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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桶果然是統派!讚到爆!!!
2017/10/26 23:43:51瀏覽1127|回應1|推薦14
我才說菜桶緬懷先總統蔣公,矢志反攻大陸。馬上就得到證明了。
都入大陸籍 盧麗安丈夫、兒子戶籍都遭廢止
2017-10-26 19:01
聯合報 記者洪敬浤╱即時報導

高雄出生的盧麗安成為中共十九大黨代表後,盧麗安與19歲兒子在台中市中區的戶籍10月初先後遭廢止;盧的先生、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沈一帆的戶籍,早在104年1月遭廢止,理由都是入了大陸籍。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內政部移民署10月初先後函文給台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要廢止盧麗安與其兒子的戶籍,因為兩人已轉換身分入大陸籍,依法失去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要廢止其戶籍。

另外沈一帆原本戶籍設在台中市中區,86年以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出境,但96年1月將戶籍遷出國外;後來內政部查出沈取得大陸居民身分,在104年1月函文廢止沈一帆的戶籍。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我國承認雙重國籍,但高階公務員與公職人員除外,民眾持兩本護照也沒問題;不過兩岸之間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換句話說,如果入大陸籍或領用大陸護照,就會失去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也會被註銷在台的戶籍登記。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台中市中區戶政所依照內政部函文,註銷盧麗安與其子的戶籍,如果盧有異議,可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盧麗安失去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後,會被視為大陸地區人民,如果要回到台灣,不能再持台灣護照入境,得依法提出申請。

中國和日本都有戶籍制度、南韓幾年前才廢止。沒有戶籍制度的國家,多半另有登記制度以方便治安、納稅、兵役、教育、投票等權利義務。

在有戶籍制度的國家,一個人在一個國家最多就只有一個戶籍。這是再簡單不過的法律概念。例如中華民國民法規定一個人可以有很多居所,但是最多只有一個住所。

民法第20條第1項:「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

民法第20條第2項:「一人同時不能有二住所。」

這個概念延伸到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等很多法律。一個國民在國內,同時最多只能有一個住所,就是登記戶籍的住所。住所可以為零,但是不能有超過一個。國民出國兩年以上,戶政單位可以主動遷出戶籍。回來以後再恢復。

我在說什麼啊?

根本是浪費時間。

講那些法律誰會看?

我又不是禿頭的老叫獸。

說這些都是廢話。簡單講,就是在同一個國家裡面,在上海設了戶籍,就必須遷出台北的戶籍。如果是不同的國家,例如擁有中國和美國的雙重國籍,在紐約的DMV登記駕照,在紐約登記選民,還是可以保留台北的戶籍。

兩岸關係條例就是這樣寫的。不信你們去問在阿扁時代當了整整四年陸委會主委的菜桶。

台灣和大陸是兩個地區。在大陸設籍,就在台灣廢止戶籍。在台灣設籍,就在大陸廢止戶籍。不管戶籍設在什麼地區,一樣是中國人。大陸人要在台灣設籍比較麻煩。沒關係。反正在內地要改變戶籍也一樣很不容易。真是中國法律一路到底。

他們根本不敢搬國籍法出來。對。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法律。中華民國借你們用,這些全都裝在袋子裡。全套的一個都沒少!我們中國人沒暗槓!

中國是分裂國家。兩邊都是聲稱可以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北京受到全世界所有像樣國家承認代表全中國包括台灣。台北受到某些比鼻屎還小的國家以及梵蒂岡承認代表全中國包括台灣。所以在像樣的世界大國,例如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德國(還有美國等不太重要的國家),中國人當然可以持中國護照依德國法律進入德國。

如果中國人持所謂的中華民國護照要進入德國,一般來說德國還是會看在人有合法移動的權利下,允許這種人進入德國。反正北京許可就沒事。天底下有很多有國籍或是無國籍的難民持有聯合國機構發給的旅行證件。世界各國也多半通融。能不能進去是看會不會滯留不歸,能不能追蹤犯罪紀錄。會回家的話,稍微像樣一點的單位發的旅行證件都有可能得到通融。

要不要讀一下法律?

好可黏喔。

台獨不知道死哪了。

玻璃心別碎掉喔。

如果貴國要獨立,最好的方法是廢止兩岸關係條例,然後宣布允許雙重國籍。盧麗安全家保留在台灣的戶籍,但是修改刑法或是另立特別法規定刑責。

懂嗎?

你們廢止的不是盧麗安的中國國籍。

你們廢止的是你們每個人自始至終都不存在的台灣國國籍啦。以前還可以一邊幻想一邊打手槍,現在連幻想的空間都被廢止了。哈哈。太爽了。
( 在地生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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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8 11:04
聯合黑白集/林毅夫與盧麗安
2017-10-27 23:58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中共十九大甫閉幕,出身台灣的黨代表盧麗安即被註銷在台戶籍,原因是她已入籍大陸。五天前,盧麗安曾擔心返鄉受阻,當時陸委會回說,「台灣是民主國家」,只要有有效證件,出入境都不會有問題。五天前後對照,「台灣是民主國家」變成笑話,陸委會自打嘴巴。

盧麗安遭「秒殺」註銷戶籍,只能怪她在十九大期間太過搶眼,尤其她台灣「土生土長」的背景,蔡政府當然深恐她引起不利的效應。諷刺的是,對照卅八年前在金門叛逃投共的林毅夫,民進黨多年來的基調一直是:「林毅夫是台灣人,他有返鄉的權利。」

叛逃的軍官林毅夫有返鄉權利,而只入籍對岸的盧麗安卻被剝奪返鄉權利;這樣奇怪的標準,民進黨能解釋一下其邏輯嗎?同是台灣人,因為林毅夫背叛的是國民黨,所以民進黨視之為英雄;而盧麗安和民進黨不同調,所以就該當成黑名單叛徒嗎?

更令人納悶的是,卅八年的時光變化,林毅夫叛逃的年代,和盧麗安定居大陸的今天,兩岸關係和世界局勢皆已丕變,唯獨民進黨渾然不覺。當全球正在走向和解,但民進黨的人道標準和看待世局的眼光卻在倒退,這不令人擔心嗎?

這就像蔡英文回顧兩岸交流三十年,努力端出卅年前民進黨在野時幫忙推動「老兵返鄉」的故事,卻忘了她今天執政如何阻滯兩岸交流。從老兵、林毅夫到盧麗安,呈現出一個倒退曲線,蔡總統卻佯裝這是「新形勢」
!#@$%^&*()_+(POOPOOPOOPOO) 於 2017-10-28 11:07 回覆:
沒辦法。林毅夫不想當民進黨的道具。現在再搬林毅夫出來他也不想演了……。

沒有前後不一的問題。

因為前面用過,後面就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