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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
2011/09/07 10:44:33瀏覽2501|回應4|推薦5

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

就算覺得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存證信函」說我積欠三萬七千多債務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某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

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電信通訊費」,

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偷兒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新,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圈套內,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就想給它扔,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 "封口",所以我就打開看: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這太誇張了…
這豈不是公然的強劫嗎?


我哥叫我先去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警局伯伯就依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晚上10點多了,還有個小姐接。

警察劈頭就問那接電話的小姐,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我沒欠人錢啊…

那女的說 : 你的名字和地址?

警察不說,反問她為什麼亂存証信函寄?
什麼是法務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那女的結結巴巴答不上來


警察伯伯跟我說: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以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

我想收到這封"平信""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人應該不止我吧!


千萬要小心,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可能會因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

 (網路轉載之相關詐騙手法,原意為提醒一般民眾注意自己的權益,非特定指某公司,欠債當還是很正確的事,奉勸債務人不要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也提醒一般人面對詐騙手法時應提高警覺)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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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ORDER&aid=5618931

 回應文章

小偉
有在部落格張貼「 偷兒新手法-光明正大搬走你家」文章的網友請注意
2011/10/09 15:11
一、有在部落格張貼「 偷兒新手法-光明正大搬走你家」文章的網友請注意:
這是一則刊登在2011年10月4日經濟日報頭版的道歉啟事,內容大致為:本人蔡XX(身分證字號A121XXXXXX)因未經查證而轉載文章「 偷兒新手法-光明正大搬走你家」於YAM天空部落格,指稱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詐騙集團,嚴重損害元誠公司企業形象及商譽,特此致歉。道歉人:蔡XX。

二、可以到我的Yahoo!部落格相簿( http://tw.myblog.yahoo.com/jw!YUPD80mGGBJtYxDTX_cO3A.jg5E- )看該則道歉啟事的掃描圖檔。

三、本人並非道歉人蔡XX,也與元誠公司無任何關係,純粹基於善意,提醒網友貼文前應查證是否屬實,以免誤觸法網。
^^菜菜子^^(ORDER) 於 2012-01-04 10:41 回覆:
謝謝你的提醒^^

apple
已有澄清
2011/09/23 13:50
此事在元誠資產管理公司的網站上已有澄清,事情並不非版主貼文所言;
依內容來看,是當事人一時疏忽自身權益所致!
倒是當事人不循法律途徑,反而在網路散播,還可能會吃上妨害名譽的官司!
同時建議版主可代為澄清或移除文章,不然也可能有協助不實傳播
網路上轉貼文章要特別謹慎喔!

下為元誠資產管理公司的澄清聲明稿及新文摘要說明
原文網址:
^^菜菜子^^(ORDER) 於 2013-09-08 09:42 回覆:
謝謝你的提醒^^

明鏡
[用5萬元學會的事]查證報導
2011/09/16 10:01
前陣子網友瘋狂轉貼[用5萬元學會的事],經過[網路追追追]的報導,這位網友把法院來文也當成詐騙手法,而不與法院或債權公司確認,應該才是這位網友金錢損失的最大原因.現在詐騙集團橫行,詐騙手法推陳出新,面對社會亂象,收到疑似詐騙文件,大家更要小心求證而不是置之不理,或者直接認定債權公司就是使用詐騙手法騙錢,這些都是錯誤的概念,這位網友不經查證的處理模式,不但傷害自己的權益,更會造成合法債權公司商譽的損害,可能使自己成為妨害名譽的行為人,我想這應該才是最大的損失吧!
想了解更多,網路追追追:http://rumor.nownews.com/2011/09/15/515-2742398.htm
  • 來源:218.211.67.194
  • ^^菜菜子^^(ORDER) 於 2013-09-08 09:42 回覆:
    謝謝你的提醒^^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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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怕
    2011/09/07 11:04

    這幾年陪老媽住在鄉下 也是大戰詐騙集團

    你那支付命令 是法院文書 你不理會是你放棄權益 還要再去打 確定債權不存在 官司 才不會沒事

    有一次歹徒說他是台北地方法院 有我的文書 要我去領 我說請某某人去 可以嗎 他居然不認識

    我就問他承辦法官是誰 書記官名字 哪一個股承辦 他答不出 就掛掉電話了 因為我是台北法院下來的 那某某就是該執行處的同事

    太多經驗了 就是要小心就對了 

    ^^菜菜子^^(ORDER) 於 2012-01-04 10:46 回覆:

    這時代教會大家"明哲保身"

    收到奇怪文書,不管是真是假,一定要確認到底!!

    路上發生車禍,不管誰對誰錯,一定要找警察做筆錄!!

    不然,只因為自己一時的好心或輕忽,也怨不得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