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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03:29:29瀏覽348|回應0|推薦1 | |
以下執行情形摘自: <遊戲安全面向> (二)推動「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查核機制,加強安全管理。 執行情形及辦理績效: 臺北縣政府: 上半年度針對本縣境內各百貨公司、大賣場、速食店等行業附設有兒童遊樂設施之營業場所(含分公司)進行調查,共計有1間百貨公司及59間速食店設有兒童遊樂設施,並均已於6月底前檢附有關書件完成報備程序。 宜蘭縣政府: 社會處: 辦理附設兒童遊樂設施行業統計幼托機構:19所(家)、百貨賣場1家、食品業2家、其他行業5家,共計27所(家) 辦理遊樂設施核查情形:核合格所(家)數共25所(家),不合格輔導所(家)數:0所(家),合格率:100%。 工商旅遊處: 於 本縣主管行業「友愛百貨」於 環保局: 本年度1-6月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及12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共同執行推動「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查核機制。 稽查對象包括友愛百貨、蘭城新月廣場、公私立托兒所、國小附設托兒所、公園(運動公園)等。 執行績效:週邊環境衛生稽查計3727次。週邊環境衛生消毒184次。 桃園縣政府: 工商發展處業於99年6月10日以府商輔字第0990221286號函請本縣百貨公司、賣場、連鎖速食業者,依「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11點之規定製作「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檢查表」送本府彙整備查。 後續將依「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12點之規定,會同工務處、消防局、衛生局、環保局、社會處、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等相關單位派員進行抽查察,環保局將配合就「空調或通風設備」、「環境清潔消毒」等業務權責部分辦理查核。 環保局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推動「清淨家園顧厝邊綠色生活網(EcoLife)」建置,將推動村里志工針對本縣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之室外週邊環境衛生等相關事宜,辦理環境巡檢維護工作並登錄於EcoLife日誌。 社會處: 99年度上半年共179所托兒所函報遊樂設施定期檢查情形。 新竹縣政府: 衛生局: 共稽核6家速食店,包括:麥當勞(竹北中華、竹北自強、竹東及新豐4家分公司)及肯德基(竹北及竹東2家分公司)。 其中麥當勞(竹東及新豐2家分公司)檢核結果分別為無遊樂設施及遊樂設施整修中,其餘4家遊樂設施均符合規定。 苗栗縣政府: 補助造橋國小查核縣內88校遊戲器材安全。 查核2間遊樂園及8間幼稚園遊樂設施安全。 臺中縣政府:(未函報資料) 彰化縣政府: 於99年1至6月查核31所立案托兒所遊樂設施維護狀況,其中22所符合標準,9所遊具有生鏽、油漆剝落狀況,目前已改善不符狀況。 函請公私立托兒所自行查核遊樂設施並函報查核結果,99年1至6月共計95所。 南投縣政府: 本府建設處僅配合各目的事業機構查核各該設施之逃生通道及動線等相關事宜。 雲林縣政府: 建設處: 列管餐廳附設兒童遊樂設7家;已報備6家;未報備1家(已通知限期改正)。 99年上半年檢查家數5家;符合規定5家;不符規定0家。 衛生局: 依規範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主管機關得自行或會同衛生局協助查核,99上半年衛生局未接獲各主管機關會同查核通知,衛生局僅配合教育處進行幼教機構聯合公共安全訪視,自5月至6月共計22所。 社會處: 本縣轄內托兒所設有遊樂器材者,共計有41所公私立托兒所。 嘉義縣政府: 請托兒所每半年進行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定期檢查並將檢查表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影本送府備查。99年1-6月不定期抽查12家托兒所設施,3家未掛使用須知,經勸導後以改善。(教育處) 臺南縣政府: 於 社會處會同衛生等單位共查核幼托園所共9所。 高雄縣政府: 針對轄區數量:153所公私立托兒所(含托嬰中心)、至 園所自行檢查,每學期配合扶幼計畫申請期程,園所將自行稽查檢核表送府備查共153所。 屏東縣政府: 配合公共安全小組聯合稽查時進行各托兒所遊樂設施查核,計查核5所。 臺東縣政府: 衛生局: 配合托兒園所及安親班評鑑,進行實地輔導共6所。 花蓮縣政府: 併同維護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執行,每月2次會同本縣建管、衛生、消防等單位,對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實施安全稽查。 每半年實施一般檢查及維護保養,並製作安全檢查表送本府備查。 澎湖縣政府: 配合「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進行查核,1-6月查核3家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之機構。 基隆市政府: 配合各單位辦理兒童遊樂設施查核58家次,其中4家因使用須知掉落未懸掛公告,餘均符「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十二、十三點規定。 新竹市政府: 衛生局前往具備16家擁有遊樂設備之診所並已全部稽查完畢,俟後將不定期前往辦理查核。 產業發展處針對本市設有遊樂設施之業者進行安全稽核,總計稽查14家,並均改善合格。 社會處、教育處針對本市托兒所及幼稚園加強托育機構遊樂設施查核,共計檢查94園所。 以上總計查核124家次,其中12家不合格,經通知改善複查後合格。 臺中市政府: 建設處: 本府各項兒童遊樂設施皆派員定期巡查管理,遇有損壞皆立即派工修繕,已加強安全管理。 經濟發展處、衛生局: 99年上半年度經濟發展處配合衛生局執行本府維護公共安全方案聯合稽查餐飲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共計13家次。 嘉義市政府: 已發函請本市百貨賣場依「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六點填報相關資料。(工商科) 由各園區管理員定期巡視遊具設施,各兒童遊戲場解說牌有維修聯絡電話,亦有e-mail線上陳情及市容查報可供民眾隨時反映。(公園管理科) 衛生局局針對設有遊樂設施之速食餐飲店已稽查,完成8家次。 辦理托育機構查核,托兒所18所,托嬰中心2所,共計20所。 臺南市政府: 本市於98年針對托育機構遊樂設施已全面進行相關檢核,99年度更委託崑山科技大學進行全面的檢查及後續輔導計畫。 於 本市衛生局辦理幼稚園公共安全訪視,針對幼童健康管理、飲用水、廚房、教(寢)室、遊樂設施等校園環境衛生安全相關項目進行檢視,針對缺失予以輔導,並請園所提出改善後再由轄區衛生所定期輔導,已完成訪視共43間幼稚園。 99年1月至6月針對臺南市轄內兒童遊樂設施室外週邊環境衛生工作進行之個案消毒案共有10處,每處1次,共10次。總參與消毒人次為20人,消毒時數約20小時(每次約2小時)。 金門縣政府:(無資料) 連江縣政府: 經查本縣無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爾後若有行業設置,將依相關規定協同查核。 衛生局於97年進行南竿鄉各村內遊樂設施檢核,大多有破損及毀壞,目前無確認由何單位修繕。 環保局平時即有清理各村莊環境衛生,而本縣兒童遊樂設施皆靠於村莊入口,已納入清潔維護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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