事戒嚴統治, 下令 督戰隊, 針對 台灣人民, 展開 無差別大抓兵 + 無差別
大掃射, 殺殺殺... 就像 台灣南部(准台獨共和國疆域)的 屠宰場 殺豬 一樣.
以進行 全台產權大清洗, 實現 全台土地 + 全台銀行所有帳戶存款 無主化,
最終完成 全台土地 + 全台人民口袋中的鈔票 盡歸我手.
也就是針對 台灣人民 為目標, 執行 - 集體滅門 + 謀財害命 + 大屠殺滅口.
簡稱 - 督戰隊 滅台.


所以 台獨扁黨權貴集團, 一旦權力到手, 特別是行政立法權力一手掌握之時, 必然會窮盡
一切行政立法手段, 將 督戰隊滅台 這個 針對台灣人 為目標 的 集體滅門 + 謀財害命 +
大屠殺台灣人滅口 的 罪行陰謀, 分階段 + 分部門 逐步推動.

所以今天我們從這個 違法違憲反人權(財產權)普世價值 的所謂 不當黨產條例 中, 可以
清楚地看到, 其 集體滅門 + 謀財害命 的目標, 是一個作為人民團體的政黨.

台獨扁黨權貴集團 今天的罪行目標, 是 人民團體, 再接下來, 台獨扁黨政權 就會把 團體
兩個字拿掉, 正式將 台灣人民, 作為其 集體滅門 + 謀財害命 的 終極目標, 這當然就是
台獨扁黨權貴集團 的 祖傳 神聖歷史使命 - 督戰隊滅台.

到了這個階段, 台獨扁黨政權 要對 台灣人民 下手, 那就更容易了, 只要利用立法機關中
的絕對多數, 立法通過 台獨戰爭總動員法, 甚至直接引用當今法制體制中有關的法律, 再
配合手下的暴力集團 - 台獨扁黨軍事政權 督戰隊 作為執行工具, 以所謂 物資動員/資產
動員/金融動員 之名義, 那就可以正式展開掠奪 台灣人民 所有 銀行/股票帳戶 的 存款
與有價證券, 侵佔 台灣人民的房產/車輛, 同時對 台灣人民 展開 無差別大抓兵 + 無差
別大掃射, 這就是 台獨扁黨 權貴集團, 專門針對 台灣人民 執行的 歷史性 集體滅門 +
謀財害命 + 大屠殺滅口.

所以這邊舉個小例子, 你看今天台灣大多數有線電視的新聞媒體, 都是台獨扁黨控制的,
專門給台獨扁黨集團作傳聲筒, 台獨權貴集團花重金養一堆台獨名嘴, 每天在這些台獨
媒體上洗輿論, 但是這邊有個最基本的判斷標準, 那就是不要聽這些人說什麼, 要仔細
看這些人做什麼. 台獨名嘴群, 拿錢張嘴, 但是與切身相關的事, 他們的作法, 就立刻
現出原形.

比如說, 那個頭號 台獨政論節目, 名啥 OOXX現時批 的, 一對夫妻主持人, 在台灣用力
向台獨權貴們領高薪, 在螢幕上洗輿論, 照理講應該最愛台獨共和國, 最效忠台獨政權,
只不過前兩年那個太太生兒子, 一定要跑到美國去生, 自己兒子一出生一定要當美國人.
自己的兒子既然要當美國人, 那非常合理的, 一定會有些個開銷, 必然用到 美國的銀行
帳戶. 所以換句話說, 這對夫妻台獨名嘴, 嘴巴上愛台獨, 其實兒子與家產, 通通都在
美國準備好了, 等時間一到, 就能派上用場, 屆時 台獨扁黨軍事政權 手下 督戰隊 的
機關槍子彈, 既射不到她兒子, 也射不到她家的銀行存款.

這樣的狀況, 其實彰顯了一個很明白的狀況, 那就是這些 台獨名嘴, 嘴巴上講的是一套,
但是他/她們心裡很清楚, 台獨扁黨集團, 是一個什麼樣的集團, 台獨扁黨政權, 最終要
做的事是什麼. 正因為太明白, 台灣 在 台獨扁黨 陰謀罪行集團 統治之下, 未來將會
發生些什麼, 所以這些台獨名嘴, 對於切身相關的事, 必然會採取相對應的作法, 根據
台灣社會傳統文化 - 己身近利至上, 不會有那種 信念堅定 去為台獨權貴們 光榮殉死
的蠢蛋, 特別是在 台獨社會環境 中出生, 從小長到大的 台獨名嘴們.

所以分析到這邊, 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到, 這幫 台獨名嘴群 的 人生大計畫, 其實就是
下面這樣 : 2016年前後, 從 台獨權貴集團 領大錢, 到 台獨媒體 上張嘴幹活, 等到
錢撈夠, 建立起 台獨扁黨政權 發動 台獨戰爭, 執行 督戰隊滅台 有關的 外在大環境
基礎之後, 那就是他/她們功成身退, 舉家赴國外, 養老當寓公 的時刻, 簡單講就是大
撈一票走人, 然後用 台灣/台獨共和國疆域 全境焦土化, 轉換成他/她們的富貴.

所以廣大台灣人民, 不要聽這些人說什麼, 要仔細看這些人做什麼, 這是最簡單最基本
的判斷準則.

所以今天, 無論廣大台灣人民, 對國民黨這個歷史悠久的人民團體, 是什麼樣的感覺, 對
發生在它身上的事, 或許覺得事不關己, 但是對於今天發生在它身上的罪行, 如果繼續視
若無睹, 無所作為, 那麼這樣的罪行, 很快就會漫延到每個台灣人身上, 吞嗜你全家, 屆
時一切都太晚了, 恐怕只有等待數十年後, 由祖國大陸建立的人民政府, 來替台灣人伸彰,
或許已經無法親身看到的正義.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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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nderForcast&aid=7900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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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昧慚生
2016/10/31 11:28
無奈很多人依舊無識無覺,剛卸任的那位臺灣領導人,把政權拱手讓人,竟還在粉飾太平,是他真的愚昧,還是在推卸自己責任?

九州昧慚生
2016/10/28 13:58
他們就是要這樣蠻幹,有什麼辦法?連司法的大頭都被他們霸佔了,真的是連投訴都無門了。
PonderForcast(PonderForcast) 於 2016-10-29 02:48 回覆:

台獨扁黨政權, 今天侵佔一個 台灣人民團體 的財產得逞, 那明天就會開始侵佔 台灣人民 的財產. 罪犯的胃口, 一向是越來越大的.

台獨扁黨政權, 基本上是屬於 犯罪集團 的本質, 可以說是越發確立, 事實證據會越來越多.

無法制衡與消除一個 罪犯政權 的政治體制, 基本上就是一個已經喪失 民主法治 的政治體制, 也就是一個在 普世民主價值 為基礎之下, 喪失存在正當性的政治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