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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1 00:53:25瀏覽483|回應0|推薦0 | |
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99至100年) 行政院(99年1月6日)院臺內字第0990090306號函修正核定 <以下摘錄有關遊戲安全部分> 壹、依據 一、 二、 貳、背景說明 一、問題分析: 政府於96年將每年的 自96年訂頒實施上開方案以來,內政部檢視歷年執行成效,並考量當前社會環境的急遽變遷,網際網路的快速發展趨勢,以及生活環境日益複雜,致使兒童及少年在日常生活中潛藏著許多危機,由於其對危險的認知不足且欠缺警覺性及事故發生時的應變能力,有必要藉由更周延的安全防制措施,加強維護其日常生活的安全,讓其能夠健康平安的長大。(以下略) 二、近年來推動重點 近幾年來,政府各相關部會為推動各項安全防治工作,已在主管業務權責範疇內陸續建置相當完整之服務計畫與改善方案,無論在法規制定與政策推動上均有相當多的開展。惟鑑於兒童及少年處於社會較為弱勢之一環,有必要透過國家積極的作為,進一步保障其在人身、居家、交通、校園、遊戲及其他各方面的安全,同時藉由法令或措施的制定與推展,彰顯政府正視兒童及少年安全議題之重要性。相關重要推動作為如下: (五)遊戲安全方面 1、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 交通部除積極落實事業計畫管理外,內政部依「建築法」、「機械遊樂設施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暨其他相關建築主管法令規定,責成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主管建築機關定期全面抽複查轄內機械遊樂設施,定期督導考核辦理安全檢查、違規查處及現場勘查工作,另對停止使用之機械遊樂設施訂定查察計畫。 2、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 依內政部訂頒「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經濟部制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CNS 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除兒童遊戲安全之宣導及積極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研習(訓練)及查核事項外,並辦理查核事項。 3、玩具及一般兒童商品的安全管理: 制定符合國際標準要求之玩具國家標準,並依經濟部訂頒「商品檢驗法」暨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公告玩具應施檢驗品目及建立報驗檢驗之軟體硬體基礎架構,同時進行商品安全宣導。另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加強兒童商品之市購檢測,掌握市售兒童商品之安全性,並將檢測結果對外公布,提供家長選購參考。 參、方案目標及預期績效指標 本方案自 一、主要目標: (五)推動遊樂設施安全檢查與違規查處工作,維護兒童及少年休閒與遊憩安全。 二、預期績效總指標: (五)遊戲安全面向: 1、每年督導業者依規定辦理機械遊樂設施檢查申報比率達100%。 2、每年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抽查機械遊樂設施比率達90%。 3、每年辦理玩具檢驗8,000批。 4、每年發動市場檢查執行玩具商品檢驗標識查核數5,000件。 5、每年辦理70場次以上中小學校之宣導說明會。 肆、實施策略與要項 一、執行策略: 本方案有賴中央各部會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各項措施,為使之順利推展,各項安全面向之執行策略如下: (五)遊戲安全: 推動「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查核機制,加強遊樂設施與玩具檢驗與查核,推動管理人員教育訓練;宣導兒童、少年及家長遊戲安全與商品安全觀念,保障其休閒與遊憩安全。 二、工作項目分工表: <五、遊戲安全面向> 具體措施:查核管理 (一)落實機械遊樂設施安全定期與不定期查核、檢修與違規查處工作。 主辦機關:內政部、交通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二)推動「各行業附設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之查核機制,加強安全管理。 主辦機關:內政部、經濟部、衛生署、環保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三)加強玩具及一般兒童商品的檢驗與查核,並公布檢測結果,提供家長選購參考。 主辦機關:經濟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具體措施:教育宣導 (四)加強宣導家長對兒童及少年使用遊樂設施遊戲之安全觀念,教導其正確使用遊樂設施。 主辦機關:內政部 協辦機關:衛生署、經濟部 (五)全面宣導正確選購與使用玩具及一般兒童商品的安全觀念。 主辦機關:經濟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六)加強辦理遊樂設施管理人員之教育訓練,增進專業知能。 主辦機關:內政部、交通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伍、實施期程 本方案之實施期程自發布日起至 陸、經費來源 本方案各項措施所需經費由各主、協辦機關年度預算支應。 柒、管制考核 一、本方案各項目之主(協)辦機關應將執行情形及辦理成效,並對特定受益對象進行性別分析,每半年(當年7月底及次年1月底前)送內政部(兒童局)彙整,並召開業務檢討會報。 二、本方案各項措施各主、協辦機關應積極執行,並依推行績效,予承辦人員獎勵。 捌、預期效益 一、藉由跨部會的整合、聯繫與合作,擬定具體的安全防護措施並落實完整的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減少事故傷害的發生。 二、結合各相關部會共同力量,全面落實推動兒童及少年安全策進工作,維護並保障其身心健康與安全。 【內政部兒童局】兒童安全實施方案之檢討評估研究(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2010年12月
附 註: 兒童及少年安全實施方案(99至100年)校園安全方面-有關遊戲安全部分 工作項目分工表 <四、校園安全面向> 具體措施:校園環境維護 (一)積極依照相關法規改善校園建築設施,進行校園環境規劃、教學及遊戲設施管理、工程施作安全維護、教學實驗器材管理,保障學生於校園中學習及遊戲活動安全。 主辦機關:教育部、內政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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