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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陆新娘”的面谈机制曾一度激起民愤
2009/02/01 00:51:10瀏覽1170|回應1|推薦20
 
对“大陆新娘”的面谈机制曾一度激起民愤
2009年01月06日 15:28凤凰网专稿  】 【打印

上个世纪80年代起,迅速富裕起来的台湾社会出现了婚姻难题,女性择偶条件提高,社会中下层的男性娶媳妇越来越难,“外籍新娘”渐渐多起来,她们大多来自越南、泰国、柬埔寨。从90年代起,逐渐出现“大陆新娘”,但她们的遭遇却和“外籍新娘”大相径庭。她们为什么嫁来台湾,又有着什么样的生活境遇呢?以下为节目组前往台湾采访的内容:

解说:大陆新娘在台湾下了飞机必须和家人经过一个面谈机构,这个机构设在机场入境处。只有得到面谈官的许可,这对已经在大陆进行婚姻登记的夫妇才可以在台湾团聚,否则她只能带着事前按规定买好的返程机票回到大陆。面谈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问你什么了?

刘雪风:问你起床的时候,你是哪一只脚先下,你老公身上有什么,就是记号什么的?那天他是穿什么裤子,那个时候真的什么都问,我在机场被了4个多小时。

记者:问你一个人?

刘雪风:问我一个人问了4个多小时,什么都问,人家私事,真的是难以启齿的话,他也叫人家讲。

记者:比如说有什么样的问题呢?

刘雪风:你说两个人,哪一个人先提出来去怎么样怎么样?那怎么讲,就是很难,我们是很保守,我是在这边才开放一点,我在大陆真的是没有,我们都是穿,没有那个内衣胸罩,都没有的,都是里面纯背心什么,在这边才开放一点,他问这些话我们还会讲吗,肯定不会讲。

解说:刘雪风好不容易通过了面谈,但是她的弟弟就没那么幸运了。她弟弟娶了一位台湾姑娘,可是如今已经面谈了五六次,还是没能和妻子团聚。最近的一次面谈又被认为这桩婚姻有重大瑕疵,让他弟弟回大陆了。刘雪风陪同弟弟进行了这次面谈。

记者:他问你弟弟什么问题了?

刘雪风:有问你们要不要生小孩?在大陆你们什么时候发生关系?性关系?洗澡是男的先去洗澡,洗澡以后出来,好像你抱她出来是怎么样,她穿什么衣服,我弟弟就讲衣服他说蓝色的,那男孩子嘛,一个是淡蓝色的,一个深蓝色的,我弟弟就说是蓝色的,他老婆就说是,好像是淡蓝色,像那个云一样淡蓝,好了,你们讲话通不过。对,什么都问啊。真的什么都问,问得很多很多。

解说:这样的面谈一度激起民愤,台湾的媒体也多有报道。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实行面谈制度以来,的确行之有效地降低了两岸婚姻的数量。因为82%的台湾人祖籍都在福建,福建新娘占到了大陆新娘的20%以上。根据福建省统计,一直呈上升趋势的涉台婚姻2003年已达18000多件,2004年却骤降至7016件。

钟锦明:所谓的面谈机制,他是没有经过一个受训的情形之下,就是说这个面谈的官员,他没有受过正规地对专业的这些面谈的情形,那导致这样子很多那个阶段很多真的结婚被误判,尤其那时候最让人家垢病的,就是说有没有做爱?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那时候普遍是男孩子,但是女孩子这样被问的时候,其实是非常地,你要怎么回答?所以非常地不能够接受那个时候。

解说:那么为什么台湾政府要在2004年专门设立这样一项针对大陆配偶的面谈制度,还要把这个机构设在机场呢?

钟锦明:因为大陆配偶他同文同等的关系,然后他早期有很多就是说2000年到2004年,蛮多就是所谓大陆配偶嫁过来台湾,那台湾当局统计,实际上是有一些,有一些就是说逃跑的,失踪的,然后有些是卖淫的,被抓到的,其实是蛮多的。那因为这样子,也就是因为这样子,所以可能他的单位就建议比较要有所为的面谈,但是因为我们跟大陆关系没办法采取境外面谈,所以就只能安排在机场。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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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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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胸狹窄沒信心的政府
2009/02/02 02:21
漢族心胸都一樣的狹窄,自己的子女才是人,別人的就不是東西;
台湾的移民政策一直都好差好爛好shit,比不上老美一點點點點點的仁慈、人道之心!
將來如有戰爭,台灣憑什麼要美國或全世界的人道主義站在她這一边???

民進党當道時因政治因素而有所不能,如今的國民党稍為好一點點點,還不是換湯不換藥的老把戲,妳我這些下底層的貧民老百姓,認命吧!
唉 ~ ~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09-02-02 14:24 回覆:

對於陸委會新聞稿公告:本人有以下看法>>

一、考量臺灣地區人口近年來成長趨緩,且為避免已審查通過之大陸配偶,因排配數額限制需再等待一段期間,增加其設籍時間,故對於其申請在臺定居之數額,由現行每年6,000人,放寬為每年不限,使大陸配偶申請在臺定居已通過審查者,毋需等待數額。

我要提出看法>>

自從前朝民進黨政府在96年9月3日內政部台內移字第0960946062號公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自即日起生效,大陸配偶就被等待數額  這個名額數字玩弄至今.來台團聚要2年.依親居留要4年.長期居留要2年.好不容易等待共8年時間.有資格提出在台設籍申請台灣身分證.但前朝民進黨政府卻玩弄起大陸籍配偶對於其申請在臺定居之數額,大玩魔鬼數字.每年6,000人.一等待排配數額限制需再等待一年以上時間.越排時間越久.需要兩年.三年時間也有可能。

如今國民黨政府執政知道前朝政府歧視大陸籍配偶.馬總統競選時承諾大陸籍配偶權益應該與外籍配偶相同,不該有差別與歧視待遇,雖然行政院修法版本出爐比起民進黨政府時期有所精進,可是版本卻與我們期待有所落差,但國民黨政府最少有誠意.有成人之美.對於其申請在臺定居之數額,由現行每年6,000人,放寬為每年不限,使大陸配偶申請在臺定居已通過審查者,毋需等待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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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於大陸配偶在臺設籍轉換身分為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12歲以下前婚生子女來臺定居部分,因考量年紀尚輕,應可舒緩我國少子化壓力,並有助解決大陸配偶在臺定居後,其與大陸前婚親生子女團聚問題,因此刪除大陸配偶需設籍滿5年始得申請此類人員來臺定居之規定;但為避免此類依賴型人口增加政府社會福利支出,爰增訂每年數額60人。

我要提出抗議>>

依據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12歲以下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編碼0621)]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asp?idno=0621   

 規定如下>>

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定居設籍後,其前婚生子女在12歲以下者,得另依「親生子女」身分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

舊規定是沒有數額限制.如今爰增訂每年數額60人。那麼又會變成排隊等待名額.現在的國民黨又在學前朝民進黨政府玩弄起魔鬼數字.原本舊規定是沒有數額限制.現在國民黨政府規定每年有數額限制;申請人於等待配額期間,年逾12歲者,其申請案件不予許可。【請特別留意】.只要一超過12歲.這個小孩就不能來台與父母團圓.從此斷送家庭溫暖.家人團聚.一家分隔兩岸的歷史悲劇!!

既然國民黨政府有誠意.有成人之美,毋需等待數額.為什麼不適用。 或許政府官員他們家中都沒有小孩.所以不知道缺少父母親照顧的痛苦.還是(別人ㄟ仔死不瞭).根據兒童少年福利法.16歲以下都會受到保護.但是台灣政府對待兒童卻是如此的殘忍!!可能是他們是來自大陸.他們是別人ㄟ仔死不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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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養子女12歲以下,得申請在臺定居,每年數額12人,惟目前等待數額之時間已遞延8年,為免此類養子女因等待時間過長而超過12歲,放寬數額為每年36人。

我要提出抗議>>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定居送件須知—12歲以下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編碼0621)]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asp?idno=0621 規定如下>>

(一)臺灣地區人民已有子女或有養子女或同時收養大陸地區人民2人以上為養子女者,法院亦應不予認可。【請特別留意

(二)每年有數額限制;申請人於等待配額期間,年逾12歲者,其申請案件不予許可。【請特別留意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不准我老公收養我大陸配偶前婚子女為養子女.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抗議!!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