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智慧財產權執行協調組織(Intellectual Property Enforcement Coordinator,IPEC)協調官Victoria Espinel,也相當看重雲端對未來科技應用的影響,不過,她的角度在於,相較於現行以法律規範來打擊盜版,雲端技術的出現,也許能從根本上更有效的抑制盜版行為的發生。
現在數位產品的導版猖獗,究其源由,其實也是因為科技的發展,當硬碟容量以TB為單位,網路進入光纖時代,你為何還要花好幾百塊去買一張CD?當YouTube等視頻網站都支援HD畫質,你為何還想進出租店找DVD?當然,盜版是不對的行為,但要一般人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支持正版,想法固然沒錯,但未免不近人情。
解鈴還須繫鈴人,既然是科技惹得禍,理應由科技來解決,而Victoria Espinel顯然認為,雲端就是創作者智慧財產的救星。她表示,雲端讓人們得已「永久」持有自己的數位財產,並且得以隨身攜帶、隨時使用,而這些服務都得透過Google、Apple等雲端管理者來進行,這種截然不同的科技使用行為,將會完全顛覆現有盜版產業的模式。
當然,現存的盜版「成品」是難以抹消的,但在未來,創作者的數位作品都是透過雲端發佈,有心人士若是覬覦這些產品,就等於要正面挑戰Google等網路巨擎的技術把關,而從現在App以小額付費甚至免費的方式大受歡迎的情況來看,消費者似乎也都漸漸習慣這些新科技的使用模式。
Victoria Espinel目前也正和Google等相關企業討論如何加強這劑對付盜版的特效藥。
參考來源:R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