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是個溫文有禮,來自東南亞某個國家的華僑青年,我沒見過他本人,但是從檔案裏的照片&資料看來,他個子不高,長得非常秀氣乾淨。除了英文之外,他還會用流利的福建話在電話中與我討論他的案子。
畢業于美國名校電機研究所,R馬上被一家很大的公司網羅,而且立刻幫他申請綠卡。由於R 有個碩士學位,公司同意我們把他列爲第二優先(EB-21)申請;這樣就可以縮短他等待綠卡排期的時間。
由於公司規模很大,財務健全,所提出來的Annual Report(年度財務報告)相當有説服力,再加上R本身學經歷也都非常優秀,所以前兩個階段很快被批准。到了第三個階段時,依照規定所有的綠卡受益人都 得經過非常嚴格的健康檢查,檢查結果由醫生簽名密封,再與其他文件一併呈上移民局。
大約半年以後,律師收到了移民局的電話。他們說R的案子很好,可是他們沒辦法批准,因爲醫生的健康檢查結果裏,綠卡受益人的HIV呈陽性反應。R,是個艾滋病(AIDS)患者。他將很快會被遞解出境。
在我們通知R之前,美國傳染疾病控制中心早就接獲醫生的報告,並積極追蹤R所交往的對象。這演變對R而言簡直是晴天霹靂,驚恐之極,此時才向我們辦公室透漏他是個同性戀者. 難得的是,他公司的老闆並沒有因爲這樣而撒手不管,他們願意在可能的範圍裏,繼續幫助他拿到綠卡.
幾經腦力激盪,翻遍了所有的法律經典案例,律師們一致同意,R的唯一生路是尋求美國政府的政治庇護(Asylum),唯有取得政治庇護他才能合法 留下。因爲R來自東南亞一個回教國家,同性戀在那裏是不被允許的,他如果回去可能會受到迫害,歧視,甚至被謀殺,親人也不敢接納他.
接辦此案的律師Brian是一位專辦政治庇護的移民法高手,案子在他手中我們都很放心。而R此後要做的除了長期接受AIDS的治療外,還得與律師合作為他的政治庇護案奮鬥。Asylum的申請是一條漫長的路,律師和當事人得提供非常多的相關文件論證,來證明當事人之所以需要政治庇護的立場。
辦公室公司裏接觸過這個案子的所有人,都替R未來的路祈禱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