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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15:55:29瀏覽578|回應0|推薦0 | |
太平區沒人管? 租售屋傳單 貼爆公用廣告欄
民眾投訴批一市兩制
〔記者陳建志/太平報導〕太平區公所在全區設立六十多處公用廣告欄,有民眾向本報投訴,廣告欄被民眾任意張貼,除有礙觀瞻還造成垃圾污染,批評市府早公布「台中市公用廣告欄管理辦法」,公所卻未依法行政,也不解同樣是廣告欄卻一市兩制,原台中市管理得井然有序,原台中縣的太平區卻放任不管。
一位林姓民眾向本報投訴,太平區設立的公用廣告欄被張貼得雜亂無章,風一吹傳單就散落一地,嚴重破壞市容,強調市府早在民國一百年三月就公告「台中市公用廣告欄管理辦法」,明訂為維護環境整潔,杜絕任意張貼,不解區公所為何視若無睹、放任不管,已明顯失職。
林某表示,縣市合併已經二年,原台中市的公用廣告欄看起來整齊美觀,街道也乾淨有序,不解同樣是台中市,為何太平區可以視法令如無物,不依法行政。
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太平區運動場靠近中興東路大門旁,以及十甲路和宜昌路口的公用廣告欄,全都貼滿房仲售屋、租屋傳單,傳單不但貼到廣告欄外,連廣告欄的屋簷也貼滿,確實非常雜亂;反觀東區的公用廣告欄,不但外型新穎,且採收費管理,A4大小的廣告物,每張貼一星期收費二十元,廣告欄確實較乾淨。
太平區公所民政課長李愛國表示,為了避免民眾任意張貼傳單破壞市容,民國九十年時公所設立五十七座公用廣告欄,後來陸續增設,目前達六十五座,全部採不收費方式。
公所表示亂貼將開罰
李愛國表示,市府民政局本月十一日已針對此召開會議,未來將由環保局每星期清理一次,公所也會尋覓適合地點設置收費公用廣告欄,提醒民眾若張貼在廣告欄範圍外,可依法開罰一千二百元到一千六百元,請民眾守法。
民眾向本報投訴,太平區公用廣告欄被民眾任意張貼雜亂無章,公所卻未依法管理,已明顯失職。(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市東區的公用廣告欄採收費管理,外觀井然有序。(記者陳建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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